对社区服刑人员孔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 案例时间:2018-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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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TJSJJZ1536283149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孔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孔某某,女,1981年3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某市某某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矫正期限自2017年2月2日至2022年2月1日止。孔某某于2017年2月9日到某区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对其日常监管。
在入矫前的居住地核实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调查得知孔某某因患产后抑郁症将其新生幼子杀害。案发后,孔某某辞去了之前的工作,在家养病。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孔某某到司法所报到当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首次教育谈话,并为其确定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孔某某的丈夫、社会工作者、居委会主任共同组成的矫正小组。谈话过程中,孔某某情绪低落,沉默不语,多数问题由其丈夫代答,孔某某存在严重心理障碍。针对孔某某的这种情况,为其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对孔某某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并配合家属开展心理疏导,使其树立在刑意识的同时减轻心理压力,积极面对生活。孔某某的丈夫负责督促孔某某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参加教育学习,并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孔某某的日常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社会工作者负责辅助对孔某某开展教育谈话工作,记录孔某某每段时间的生活经历和心理变化。社区居委会则负责对孔某某进行困难帮扶及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并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孔某某的日常表现情况。
2017年2月15日上午,司法所为孔某某举行了入矫宣告仪式,矫宣告仪式上司法所长向孔某某宣读了判决书、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及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并告知其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及违反监管规定的法律后果,孔某某表示认罪服法,愿意接受司法所的监管,并遵守社区矫正监管的各项规定。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矫正初期,孔某某心理压力过大,很难与他人正常沟通交流。司法所决定在孔某某每月报告后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社工到孔某某家中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初期教育谈话重点确定为法律常识和时事政治教育,在熟悉的环境中在家属的陪同下,对孔某某进行谈话教育,逐渐取得了孔某某内心的信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个月后,孔某某已能够按时独立来司法所接受谈话教育,谈话教育的重点也转变为遵守监管规定、社会公德、树立在刑意识等内容。经过谈话教育,孔某某逐渐敞开了心扉,表示现在非常后悔,当时出现抑郁后没有及早治疗,伤害到了自己最亲近的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她耐心开导,鼓励她积极面对困难,尽快走出阴影,开始新的生活。在矫正小组的鼓励下,孔某某还在某某区找到了一份工作。
司法所分别于2017年11月21日及2018年5月29日组织孔某某参加了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孔某某均能按时到场参加,认真听讲,并在教育活动后及时将思想汇报上交司法所。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在矫正初期,矫正小组安排孔某某在家人陪同下参加了社区宣传栏的清洁和楼道清洁等孔某某能够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了解到孔某某有书法特长,矫正小组安排其在社区老年活动社为老年人提供书法辅导服务,希望她能够以此为契机增强与他人的交流沟通,更好地调整心理状态,顺利度过矫正期。为老人们辅导书法过程中,老人们都觉得孔某某非常亲切耐心,都喜欢和孔某某一起聊天、切磋书法技巧,孔某某也非常愿意和这些老人亲近,听他们讲一些人生的感悟,在与活动社的老人们相处中,孔某某逐渐走出了自己内心封闭的世界。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孔某某入矫后,矫正小组非常重视她的心理健康问题,在矫正初期,注重对她进行心理安抚,尝试与孔某某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到她在生育后一直抑郁和焦虑,但她还要假装自己很好,什么事情都没有,直到现在抑郁和焦虑的情绪没有得到改善。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所为其联系了辖区内的一家心理诊疗机构,机构负责人了解孔某某的情况后深表同情,表示愿意亲自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和治疗。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孔某某及其家属进行了沟通,希望他们能够积极配合治疗。孔某某表示自己愿意接受心理疏导,积极配合治疗,在丈夫的陪同下孔某某每周到心理诊所就诊两次,经过疏导和治疗,孔某某心理状况恢复很好。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在孔某某接受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孔某某的家人一直都非常支持司法所的工作,孔某某的丈夫特地请了长假在家陪伴妻子,除了生活上的照顾外,还主动陪妻子一起在家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并撰写学习笔记每月上交司法所。此外,司法所工作人员还鼓励孔某某在上小学的大女儿好好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妈妈,让妈妈开心。小姑娘也非常聪明懂事,她知道家里出了变故,自己要好好表现,经常写完作业陪妈妈聊天,逗妈妈开心。孔某某表示,每次看到女儿这么乖巧懂事,自己就想马上好起来,遵纪守法,给女儿做个好的表率。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2017年11月,孔某某的精神状态逐步稳定,能够和他人进行正常地沟通交流,为了使她尽快回到正常的生活轨迹上,矫正小组鼓励孔某某找一份工作。司法所联系街里的劳动服务保障中心为孔某某推荐了在某某区某单位从事物资整理的岗位,凭借着以前的工作经验,孔某某成功通过了面试。孔某某表示,她很珍惜现在的工作,自己会好好表现,安稳地生活,不辜负大家的努力和付出。另外,孔某某所在社区每月都开展法律咨询及普法活动,由律师到社区为居民解读法律,答疑解惑,孔某某每次都按时到场参加普法学习,并在活动后写出思想汇报上交司法所。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一年多的矫正教育,孔某某从当初的被动逃避到现在能够自信独立地面对生活,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孔某某每月按时到司法所报告,递交活动情况报告和学习笔记,积极参加社区服务,遵纪守法,多次受到司法所的表扬。在2018年春节的时候,孔某某主动为社区残障人士捐献了1000元钱,希望能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给其他需要帮助的人一点关爱。
【小结(或反思)】
司法所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做好对孔某某的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汇集多方合力,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奠定良好基础。在孔某某入矫之初,司法所就根据她的实际情况为其确立了包括社区综治主任及家属在内的矫正小组并为其制定了以心理矫正为主的矫正措施。二是在矫正工作中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小组的作用,对服刑人员加强入户走访,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和疏导,以情感人,真正走入其内心开展教育矫正工作,使其减轻心理负担,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三是矫正过程中坚持鼓励与教育并行。对服刑人员加强日常教育的同时,注重不断对其进行疏导与鼓励,帮助其树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自觉修复社会关系,顺利度过矫正期,重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