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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服刑人员朱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 案例时间:2018-0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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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ZJSJJZ1535860854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朱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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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朱某,男,1996年出生,户籍地为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居住地为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2016年12月5日,朱某因犯盗窃罪被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20年06月26日止。2016年12月30日,朱某到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

朱某是单亲家庭,其父亲是个瘾君子,脾气暴躁,而且有家庭暴力行为。朱某父亲后来成功戒除毒瘾,但是一直忙于自己的工作,从小到大对朱某疏于管教。朱某初中毕业以后因学习成绩不佳,便辍学在家,长期与社会上鱼龙混杂的朋友交往,加上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人虽入矫,矫正态度消极。

朱某到司法所报到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办理了入矫手续,宣读了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了风险评估。朱某入矫的前几个月里,经常在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的时候迟到。后来司法所工作人员找其谈心问其原因,朱某解释称自己目前的工作是酒吧的调酒师,工作至凌晨,有的时候早上起不来,导致迟到。但是朱某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提问也只作了表面的回答,并不是很乐意与他人沟通。司法所工作人员找到了朱某的父亲谈话,朱某的父亲表示自己的儿子不听他的话,也没法管教这个儿子了,父子之间的感情存在问题。

(二)引入心理矫治机制,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制定个性矫正方案。

针对朱某风险评估结果及其日常综合表现,司法所工作人员邀请了某学院心理咨询团队对其进行心理矫治。第一次进行心理咨询时,朱某很抗拒,不愿意和心理咨询师沟通,经过咨询师多次的疏导,朱某终于愿意开口说自己的事情。咨询师耐心的倾听朱某的宣泄,并对朱某的情况表示同情。朱某慢慢放松了警惕,向心理咨询师讲述自己的家庭问题。朱某称自己的父亲做事非常强势,凡是父亲自己认定的事情,不管对错,都是以命令的口气要求朱某,也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不听他的话就用暴力的方式解决。时间久了,朱某内心里根本不认可自己的父亲,而且内心充满了对父亲暴力的恨,但是无法得到宣泄,但是又渴望得到家庭的爱,所以非常叛逆,变得不听父亲的话,声称断绝父子关系。渐渐的,父子两虽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是形同陌路。

(三)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成立起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服刑人员家属、村居干部及专职网格员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对朱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通过前期的心理咨询,司法所工作人员认识到,解铃还需系铃人,要解决朱某的问题,单单做朱某的思想工作无济于事,必须朱某和其父亲同时做思想工作才能化解父子两之间的芥蒂。

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心理咨询师、村居工作人员、社工等组织经常上门与朱某及其父亲进行沟通。在关心朱某生活的同时,深入分析朱某父子之间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本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理念,耐心细致地开展朱某的教育帮扶工作。经过多次帮扶后,朱某父亲激动向司法所工作人员道出了自己的心声:我当初就是在毒品圈子中混的,深知那个圈子的险恶,好不容易才从那个圈子出来,我不想看到我的儿子又重蹈我的人生悲剧。看到我的儿子每天都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我自己又缺乏教育管教方式,只想到以简单、粗暴方式管制他。没想到适得其反,不但制止不住他的混乱生活,反而使他变得更加叛逆。父子敞开心扉后,朱某也含泪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父亲道出了心声:我也太意气用事,没有体会到父亲的用心,我保证以后好好过日子,不和社会上的人一起混。

经过矫正小组全体成员的不懈努力,朱某父子的关系得到了有效修复,现在,父子之间还能经常坐到一起,促膝长谈。

(四)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朱某父子关系正常化后,司法所继续发动社工组织、网格员、道德、普法等讲师团等社会力量,进一步对朱某进行教育与帮教。现在,朱某一改之前作风,辞掉了酒吧的工作,转行做起了二手车交易,生活作息也比之前规律了。此外,朱某积极加入司法所“阳光义工队”队伍,带头干起了公益活动,也经常向街道慈善施粥点捐赠大米、油等物品。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一年半的教育矫正,朱某认罪悔罪意识明显增强,也更主动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按时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等活动,自制力和现实表现不断好转。最近还积极加入所在村居的平安大巡防队伍,每周都有一个晚上参与平安巡逻活动。

【小结(或反思)】

父母离异、父子感情不好等原生家庭影响导致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纯粹依靠司法所开展的集中教育或训诫,往往只是起到表面上的作用,并不能得到他们内心的认可。本案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引入社会帮教力量,以心理疏导为切入点,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心理疏导,逐渐分析出其犯罪行为背后的家庭问题根源,然后精准施策与帮教,从根源上帮助其解开心理的枷锁,以“心理矫治+法制教育”的方式,切实提高矫正质量,使其发生质变,最终达到预期的矫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