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沈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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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沈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沈某某,女,1982年1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2016年6月,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6月13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止。2016年6月16日,沈某某到惠农区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沈某某为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本地人,其丈夫为陕西省榆林市人,有两个孩子,均在读书。本案因沈某某的公公在医院病逝,家属对医院治疗措施不满意,围堵医院,不让参与协商的工作人员离开,沈某某在家人的指使下,身着丧服哭闹、辱骂、撕扯并抱住医护人员康某的腿,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六小时。从犯罪事实看,沈某某毫无法律意识,被家人教唆犯罪,沈某某本人并没有主观犯罪意识,平时表现也良好,邻里反映也较好。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在接收沈某某后,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沈某某进行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制、道德、政策、警示教育。集中教育内容包括日常法律知识学习,司法所统一派发了集中学习手册和学习记录本,针对其法律意识欠缺的情况,展开法律知识自学和集中教学,增强其法治观念;在司法局的统一安排下,组织沈某某到石嘴山监狱参加监内警示教育活动两次,让其深刻感受到高墙内外的服刑差别,促进其认罪伏法,珍惜现在宽松的改造环境;在道德教育方面,司法所开社区矫正人员道德法治讲堂先河,将道德讲堂模式引入集中教育,让服刑人员感受道德力量,接受道德洗礼。通过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崇尚法律等道德教育,沈某某在道德讲堂上通过看一部短片,学一个楷模,唱一首歌,做一段点评等环节,抒发自己的感悟,提升自己的道德情操,通过法治、德治教育,真正起到了法律教育和感化教育的作用。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自沈某某入矫以来,司法所每月对其进行谈话教育,从常规法治教育、警示等谈话内容,扩充到日常行为轨迹、心理动态、家庭现状等问题,充分了解其每月的行为、思想动态。通过每月谈话,可以看出沈某某从刚开始的不知犯法所以无悔罪态度,到现在的认识到自己犯罪事实,真诚的悔罪,有了很大的心理变化。通过谈话,司法所工作人员也了解到了沈某的家庭条件,并通过言语上的鼓励,给沈某带去一丝温暖。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为沈某某发放了“ 阳光新生 ”志愿者服务红马甲,在司法所的带领下,与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一起,参与社区服务,通过打扫无物业小区卫生、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社区服务,努力促进其融入社会、回报社会,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认同感,也获得了群众的一片赞誉。沈某某在社区服务中表现一直非常好,无论是卫生清理,还是进入敬老院等公益服务,沈某某都全身心投入到服务中,在公益服务中感受到的正能量,也让社会看到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正面形象。
(四)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沈某某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居干构成,其中社区居干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日常走访中,社区居干经常入户到沈某某家中,了解家庭现状及沈某某的现状,通过走访,发现沈某某因服刑地限制,导致其不能和丈夫一起去惠农区城区摆夜市摊,致使其丈夫的压力较大,矫正小组及时向司法所反馈这一情况,司法所通过汇报上级部门取得同意,允许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夜市摆摊,帮助其丈夫,缓解家庭经济压力。沈某某表示非常感谢司法所的人性化管理,认真遵守矫正规定,从未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在矫正期间,沈某某从一个标准的法盲,经过两年的矫正教育,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在认罪悔罪意识上,沈某某刚开始因不知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而无悔罪意识,经过长时间的教育矫正,其慢慢明白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对当时的医护人员造成的伤害,其悔罪意识发生变化,开始认罪伏法,接受矫正。沈某某的改变不止是在法律学习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她也在影响着身边的人。她的丈夫曾经也是一位不懂法的公民,在她的带领下,她和丈夫利用闲暇时间,学习法律知识。现在的她们,谈起法律也头头是道,已经完全脱离了“ 法盲 ”这个头衔。沈某某经常会在集中教育后,来问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更多的学习资料,说拿回家和爱人一同学习,也会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请教法律问题。在生活中遇到一些事的时候,她也能够冷静对待,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现在的她,在夜市经营一个摊位,小日子过的红红红火火。
【小结(或反思)】
通过对沈某某的矫正,我们可以看出,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和社区服务三管齐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知的改变有很大作用。通过这三个方面的教育,服刑人员增强法律意识,道德水平得以升华,社会责任感得以增强。尤其切合实际的道德教育、鲜活的矫正方式方法,更易于服刑人员接受与理解,这为矫正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日常监管教育中,监管是必须的,也是最低要求,教育是必要的,也是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之本之策。因此,要不断创新教育方式,为社区矫正工作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