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栾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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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LNSJJZ1533022016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栾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栾某某,男,1998年7月出生,初中文化,未婚,户籍地、居住地均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因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12月22日被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月2日起至2019年1月1日止。栾某某于2016年1月4日到指定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社区服刑人员性格特征情况
因社区服刑人员栾某某是未成年人身份,入矫期间工作人员对他实行一对一个别教育,虽然栾某某口头上答应配合司法所的工作,但在思想和行为上非常消极、散漫,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工作人员与他的父母进行交谈,了解到由于栾某某的年龄小,缺乏自控力,对生活态度十分消极、对未来没有规划、对事情的认识比较肤浅,说话办事只讲“哥们义气”从不计后果。初中毕业后便步入社会,身边结识了很多不良少年,并经常在街上、网吧等娱乐场所鬼混,深受不良社会风气毒害,再加上父母管教不严,经常夜不归宿,人生观、世界观严重缺失,最终导致他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社区服刑人员被依法给予警告处分
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栾某某于2016年6月23日因吸毒被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违反了“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款之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考虑到栾某某是未成年人,决定给予警告处分一次、并进行了个别教育;2016年8月17日因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散布她人的隐私照片被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违反了“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款之规定。因这是栾某某第二次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理,决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如再有一次警告处分将对其进行强制收监。之后栾某某父母多次与工作人员沟通希望工作人员可以严加管教,不希望孩子重回监狱,经研究决定后,对栾某某矫正方案重新调整,要求他每天8:30分到司法所报道对其进行严管,上午学习法律法规,下午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回到家中父母也要严格监督管理,经过大家三个月共同努力,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对栾某某的教育矫正目标:一是通过法治教育提高认罪服法的意识,使他认识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自觉主动接受社区矫正,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有个正确的认识。二是通过亲情教育感化,使他感受到来自社会、家庭的温暖,增强他对家庭的责任心和对社会的使命感,为今后重新融入社会做好前期准备。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矫正管理措施
将栾某某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采取教育、感化等措施,磨掉他身上恶习。首先,对他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讲清楚犯罪的后果是要接受法律制裁的,缓刑也是刑罚的一种,缓刑机会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但是判处缓刑不代表放任自流、不代表可以我行我素,否则随时将受到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其次,对他宣读《社区矫正须知》和“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最后,通过司法所、家庭共同努力,将栾某某彻底改造成对家庭、对社会有贡献的有为青年。
(五)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一是组织集体教育活动。通过观看爱国主义电影和电视片,使栾某某对人生观有了重新认识,转变了思想,增强了道德观念和思想观念。二是组织学习法治教育。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他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让他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端正矫正态度,增强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识,同时针对他对社区矫正模糊认识及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进行强化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邀请派出所民警讲解真实案例,通过观看罪犯现身说法的“以案说法”,教育他要懂法、守法,不能违法。栾某某在每一次的法治学习后都有所感动,后悔自己犯下的罪过,后悔不懂法带来的恶果。三是组织谈心活动。工作人员定期与栾某某进行谈话,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教育、细心开导,栾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和反省。不仅能够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还能通过观看法治影视资料写出深刻的心得体会,反省自己曾经的错误,决心今后努力工作,好好改造,积极参加社区服务,孝敬父母,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六) 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定期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活动,栾某某每周参加一次社区服务。以前每次劳动都偷懒、耍滑、不积极,通过这一年来的教育矫正栾某某现在能做到全身心地投入,脏活累活抢着干,无论是除草、捡烟头、清理小广告、扫雪,他都冲在前面不怕累、不怕脏,把每一次的劳动都看成是一次政府给他洗心革面的机会。
(七)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对栾某某进行亲情教育,工作人员到其家中,重点做好他父亲的工作,消除父子之间亲情冷漠的阴霾,实施家庭亲情危机干预,同时对他进行必要的亲情和孝道等美德教育,化解亲情中的沟通坚冰,让他懂得感恩、懂得回报、懂得亲情,使他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对他进行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教育,鼓励他走上自食其力的人生之路,根据栾某某本人的请求,工作人员帮助他找到了一份工作,引导他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使他尽早的回归社会、回报社会,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增强他的生活信心和勇气。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随着工作人员对他思想上的反复教育、引导,栾某某在思想上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能够较好地遵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经常与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自己已经建立了比较正常的生活模式,能够主动地和父母交流工作中的一些事情,在工作中也结交了一些健康有益的朋友,在社会认知上也有了很大的改变,用栾某某的话来说他以前曾经跌倒过,但是今后要自己站起来,要为自己今后负责。
栾某某每月都按时到司法所汇报近期的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并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教育和社区服务,栾某某服从社区矫正的意识明显增强,他不仅接受了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管理,还积极说服劝解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参加矫正管理监督。
【小结(或反思)】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大多都是因为年少冲动,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法律知识也比较缺乏,犯下错误。该案例中通过一系列的教育矫正,使得栾某某能够认清自己犯下的错误,并能以积极、阳光的态度去接受批评教育、改过自新,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