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尤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 案例时间:2018-10-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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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SSJJZ1530868630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尤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尤某,男,1995年6月出生,户籍地为无锡市新吴区,居住地为无锡市梁溪区。2016年8月,因犯诈骗罪被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2月2日起至2018年2月1日止。2017年2月10日,尤某到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司法所在前期走访尤某家庭、社区、邻居和派出所及调查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集体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在入矫后即制定矫正方案,依法监督管理,督促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真心认罪服判,诚心悔罪,自觉以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针对尤某初入社会等实际,有效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克服消极回避的心态,鼓励其重新融入家庭、社会,从事正当工作。尤某爷爷退休前长期从事管理工作,家庭监管环境良好,加强与其家庭的沟通,共同为挽救尤某营造了良好的改造环境。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司法所精心组织每月2次的集中教育。教育采取统一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交流心得体会、应知应会考核等方式进行。司法所还针对尤某在内的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讲解常用及重点法律条文,通报近期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情况,对表现不好的个人进行教育训诫。通过以上措施来强化在矫人员的服刑意识,明确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制度,强化服刑人员的法律观念。尤某因诈骗罪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时有抵触情绪,总觉得自己冤枉。“五老”志愿者某退休老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尤某结成帮教对子,给其送去《宪法》《民法》等10多本法律知识读本及10多张法治讲座光盘,让其好好地学一些、懂一些法律知识,不要白白浪费时间。像对待亲孙子一样,生活上给予百般照顾,每周电话、每月见面,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并经常带尤某一道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参与读书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在其言传身教下,尤某终于卸下心理包袱,很快从思想深处接受社区矫正,同时找到了工作,融入了社会,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针对其在影院工作实际,为其制定了可操作性的社区服务计划。尤某每月按照社区服务计划为所在社区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社区服务。同时,司法所还组织尤某在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到法律宣传服务现场担任志愿者,帮助工作人员发放宣传资料,效果较好,进一步修复了社会关系,增强了其社会责任感。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本着尊重、保密和关心的原则,司法所对尤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其树立生活信心,与其进行平等、自然沟通交流,让其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理解和认同,逐步建立起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自觉、勇敢地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尤某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家庭成员和所在社区干部组成。司法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矫正小组成员每月定期向司法所反映尤某的情况。通过手机定位、定期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尤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将考核结果告知本人并公示,通过谈心、表扬等方式肯定尤某的表现,鼓励其正确看待自己,树立生活信心,促进其思想和行为的转变。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教育引导,尤某能够按时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且已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带来的危害。在多次走访过程中,尤某数次感慨,悔恨自己不懂法而犯下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回报社会,做守法好公民。
【小结(或反思)】
在本案中,司法所针对尤某的特点,准确把握尤某问题症结,找到矫正关键点,为尤某开启了人生新路程上的一扇窗。与此同时,深入尤某家庭、生活、思想,在思想上引导尤某认识并改正错误,带领尤某走向正轨。在精神上关注尤某情绪状态,让尤某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辅导,走入尤某内心,促进尤某形成健康人格,更好地对其进行教育矫正,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