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许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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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SJJZ1529846772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许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许某,男,1975年3月20日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河北省固安县。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12月12日被固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4年12月25日起至2016年12月24日止。2014年12月25日,许某到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对其负责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
许某父母年事已高,孩子尚年幼,妻子和他一起做生意维持生计。许某在为自己的生意做宣传时,有人寻衅滋扰,在宣传现场毁坏物品,殴打许某和他的小舅子,许某因防卫过当将两人划伤,其中一人重伤。最终法院判处许某故意伤害罪,对寻衅滋事人也依法作了处理。虽然事情结束了,但是许某对自己被判刑一直不能理解,无法释怀,情绪一度十分低落,隐隐有对社会不满的迹象,并对寻衅滋事人充满了仇恨。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用心沟通,开启心灵大门
司法所长经常到许某家走访,和他进行朋友式的交谈,了解到许某在这次刑事判决中,感觉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一直耿耿于怀,不愿意对其他人敞开心扉,始终无法从苦闷中走出来。司法所长细心给他讲解法律法规,帮助他从根本上转变认识,用真心、真情感化他,让他彻底的解开心结、放下包袱,最终消除顾虑,下定决心积极配合司法所的工作,并表示自己要好好设计一下自己的未来。
(二)制定个案,注重心理矫正,解决思想问题。
针对他的心理问题,司法所长在制定矫正方案中明确:首先要把许某从判刑的事件中解脱出来。为此,司法所长为他讲故事,开展心理辅导,劝导他尽早走出心理阴影。如果自始至终认为自己的人生不幸,身在其中无法自拔,自己将永远活在昨天的苦难中,所以对苦难只有敢于面对,才能最终了却,才能走向新的生活。通过司法所长的不懈努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开导,许某接受了现在的事实,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生活又扬起了新的风帆。
(三)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律意识。
在做好对许某心理疏导的同时,也积极做好了对许某的法制教育。司法所长定期组织许某参加法律知识的学习,教导他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四) 社会力量参与,促进融入社会
村委会和朋友也对他伸出了援助之手,使他的生意迅速恢复到以前的状况,他对未来又充满了信心。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许某从阴影中走出来后,照顾好家庭,做好生意。他曾到贫困地区走访,对困难人员提供帮助。为邻村一个智力不健全的人赠送一些吃的或零钱。为生病的一对双胞胎资助了几万元治疗,当事人对他都非常感激。2015年7月,许某见义勇为,跳水抢救了一名溺水儿童的命,在当地产生了积极影响。许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回报社会的决心,也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的人生赞歌。
【小结(或反思)】
许某虽然在社区矫正开始时,有很大的心理负面情绪,但经过司法所长开出的矫治良方,找到了正确的调整心态的方法,并下决心坦然面对生活中不公的事情。因此,许某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人生,变成了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公民。在司法所社区矫正作人员对他的帮助下,许某表示在今后的日子继续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多做好事,善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弥补自己曾犯下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