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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服刑人员边某依法依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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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边某依法依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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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边某,男,1990年1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西藏那曲地区安多县。2017年11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西藏那曲地区安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1月10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止。2017年11月12日,边某到安多县司法局报到,由乡司法所负责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受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制、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针对边某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接受社区矫正不理解的情况,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边某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心态,建立信心,适应社会,矫正边某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培养其社会公德,使其认真接受教育矫正,尽早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个案矫正情况

边某刚入矫时,对社区矫正认识不够充分。他认为自己被判缓刑、没进监狱就表示自己是没有犯罪的,且自己已经给受害人一方赔偿,对方也表示谅解了,这样还要接受司法所的日常监管,对此一度表示不理解。县司法局和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其耐心教育,给其讲解有关法律规定,使他逐渐懂得判缓刑也是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也要接受社区矫正。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通过定期开展社区服务和集中教育活动,组织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交通法等,增强他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让其意识到法律工作的严肃性,端正矫正态度,增强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考虑到边某是文盲,特意给他读一些法律书籍。同时针对他法律意识淡薄及对社区矫正认识模糊等特点,进行强化教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帮助其成为合法公民。通过采取一系列学习教育,边某终于对自己的社区矫正有了深刻认识,打消了以前的错误思想,认真接受了社区矫正,表示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弥补给受害人家庭带来的伤痛。为了增强边某的社会责任感,司法所在帮助其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还积极引导其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等情况

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边某后,鉴于其犯罪情况,司法所积极与双联户长沟通联系,对其开展了相应的教育。经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努力,边某能够主动与双联户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谈心,并认真放牧,比以前更加珍惜生活了。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司法所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了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的矫正方案,并开展工作。通过开展教育矫正,边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也体会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他的关怀和帮助。

“七对一”矫正小组对他进行耐心的谈话教育、真心的关怀疏导,并及时了解他的生活、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所帮助其克服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引导其过上健康向上的生活。同时增强其法治观念,帮助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其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社区矫正不等于无罪,要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污垢,真正知罪悔过,珍惜社区矫正机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教育矫正,边某目前心理稳定、乐观向上,服从监督管理,遵守各项监管纪律,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非常信任,能够主动推心置腹地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定期交流沟通,十分配合社区矫正工作。

现在,边某在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矫正小组的教育和帮助下,按时报到,主动接受矫正,积极参加学习和社区服务,按时思想汇报,各方面都成了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的表率。在与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谈心汇报其思想动态时说到:“社区矫正改变了我对人生和生活的认识,让我对自己今后重新做人树立了信心,我一定努力矫正自己,告别过去,创造美好的生活。”

【小结(或反思)】

社区服刑人员边某从8岁开始在牧区放牧生活,刚入矫时还不会写字,整天在家中或者放牧,没有交流习惯。通过社区矫正,边某性格开朗起来,逐渐学会了与人交流,也学会了写字。

通过此案例,可以看到加强教育矫正的作用。如能建立社区矫正技能培训制度及基地,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技能培训,就能更好地转化其思想、提高其生活技能,促进其学习、遵守法律法规,预防其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