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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时某某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案例

  • 案例时间:2018-10-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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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NSJJZ1528626545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时某某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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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时某某,男,1963年12月出生,户籍地为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居住地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2015年7月,因犯行贿罪被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7月31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止。2015年8月9日,时某某到琼山区司法局报到,由府城司法所负责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

时某某父母早逝,初中文化水平,法律意识淡薄。时某某于2007年开始在海口生活,从事教育器材销售工作。与其妻子育有一儿一女,目前子女都已有固定的工作。时某某生活习惯好、有爱心,为人直爽,与同事、邻居、朋友相处融洽,社会关系广泛。

时某某入矫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多次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其对孩子没有起到榜样的作用,害怕自己的行为影响孩子的前途,心生内疚。同时担心社区矫正监管影响家庭和工作,对司法所工作人员不信任,不配合司法所监管工作。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司法所在为社区服刑人员时某某组织入矫宣告仪式时对其进行入矫教育,引导、督促学习并牢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组织开展法律、道德、政策、警示等集中教育,帮助其矫正错误观念,引导其树立正确心态,疏导心理情绪,增强自信心,培养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帮助其调整好心理状态,用爱心回馈社会。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司法所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其开展个别谈话和走访,与时某某交心谈心,深入了解其生活、思想等情况,教育引导其学会回报社会,对家人要尊重、关心,督促其家人给予时某某多些鼓励和陪伴。同时,借助社区网格员时刻关注时某某生活工作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向司法所反馈。

司法所根据入矫前和入矫后的综合评估分析情况并为其制定矫正方案:一是分析其犯罪原因和家庭等情况,运用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矫治等方法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二是联系社区网格员和其家人,建立专职工作者、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监管教育帮扶体系,落实对时某某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帮扶,及时反馈矫正情况,把握思想和动态;三是针对性地组织法治、道德和榜样集中教育学习及社区服务,培养回馈社会的意识;四是落实相关奖惩激励机制,促使其自愿、积极主动配合矫正工作。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海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时某某完成每月8小时的学习教育和8小时社区服务。在学习教育上,组织参加海口市司法局每月举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集中教育班,并要求其课后书写心得体会,总结学习成果;在社区服务上,为使时某某能够缓和与社区群众之间的关系,并且从社区中找回归属感和安全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在街道、社区参加社区服务,如参加海口市“双创”志愿服务活动和帮助独居老人做家务等。同时,让其同全体社区服刑人员一同走入公园和户外健身场所进行社区服务,从而培养服务意识,提高品德修养、修复社会关系。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遵循建立亲近关系的保密、尊重、接纳和关心原则,通过平等、自然的交谈方式,使其体会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良苦用心,建立起相互信任关系。同时,邀请专业的心理辅导专家进行针对性一对一心理矫正,帮助其疏导并释放消极不良情绪,消除害怕影响孩子发展的内疚感、对家庭关系的危机感和未来生活的迷茫状态,恢复其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修复受损的家庭和社会关系。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针对时某某的情况,成立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和家属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了以教育、感化为主的矫正方案并开展工作。矫正小组通过耐心的思想谈话和家庭走访及时了解他的生活、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所帮助其克服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引导其健康向上的生活。同时帮助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他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社区矫正并不等于无罪,要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污垢,真正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情况

引入社会力量对时某某进行教育引导,提升矫正教育效果。联合消防、社会志愿团体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意识教育。依托高校教育资源,开展职业培训、思想道德、禁毒和法治等教育,进一步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尊法、守法和用法意识,提升个人道德修养,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增强抑制不良欲望的自控能力。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近两年的教育矫正,时某某能够认罪服法,对家庭的愧疚感和对未来生活的焦虑感逐渐消失。2016年底,时某某主动向司法所要求提供贫困大学生的资料,琼山区司法局请示海口市司法局后,同意时某某献爱心助教育活动。目前,时某某资助了9名贫困大学生,帮助他们顺利进入大学,实现大学梦。另外,2017年的3月,他还积极响应“母亲邮包”公益活动,为贫困地区儿童捐助了一批桌椅、粉笔等教学用品。时某某用自己的一份力量回馈社会,发挥了正能量,书写了自己崭新的人生,赢得了他人的好评和社会的尊重。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社区服刑人员时某某因犯罪致使与家庭、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破裂,个人情绪极度低落。司法所采取有效措施,探索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吸纳社会多方力量参与教育矫正,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充分的理解、尊重,一步一步地帮助其恢复健康心理,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教育,勇敢地面对未来生活,以爱心回馈社会,资助贫困学生圆梦,得到媒体和群众的广泛赞誉,教育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