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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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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NMGSJJZ1523952641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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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张某某,男,1971年10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2013年3月,因犯贪污罪被突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2013年9月16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 2013年9月16日,张某某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司法所通过每月“一日化”管理,组织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他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让他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端正矫正态度,增强其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识。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的给他讲解有关法律规定,使他认识到判缓刑也是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让其明确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罪犯,明白自己的违法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懂得社区矫正不等于无罪,同时使他明白社区矫正是通过对他们思想、法律、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矫正,使其成为合法公民。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走访,交心谈心,进行教育引导。司法所工作人员教育张某某对家人要尊重、理解、体贴、关心,同时劝导其家人注意张某某的心理变化,理解他现在处于矫正期间,在日常生活中对张某某多些宽容、关怀、鼓励和陪伴,促进建立起包容和谐的家庭关系,借助亲情的力量加强对张某某的矫正效果。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谈话,了解其真实想法并加以引导、疏通。为消除张某某不必要的担忧,工作人员主动带张某某去相关部门咨询,让他了解其犯罪行为不会对其生育子女造成影响。根据走访、谈话等了解到的情况,针对问题制定了关心张某某生活、鼓励创业的矫正方案。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根据张某某情况,要求其按时参加司法所定期组织的“一日化”公益活动,如在政府、村落内打扫卫生,通过社区服务来增强张某某社会责任感。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树立自信,在谈心谈话中待之以诚,使其自然放松,让他感受到理解和尊重,帮助其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愿意吐露心声,对工作人员产生信任,助其自我调整,正确面对目前的处境和困难。初期,张某某向司法所请假却不愿说出具体事由,未获批准。工作人员考虑到他的情况,进一步耐心、细心了解后得知,张某某虽与妻子结婚多年,但一直未生育小孩,人到中年,他特别想有个小孩陪伴在身旁,因此需要去外地就医,却不想其他人知道这一情况。司法所得知后,及时向县司法局请示,允许其多次前往外地治疗,并向他承诺对此事保密,逐渐消除了张某某心理障碍,坚定了其继续接受矫正的信心。同时,在张某某创业初期,司法所工作人员几次实地走访和了解,发现压力使张某某焦虑、疲惫、不安,便及时给予心理疏导进行干预,鼓励张某某振作精神,敢于挑战和克服困难。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对张某某建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主任、服刑人员亲属等人组成的矫正小组,对张某某实施全面矫正教育,通过定期走访、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张某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情况

 采取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对张某某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公民道德常识、各类安全知识的教育学习。边帮扶边教育,帮助张某某增强法治观念,做尊法守法的践行者,落实帮扶创业,主动帮其联系有关部门,整合相关资源,帮助创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张某某在接受矫正期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更好的认识了自己,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有了前进的动力,看到了光明、宽广的生活前景。对犯罪行为也有了清醒的认识,从自身、交友、家庭、社会各方面深入剖析犯罪的原因,获悉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哪些是危险的违法行为,不能去触碰。并且调整了心态,打开了心结,明显比以前开朗,在访谈时能够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不再消沉度日,开始关心今后的路要怎么走。张某某意识到要提高收入,改善生活、重新融入社会,在“十个全覆盖”工作中承包了院墙维修、幸福院等工程活,打算先赚些钱,再学点儿手艺。

【小结(或反思)】

张某某比较欠缺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司法所根据张某某多方面情况分析,制定了一系列的教育矫正措施。本着以人为本,循序渐进,以情感召,以法服人的工作方针,进行心理疏导,助其康复心理,重新拾起做人的勇气,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工作中,充分发挥各部门之间的联动作用,规范日常监管,强化教育矫正,依靠社会力量落实帮扶创业,主动帮其联系有关部门,整合相关资源,成功创业,顺利融入社会,充分实现了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好,矫正帮扶好的目的。引导他改过自新,争取早日解除矫正,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用实际行动获得社会的承认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