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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 案例时间:2018-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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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JJZ1522584373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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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男,1994年3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新疆阿拉尔市玛滩镇某团。2016年8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8月23日起至2018年8月22日止。 2016年8月26日,李某某到指定司法所报到,由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一直在某团打工,其母亲是某连职工,弟弟在河南省郑州市打工,家庭收入一般。李某某由于初中辍学打工,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是由于自身无照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这也是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的体现。李某某性格内向,又是单亲家庭,很少与人交往交流,在接受教育矫正时比较被动。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在接受矫正的时候,李某某虽然也接受矫正,但是积极性不高,一直沉默不语。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所为其量身制定矫正方案,实行个案矫正,除对李某某进行服刑意识、法律法规等常规性教育外,还积极开展心理疏导。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在实施教育矫正时,司法所有针对性地加强了认罪服法、法治、道德、政策及警示集中教育。在法律法规教育上,着重突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在认罪服法教育上,主要通过观看教育PTT、学习《第一师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形式,使其认识到自身犯下的罪行,认罪悔罪;在警示教育上,组织学习不遵守矫正规定被依法收监的案例,时时警示。此外,还组织学习《弟子规》、观看《学会做人、以德为先》PPT,开展前途教育、政策教育等内容。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唠家常”的方式了解李某某的想法和思想上的包袱,进行引导和疏导,同时联系李某某的母亲和弟弟,对其进行劝说,不要给李某某额外的精神压力。通过教育和疏导,逐步消除了李某某的错误认识及思想包袱,使其积极接受矫正改造。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李某某本身比较能够吃苦耐劳,由于家里生活压力大,他早早辍学在外打工,在社区服务的时候他总是任劳任怨,表现良好。在社区服务的内容上,司法所结合实际,根据现有的服务场所,经常组织李某某到七团敬老院、体育馆、广场、城镇绿化带进行劳动,通过一些公益性的社区服务,培养李某某的社会责任感。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李某某本身性格内向,不爱与人交流,也不太与人交往。年纪轻轻就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导致刑事犯罪,他的心理压力起初是很大的。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所十分重视,经常和他谈心谈话,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打开心结,鼓励他勇敢地面对生活。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李某某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和其亲属组成,矫正小组成员各司其职,积极对李某某开展教育,矫正小组成员做到定期上门走访,定期报告李某某相关情况。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通过社会组织、慈善救助等多种渠道,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其教育引导,促进融入社会。采取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对李某进行教育,帮助其增强其法制观念,提高道德修养。引导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培养其懂得感恩,回报社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李某某转变了错误观念,认罪服法,清醒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增强了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能很好地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督管理规定。同时,李某某调整了心态,打开了心结,明显比以前话多了,在谈话时能够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不再消沉度日,开始关心今后的路要怎么走。在实施教育矫正过程中,通过社区服务增强了社会对其的认同感,使他较快融入正常社会生活。通过心理疏导,缓解了李某某的心理压力,使其能很快走出心理阴影,积极面对生活。同时,在矫正期间,李某某也认识到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小结(或反思)】

通过对李某某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充分展现了社区矫正教育人、改造人的优越性。本案中,李某某的教育矫正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李某某思想压力很大,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自己犯罪的事实不能接受。司法所能根据其自身特点,结合实际,为其量身定做矫正方案,依法实施教育矫正,使李某某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积极主动接受矫正改造。在教育矫正时要以尊重、平等、接纳、真诚的态度循循引导,充分运用多种工作方法,达到预期的目标。通过对李某某的教育矫正,我们也应认识到实行个案矫正的必要性,每个社区服刑人员都有其自身特点,必须针对其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矫正,这样才可以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