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高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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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高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高某,男,1998年生人,户籍地、居住地均为黑龙江省北安市。2015年12月28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月12日起至2018年1月11日止。2016 年1月14日高某到北安市司法局报到,由和平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监督管理。
当社区服刑人员高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北安市和平司法所报到时,眼睛流露出一种冷漠、怀疑、敌视的目光。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询问他时,他也默不作声,都是他的父亲代他回答。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制定了教育矫正方案
和平司法所在接收高某后,根据综合评估分析情况对其制定矫正方案:进行心理疏导和依法监督管理,帮助其康复心理、健全人格,适应社会。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了解其生活情况,并根据其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教育矫正方案。实施效果达到后,根据具体情况,将对高某的矫正工作重点调整为:对高某进行就业指导,依靠社会力量、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引导其孝顺父母、服务他人、回馈社会。
(二)对其进行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
针对高某的特殊情况,通过为其提供心理咨询,倾听其心声,全面了解他的心理特点,并且在其父母的共同努力下,让他的情绪得到宣泄,释放心理压力,缓解心理矛盾。高某从最初的只听不说话到态度慢慢的转变,开始简单的聊几句。这种以谈家常的形式在自由轻松的气氛下进行的谈话,让高某初步消除了他是罪犯可能会受训斥、歧视的顾虑,让其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的人性化,消除其抵触情绪。使其知道必须接受司法所日常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每月定时定点上交思想汇报、定期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遵纪守法。
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到其家中走访、电话沟通、个别谈话、集中教育、社区服务、法律法规定期学习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高某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动态,现实表现等。通过进行日常考核,并将每月将考核结果告知本人,通过评语、表扬等肯定高某的表现,让其在心理上逐渐肯定自己,平复其无用感及挫败感,鼓励其从新正视和重视自己,促进其思想和行为的转变。
(三)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确定矫正小组,建立起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志愿者、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对高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从入矫开始,矫正小组成员就分工负责对其开展帮教工作,特别是志愿者经常找高某谈话,积极引导其增强社区服刑改造信心。家属经常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汇报一些高某的思想动态,使得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够更好的对其产生的心理问题及时地进行心理疏导,从而使矫正管理的顺利实施。
在矫正小组的努力下,高某深刻地检讨了自己当初所犯下的错误:因为自己当初的年少无知、莽撞、不懂法,给自己、给父母带来了深深地伤害。
(四)开展针对性的谈话教育矫正情况
针对高某的情况,和平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不同与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方式。根据其犯罪原因是不知法、不懂法,性格比较孤僻固执,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的特点,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高某重点讲解刑法的相关知识,及冲动犯罪产生的后果和对社会、家庭、他人产生的严重危害,帮助他学习法律,学习为人处事的方法、社会伦理道德等。经过司法局工作人员的耐心教导下,高某逐渐改变他比较孤僻固执,火爆的性格,明白一个男人对社会、家庭的责任,要孝顺父母,为父母分忧。
(五)加强其法律知识学习,使其知法懂法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对高某进行法律法规、公民道德义务等教育学习,帮助其加强自身知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考虑到高某未成年的特殊情况,为了能让高某更透彻地知法懂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又为其播放法律宣传教育视频让其知法懂法能够做到以一人为点映射周围的人,提高道德修养和抑制不良情绪所带来的影响。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一)严格遵守矫正相关规定,及时报告情况
高某自接受司法所监督管理以来,通过司法所的教育改造,他能够严格遵守矫正相关规定,及时汇报近期情况,使得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够更好的发现问题以及跟踪解决。
(二)重新做人,自食其力
近期,通过沟通交流得知,因他的家庭很贫困,高某想开个店铺,他要自食其力,报答父母。工作人员对他的想法很是支持,并鼓励他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经过努力,高某在家附近开了一家食品店,由于买卖公平、货真价实,受到邻里的赞扬,收入还不错。
现在的高某各方面已有了很大的改观,性格逐渐变得开朗,生活态度积极,家庭关系融洽、人际关系和谐、心情轻松,彻底摆脱了矫正前期的状态,并逐渐承担起了家庭的责任。他衷心地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他的教育和帮助,不仅多次向我们表示要认真矫正,继续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处处起带头作用,认真走好后半生的每一步路,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时表示,如有需要,一定会现身说法,帮助其他误入歧途的社区服刑人员脱胎换骨,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他在各方面都表现非常好,积极参加社区服务,吃苦耐劳,给其他社区服刑人员做了一个好榜样。
【小结(或反思)】
(一)要尊重社区服刑人员人格,平等对待。社区服刑人员往往面临思想融入、经济融入、社会融入等等诸多困难。他们心理大多比较敏感,自卑、自闭、偏激,司法所工作人员只有耐心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放松心里戒备,才能更好地进行沟通。
(二)社区矫正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各异,要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生活及工作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的原则,尽可能为社区服刑人员排忧解难;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灵活的形式,调动社区服刑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社区服刑人员适应社会,自谋出路的能力,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并且能够承担起生活中的变故带来的压力,在重新回归社会的道路上坚持不懈。
(三)从我们工作掌握的实际情况来看,社区服刑人员往往也是心理问题的高发人群。通过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让他认识到犯罪的根源,认识到犯罪是应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也让社区服刑人员了解到他们虽然犯了罪但社会并没有因此抛弃他,前途也不是一片黑暗,周围的人都会关心、帮助他。通过心理矫治矫正其错误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同时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找准自己的社会位置,让他彻底告别过去的不良生活,重树信心,以正确的心态面对自己、面对生活、面对家人、面对社会,并且能够重塑其健全的人格,能够更有效地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