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贾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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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BJSJJZ1517215171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贾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贾某,女,1994年7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北京市东城区。2014年10月,贾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2014年12月,贾某到东城区司法局景山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自2014年11月3日至2015年3月2日。
贾某个人情况特殊,是本司法所接收的第一名聋哑社区服刑人员,其家人也均为聋哑人,所有沟通都要借助于纸笔,存在很大的沟通障碍。在案发前,贾某的生活轨迹主要是两点一线,家和学校。在聋哑学校学习时,学习比较积极刻苦,曾担任班级学习委员。
贾某在案发时还是一名高三的学生,因养狗问题与邻居卢某发生纠纷,出手将卢某的面部打伤,构成轻伤二级。贾某的犯罪类型属于典型的激情犯罪,其一,她是一名聋哑人员,与人沟通存在障碍,内心比较敏感脆弱,对他人意见存在排斥心理;其二,她父母均为残疾人,长期在外地打工,文化水平低,缺乏家庭的教育和温暖;其三,案发时她刚成年,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社会责任感,做事情不顾后果。贾某在打伤卢某之后,经过多方教育,悔罪态度较好,积极探望卢某,赔偿卢某损失,希望征得卢某的谅解。法院鉴于贾某的以上表现,将其判为拘役。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全方面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家庭、社会环境等方面
1、思想认识方面
贾某在接受矫正初期,对法院的判决不认可,对学校的开除处理不接受,对找不到工作不面对,认为整个社会都在歧视她这个残疾人,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非常强烈。
原来贾某就读的学校得知其触犯刑法,并被法院判处拘役刑罚,以违反校规为由,强行将其开除,导致已经在读高三的贾某没有拿到高中毕业证书,对此贾某耿耿于怀。贾某认为,对于正常年轻人,社会就业压力已经很大,对她这样的残疾人就更是难上加难了,本来想着高中毕业后,努力找到一份工作,尽快减轻家庭负担,赚钱孝敬父母。自从被学校开除之后,贾某多次面试应聘,结果均因无高中毕业证书被拒之门外。因为屡屡碰壁,贾某内心沮丧,不愿再去相信他人。
2、个人及家庭方面
贾某父母以及男友李某,都觉得贾某被判刑很冤枉,明明他们一家人态度诚恳地向邻居卢某道歉了,也愿意赔偿医药费等损失,为什么卢某还是不愿意谅解他们?摆明了就是欺负他们一家人都不会说话。贾某服刑让整个家庭状况雪上加霜。
矫正干警及工作人员在为贾某入户核实时,真正了解到他们家的实际困难:十几平米的房子里住着贾某、贾某父母、贾某恋人李某,全家的生活来源就是一个月两千元的低保费。所有的沟通都要借助纸笔来传达,对于基本情况的了解不知写满了整整多少张A4纸。贾某的父母都没有接受过特殊教育,不能书面表达意思,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对这个特殊家庭的普法将是矫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3、社会环境等方面
贾某走上社会之后,结交了很多聋哑人。经过多次短信、书面沟通,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些聋哑人多半没有正当职业,对社会存在偏执认识,甚至有一些人还存在着赌博盗窃等恶习,对贾某产生十分恶劣的影响,也给矫正工作带来巨大的阻碍。
(二)了解情况后,确定工作目标
司法所入户核实之后,针对贾某及其家人的特殊情况,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
一是让这个聋哑之家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二是让贾某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三是帮助贾某学习一技之长,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三)根据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矫正措施
1、情法相结合
接收贾某之初司法所便成立了专门的矫正小组,教育贾某并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但是贾某一家对矫正小组人员都怀有敌意,十分不愿意配合矫正工作。有的时候郭警官在短信里约贾某来司法所谈话,贾某也不守时,经常迟到。
矫正小组人员开会谈论对贾某的教育工作,探讨怎样才能让她感受到工作人员的关心,打开心门跟工作人员沟通。矫正小组人员最终一致决定应该请心理咨询老师跟她聊聊,解开他们一家的心结。而且,马上就要到元旦了,郭警官专门带着慰问品去看望贾某一家。那天雾霾很重,贾某一家十分感动,终于对矫正小组人员卸下了防备,配合矫正工作,认真撰写矫正小结。
2、普法不懈怠
矫正干警同志在为贾某一家制定普法方案上下了很多功夫。针对贾某全家都是聋哑人这个特点,普法方式的选择十分关键。根据贾某书面理解和表达能力都比较好的优点,郭警官把阅读书籍和观看有字幕的法制节目作为普法教育的突破点。
郭警官每个星期都会跟贾某见面沟通,给她解释法律上的基本规定。郭警官和贾某两个人一起看《刑法》法条,有的时候两个人静静地一坐就是一个上午,只能听见笔头在纸上沙沙作响的声音。日积月累,在档案盒里,光是和她沟通的记录就有几十张A4纸那么多。每隔一段时间,郭警官还会去贾某家入户走访,告诉贾某要把学会的法律知识一点点传达给家里人。慢慢地,贾某的法律知识多了起来,还养成了全家人一起观看有字幕的法制节目的好习惯。
3、未来有规划
贾某还年轻,矫正期马上就会过去,对她来说今后的人生路如何走下去才是关键。通过不断的纸上沟通和入户走访,司法所了解到贾某生活中结交了一些无业并且有恶习的年轻人,郭警官及时对其进行了教育。司法所立即联系残联,根据爱好对贾某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介绍合适的工作。鼓励贾某要对生活充满希望,将来她也会有自己的家庭,孕育自己的孩子,为了美好的未来她应该远离一些负面的东西,去追求正能量。一提到下一代,贾某想到了自己的童年,在纸上写下:“我不能让我的孩子再走我的路,我要多追求美好的事物。”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贾某是一个聋哑人,内心特别敏感,自尊心特别强,所以跟她说话要特别小心,注意措辞。贾某不喜欢别人提他的家庭环境,更不喜欢别人提起她被学校开除的那段历史。郭警官注意到了这个特点,对贾某的教育以夸奖鼓励为主。这样一来,贾某的学习信心大增,也更愿意相信郭警官的教导。
矫正期开始一个月后,马上快到春节时,她和李某准备领证结婚,这对贾某来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人生转折。但是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在平时沟通中,郭警官了解到贾某对家庭观念和家庭责任很淡薄。郭警官就像一个姐姐一样跟贾某分享一些家庭生活方面的知识,希望她在以后的婚姻生活中能够幸福美满。工作人员陪伴贾某度过了四个月的矫正期,见证了她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由一个迷茫颓废的少女蜕变成一个阳光向上的青年,由一个对社会充满敌意的边缘人员蜕变成一个三观端正的好姑娘;同时还完成了人生大事,和心爱的人办理了结婚手续。贾某的生活已经步入正轨,正朝着美好的未来快速前进。
【小结(或反思)】
凡是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制定一份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是矫正工作成功的一半。在上述个案例中,贾某的特殊性在于她是一个聋哑人,身边的亲友也都是聋哑人,。她生活的世界是我们健全人所无法想象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多一份同理心,多一份倾听的耐心。只要抓住这个主要矛盾,那么一切困难都能迎刃而解。同时,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注意工作方法的调整,要因势而变顺势而为,工作中不能生搬硬套,没有确保成功的万金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