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宣告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角某依法接收入矫
- 案例时间:2018-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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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QHSJJJ1536545107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接收入矫案例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角某,男,1998年4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青海省玛多县。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17年8月8日被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8月8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
【依法接收入矫情况】
一、对社区服刑人员角某依法接收情况
2017年10月27日,玛多县司法局收到了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对服刑人员角某宣告缓刑的法律文书后,经检查,法律文书完备,但由于服刑人员信息过于简单,无法及时通知矫正人员,司法局便根据矫正人员刑事裁定书内身份号码,联系其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找其住址,并在第一时间联系该村联点领导、村干部。经过多方联系,2017年11月1日,角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玛多县司法局报到。玛多县司法局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告知其三日内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二、组织宣告情况
司法所为其确定了由司法所长、村委会干部、社区服刑人员亲属等组成的矫正小组,并签订了矫正责任书,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为给角某上好接受社区矫正的第一课,司法所举行入矫接收宣告仪式。通过向角某宣告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内容,让其明确社区矫正期限和社区服刑人员身份。
宣告了有关认罪服法、遵纪守法、报告、社区服务、请假迁居等方面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强化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矫正教育的自觉性。宣告了社区服刑人员角某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
【小结】
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物的接收,即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的接收;二是对人的接收,即接受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并办理登记。接收入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教育矫正的起始。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角某依法接收入矫,让其感受到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使其认识到自己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通过入矫宣告、教育,有利于增强其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的意识,促使其遵纪守法,成为守法公民,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