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服刑人员东某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 案例时间: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QHSJJJ1532571189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接收入矫案例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东某,男,1993年11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果洛州甘德县。2017年11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甘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17年11月11日,东某到甘德县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自2017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0日。

【依法接收入矫情况】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情况】

(一)建立矫正小组情况

配备司法所工作人员、牧委会工作人员、志愿者、监护人等组成的矫正小组,为了使矫正工作更加完善,特与小组签定小组责任书。 

(二)制定矫正方案情况

1、通过入矫谈话情况,针对矫正服刑人员东某性格内向,思想也较为幼稚的特点,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思想沟通,帮助树立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耐心沟通交流,进行心理矫正,帮助实现心理矫正。

2、组织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增加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同时也增加社会责任感与归属感。

3、加强法制学习教育,增强服法意识与法制意识。

4、引导其关心、关爱他人,多做好事,服务他人,服务社会。

(三)要求定期报告情况

1、要求每日在手机APP中每日点验签到+定位二次。        

2、要求严管期间每周到所报到一次。

3、要求每月参加双8小时学习、劳动一次。

4、要求每月谈话教育与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料一次。

5、其他情况                                                      

(四)实施分类管理情况。

根据青海省社区矫正分类管理的相关办法,对矫正服刑人员进行风险评估,根据结果显示,对其进行严管。严管期间每周到所报到一次,每日手机APP点验签到+定位二次,每月谈话一次、提交书面思想汇报、参加双8小时学习劳动一次。

(五)实施电子定位管理情况

根据青海省社区矫正电子实时监控的有关规定,入矫人员东某入矫宣告后对其佩戴电子监控腕带手表,下载安装社区服刑人员APP客户端,做到了双重定位监管模式。

(六)走访核实情况

接到法院法律文书后,司法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其居住地、住所、周围环境、亲属及好友、周边居民进行了走访调查,工作人员了解到其居住地、住所真实,符合矫正条件,周围环境、亲属及好友、周边居民对入矫人员东某印象较好,表示愿意对进行协助监督等,且无不良交友。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取得的效果】

1、认罪服法,积极接受矫正。2017年11月11日接到法院移送的相关后,司法局工作人员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入矫宣告仪式,通过规范的宣告仪式使矫正人员深刻的认识到城墙以外的刑罚执行工作,从而达到从心里接受社区矫正的有效成果,为今后的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2、努力学法,升华法律意识。每月按时在县局集中组织进行学法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使矫正人员东某从以前不知道自己犯了哪项罪名到懂基础法律知识,只有在意识中树立法律法规,才能做到在日常的生活中做到遵法守法。

3、参加劳动,积极融入社会。让东某加参加公益劳动和各种集体活动,创造各种机会鼓励东某与他人接触,减小其与他人相处的戒心,能够以正常人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

4、投身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引导东某重新认识这个社会,希望能够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东某认识到,只要能够主动改变自己,就可以在亲朋好友中树立新的形象。

【小结】

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是指社区矫正机构对有关裁决机关作出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在特定的时限内与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构或公安机关交接有关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活动的过程。

社区服刑人员接受公众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物的接受,即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的接收;二是对人的接收,即接受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并办理登记。

接收入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教育矫正的起始。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东某依法接收入矫,让其感受到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使其认识到了自己是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通过规范组织入矫宣告、教育,有利于增强其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的意识,促使其遵纪守法,成为守法公民,顺利融入社会。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