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司法局对被宣告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孙某依法接收入矫案例
- 案例时间:2018-10-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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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SJJJ1528618016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接收入矫案例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孙某,男,1977年 9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湖北省汉川市。2017年 6月,因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被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缓刑考验期自 2017年 6月 20日起至 2018年 6月 19日止。
【依法接收入矫情况】
(一)依法进行调查评估情况
2017 年 5 月 27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孙某拟适用社区矫正,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以发函的形式委托其户籍所在地汉川市司法局进行调查评估。
2017 年 6月 1日,汉川市司法局根据收到的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函后,对被告人孙某的户籍地及经常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工作人员对孙某的妻子黄某进行了调查。通过对黄某的询问及黄某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社区居住证明等,核实孙某的户籍地及经常居住地为汉川市,属于汉川市辖区管理范围。
在核实了居住地情况后,汉川市司法局案件指派两名干警组成调查评估小组,对本案件进行调查。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北省拟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案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对被告人孙某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进行调查了解,走访了孙某居住地社区干部、街坊邻居等人员,并制作了调查笔录。
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孙某在社区居住期间一贯表现良好,家庭关系和睦,和社区里其他居民关系相处也还比较融洽,近5年内没有与其他人发生过矛盾纠纷,也没有参与过群体性事件;其家属、街坊邻居和社区干部都认为,孙某此次犯罪皆因其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主观上认为这是个正当营生,而且自己也只是个打工的,听老板安排,就算出了事自己也应该没多大责任。其妻子黄某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愿意对其帮教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此外,工作人员还到公安机关对其在本案之前无犯罪前科记录进行了查询。
综合上述多方面调查,调查评估小组形成了评估报告。6月 6日经汉川市司法局研究,形成了评估意见书,当日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提供了评估意见书。
(二)对社区服刑人员孙某接收情况
2017年 7月18日,汉川市司法局收到了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对罪犯孙某宣告缓刑的法律文书,经检查,法律文书完备,于2017年7月18日送达了回执。
2017年7月18日,孙某到汉川市司法局报到。汉川市司法局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告知其三日内到仙女山社区矫正中心接受社区矫正。
(三)组织入矫宣告情况
由于该案件的被告人数众多、成份复杂,且近半年来司法所接收了十几个犯相同罪名的的社区服刑人员,案件具有一定代表性。司法所决定把此次接收入矫宣告作为典型,进行一次严肃的入矫教育,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的意识进行再强化,督促他们在今后的社区矫正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改造,早日融入社会。为此,汉川市社区矫正局做了周密的安排,特意邀请了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派出所所长和社区干部,制定了一个公安、检察、司法三方为主导,社区干部、社区志愿者、服刑人员家属及担保人共同参与的入矫宣告。
入矫宣告由汉川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主持,仪式开始前,主持人介绍到场相关人员后,宣布仪式纪律和入矫流程。随后对被宣告人的身份进行了核实,宣布了孙某矫正期限,宣告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并对其提出具体要求,要坚决服从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遵守各项矫正制度等。
孙某表示认罪服法,接受矫正,保证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不再犯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制度,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主动积极、认真落实好社区矫正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书面报告,及时电话联系并报告活动情况。接受矫正小组成员及志愿者监督,认真改造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孙某签订了社区矫正保证书并按指印。
随后,检察官进行教育发言,说明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民警表示孙某开始社区矫正后,派出所会配合社矫部门对其进行监督考察,要求孙某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再违法犯罪。最后,孙某家属表态会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孙某的工作,如实汇报他的思想动态、人员交往及现实表现情况,发现他有违法犯罪迹象及时向司法所、派出所报告,保证其在社区矫正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
社区矫正中心与矫正小组共同签订了《矫正责任书》。司法干警再次详细告诉了孙某及其他参加入矫教育的社区服刑人员,有关于遵纪守法、报到、参加学习、社区服务、请假迁居等方面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强化他们接受矫正教育的自觉性。孙某及其他服刑人员均表示,在接下来的社区服刑期间,一定认真悔罪,好好接受矫正,服从管理,积极改造,重归社会。
【小结】
入矫宣告时间虽短,但每个程序都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刑罚的惩罚性。在本案中,司法所深刻认识入矫宣告的重要性,用心去组织好、策划好每一次入矫宣告,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意识得到强化,督促他们在今后的社区矫正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改造,早日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