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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宣告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陆某依法接收入矫案例

  • 案例时间:2018-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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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ZJSJJJ1525750237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接收入矫案例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陆某(化名),男,1948年6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2017年9月,因交通肇事罪被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9月19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止。 

【依法接收入矫情况】

(一)依法进行调查评估情况

2017年8月7日,长兴县人民法院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陆某,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村影响,以发函的形式委托长兴县司法局进行调查评估。

长兴县司法局根据收到的长兴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函后,依照“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对被告人陆某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等进行调查了解,走访了陆某居住地村委会干部、邻居等人员,并制作了调查笔录,调查笔录显示陆某社会反响良好,被害人及其亲属对其犯罪行为表示谅解。8月11日经长兴县司法局研究,形成了合议评估意见,意见认为陆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社会反响良好,无犯罪主观恶性和犯罪前科,具备社区矫正的监管条件,适用于社区矫正,并于2017年8月14日向长兴县人民法院提供了评估报告。

(二)对社区服刑人员陆某接收情况

2017年9月20日,长兴县司法局收到了长兴县人民法院对罪犯陆某宣告缓刑的法律文书后,经检查,法律文书完备,于2017年9月20日送达了回执。

2017年9月21日,陆某到长兴县司法局报到。长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制作首次谈话笔录、评估初期风险,将建立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案件档案归入其社区矫正执行档案。陆某签订接受手机定位监管措施承诺书,长兴县司法局签发对陆某实施手机定位监管措施决定书并抄送长兴县人民检察院,长兴县司法局同步为其办理手机定位监管,并告知其三日内到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接收当日,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陆某的指纹、人像、亲属、工作、家庭信息和心理状况进行了详细的采集,并一一记录在其个人档案中。

(三)组织宣告情况

1.开展庄重严肃的入矫宣告仪式。2017年9月22日,由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司法所所长主持,县司法局、检察院、法院、派出所、村干部、村民代表、社区服刑人员监护人、家属参加,在司法所宣告室对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陆某进行庄重严肃的入矫宣告仪式。仪式首先由司法所所长宣读对法院对陆某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继而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宣告书告知陆某:一是要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等制度,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二是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三是人身安全、合法财产等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四是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司法所所长、社区民警、村干部、监护人王某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管、教育、帮教。其次,由社区矫正专管员宣读《社区服刑人员告知书》,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行踪及近期生活、工作情况,接受个别谈话教育和走访检查。随后由检察院、法院、派出所逐个发言,对陆某强调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最后由社区服刑人员陆某做入矫宣誓。仪式结束后,陆某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监护人签订《社区矫正监护人责任书》,社区民警、检察官、法官分别对陆某进行了入矫个别谈话教育。整个宣告过程及相关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记录在案,并纳入陆某个人档案。对陆某的依法入矫宣告,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刑法执行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从监管、接受矫治具有重要作用。

2.突出入矫教育,增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在社区矫正对象陆某报到当天,向其宣告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社区矫正期限等内容的同时发放《社区矫正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组织矫正对象陆某进行书面考试,如考试成绩达不到90分的将再次组织学习考试,直至陆某完全掌握应知应会手册的相关内容。为提高新入矫人员陆某对社区矫正的认识,向其播放社区矫正宣传片,以动画的形式就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应遵守的制度等方面内容进行播放,促使陆某在社区服刑期间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从“法治中国”栏目里下载了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管理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的视频资料,让其知道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就要受到收监的严惩。为提高对陆某的教育矫正效果,使之从内心深处认识到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司法所在每月组织的集中教育过程中,利用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播放《发现我的心灵》、《弟子规》、《燕赵大讲堂》等先进文化系列讲座视频,让他们在心灵深处受到触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与陆某进行了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他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理解他的压力、痛苦、处境和行为,是真心帮助他,让他对司法所产生信任。

3.入矫教育取得显著效果。对社区服刑人员陆某入矫教育的扎实开展,有效增强了他的服刑意识和服从管理的意识。具体表现在:一是法治观念、守法意识增强。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从法律角度来思考问题、作出决定。遇事能主动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报沟通,能够稳妥、冷静处理事情。二是矫正进展顺利,自觉参加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活动积极性较高,表现在集中学习时认真听讲,互动中积极发言,按时上交自己的思想汇报,自觉参加社区劳动。三是告别过去,脚踏实地开始新生活。通过一系列的入矫教育,帮助陆某释放了不良情绪,消除了自卑感,消除了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恢复了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勇敢地走出了家门,走向社会。

<小结(或反思)>=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接收,是指社区矫正机构对有关裁决机关作出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在特定的时限内与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交接有关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活动的过程。 社区服刑人员接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物的接收,即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的接收;二是对人的接收,即接受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并办理登记。 接收入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教育矫正的开始,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陆某依法接收入矫尤其是宣告宣誓环节,让其感受到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社区服刑人员身份,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方式,与监禁矫正相比,虽然执行刑罚的方式和空间发生了变化,但自己仍属服刑人员。通过明确社区服刑人员身份,进一步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牢固了在刑意识,增强了改造意识,为社区矫正取得良好效果奠定了基础。通过入矫宣告、教育,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牢记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有利于增强其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的意识。严格规范的入矫程序不仅能确保日后矫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更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悔罪自新、去除恶习、重归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小结】

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接收,是指社区矫正机构对有关裁决机关作出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在特定的时限内与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交接有关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活动的过程。

社区服刑人员接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物的接收,即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的接收;二是对人的接收,即接受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并办理登记。

接收入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教育矫正的开始,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陆某依法接收入矫尤其是宣告宣誓环节,让其感受到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社区服刑人员身份,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方式,与监禁矫正相比,虽然执行刑罚的方式和空间发生了变化,但自己仍属服刑人员。通过明确社区服刑人员身份,进一步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牢固了在刑意识,增强了改造意识,为社区矫正取得良好效果奠定了基础。通过入矫宣告、教育,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牢记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有利于增强其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的意识。严格规范的入矫程序不仅能确保日后矫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更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悔罪自新、去除恶习、重归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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