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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宣告缓刑社区服刑人员韩某依法接收入矫

  • 案例时间:2018-0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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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LSJJJ1524622050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接收入矫案例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韩某,男,1983年1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吉林省辉南县。2017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辉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0月24日起至2018年4月23日止。

【依法接收入矫情况】

(一)依法进行调查评估情况               

2017年10月11日,辉南县人民法院委托辉南县司法局对韩某进行调查评估。辉南县司法局收到委托后,指派某司法所对韩某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等等进行调查。2017年10月12日,依照“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吉林省关于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社区影响调查评估的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司法所三名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被告人韩某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民委员会意见进行调查了解。司法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被告人韩某的妻子,详细询问了其住所、家庭、人际关系、邻里相处、工作、业余兴趣爱好、性格脾气和身体状态等情况,并制作了调查笔录。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又询问了村治安员,详细了解了被告人韩某的邻里关系、有无不良习惯、实施社区矫正后对村治安环境有无影响等情况,并制作了调查笔录。经了解,被告人韩某平时为人比较老实本份,但其文化水平有限,法律意识淡薄。日常生活中,韩某比较积极上进,案发前原计划准备外出学习种植药材和蔬菜等技术。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到辖区派出所调查被告人韩某有无犯罪前科。通过以上调查,司法所对韩某提出了调查评估建议,上报辉南县司法局。经司法局审核后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供了评估报告。

(二)对社区服刑人员韩某的接收情况      

2017年10月27日,辉南县司法局收到了辉南县人民法院对罪犯韩某宣告缓刑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检查,法律文书完备,10月28日向辉南县人民法院送达了回执。                

2017年10月30日上午,社区服刑人员韩某到辉南县司法局报到,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中心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向韩某宣读了《社区服刑人员须知》,让韩某明确自己的社区服刑人员身份和日常学习监管规定。 在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给韩某办理了定位手机,并告知其手机定位有关规定,促使其形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在心理矫治室为韩某提供了心理咨询,并进行心理疏导;在警示教育室安排其学习了近年来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收监执行的相关案例,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随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带领韩某来到矫正中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次日,社区服刑人员韩某到司法所报到。                 

(三)组织宣告情况                 

韩某到司法所报到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依法接收入矫,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建立档案。并为其确定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韩某妻子组成的矫正小组,要求矫正小组成员督促韩某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参加学习和社区服务以及遵守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情况,并定期向司法所反映韩某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等情况,发现其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并签订了矫正责任书,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到位。

为给韩某上好矫正第一课,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同村委会干部、韩某妻子等矫正小组成员在司法所宣告室对韩某举行了入矫宣告。在宣告仪式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向韩某宣读了法院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宣告了有关认罪服法、遵纪守法、学习教育、社区服务、请销假等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并要求其每周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到司法所书面汇报一次,并参加每月由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强化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教育矫正的自觉性。同时在宣告仪式上签订了社区矫正宣告书、监管协议书,发放了《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等相关学习资料。

宣告仪式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韩某进行入矫谈话,劝诫他要遵守矫正纪律,积极学法,争取成为一名知法懂法的人,避免日后再发生类似事件。韩某也表示,自己这次被判刑主要源于对法律认识的缺失,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一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认罪悔罪,积极接受社区矫正,做一名守法公民。

【小结】

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入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环节,意义重大,直接关乎后期对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是否顺畅。司法所一定要把接收入矫工作做实、做细。在社区矫正接收时,严格按照流程执行,办理接收手续,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为下一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规范的社区矫正宣告仪式,体现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能够激发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意识。社区矫正更是一个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接纳自己,进行自我改造、重塑心灵的过程。宣告后的教育谈心工作要具体事例具体处理,本案中社区服刑人员韩某性格老实,真诚的沟通和尊重能与其建立信任,有助于在日后社区矫正工作中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自觉接受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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