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刘某性功能障碍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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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TJSJYW1637138546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XX年X月X日,被鉴定人刘某在XX电厂家属区XX路南门口处因交通事故受伤。因审理案件需要,XX法院委托本中心依据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对刘某的性功能障碍程度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
1.XX医院的住院病历(住院时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病案号:XXX)记载:
主诉:车祸致髋部右下肢外伤后疼痛活动受限3小时余。
骨科情况:会阴部右髋部肿块,右腹股沟、右腘窝、右踝多处皮裂伤,右膝至右中腹皮肤滑行剥脱,右小腿中段肿胀,双足湿冷,末梢血运差。
辅查:CT示:盆骨骨折,尿道断裂,尿道周围血肿;X光片:右胫骨远端骨折;腹部B超:盆腔积液。
治疗经过:1.完善检查,补血输液;2.相关科室会诊;3.积极抢救生命,病危通知;4.抗炎,对症;5.手术治疗(尿道会师、植皮术、外架固定术)。
出院诊断:1.骨盆骨折;2.右胫骨骨折;3.尿道断裂;4.右髂腰部、右下腹、右下肢皮肤脱套伤。
2.XX医院的住院病历(住院时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住院号:XXX)记载:
主诉:外伤后阴茎勃起消失9年余。
专科检查:腹部平坦,未见胃、肠型及蠕动波,未见腹壁静脉曲张,下腹部及右下肢可见陈旧性愈合痕,双下肢、臀部皮肤肤色深,皮肤感觉减弱。骨盆两侧对称。骶椎触诊不清晰。双肾区无隆起,双肾下极未触及,脊肋点无压痛,双肾区无叩击痛,双输尿管走行区无压痛,耻骨上无压痛,膀胱未充盈外生殖器发育正常,阴毛呈正常男性分布。尿道外口无红肿及异常分泌物流出。右侧睾丸体积10ml,左侧睾丸体积8m1,附睾及输精管未及异常,右侧睾丸轻触痛。右侧精索静脉未及明显曲张的静脉团,左侧精索静脉迂曲扩张,直肠指诊前列腺不大,中央沟存在,无触痛,退指指套无血染。提睾反射减弱、球海绵体反射减弱。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常规检查,完善性激素、NPT、阴茎CDDU、阴茎海绵体造影、尿道造影、尿动力学检查、尿流率等检查。患者考虑为外伤后器质性勃起功能障碍,建议其药物或手术治疗。
出院诊断:1.重度神经性勃起功能障碍;2.尿道断裂吻合术后;3.骨盆骨折术后;4.膀胱造瘘术后。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依据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6-2014《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GB/T 37237-2018《男性性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对被鉴定人刘某进行法医临床检查。
2.一般检查
步行入室,神清语利,查体合作。头颅无畸形,面神经检查(-),胸腹部(-)。左髂前上方见17.0cm×6.0cm块状瘢痕,脐下方见10.0cm×1.5cm条状瘢痕,脐右侧见15.0cm×1.0cm条状瘢痕,左大腿见35.0cm×47.0cm取皮瘢痕,右大腿见53.5cm×45.0cm植皮瘢痕,右小腿前见3.0cm×2.5cm、3.5cm×2.5cm两处块状瘢痕,右踝前见16.0cm×15.0cm块状瘢痕。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余常规检查未见明显异常。
3.专科检查
阴茎成年型,外观正常,周径6.0cm,静休状态长度7.0cm,阴囊外观正常,双侧睾丸大小及质地正常,无触压痛,阴毛浓密,呈男性分布。
4.病史调查:
自述:1998年出生,伤后有遗精史。否认手淫史,否认娱乐性药物服用史,否认高血压、糖尿病史。
5.实验室检查:
(1)连续三晚夜间勃起监测(NPT)结果示:阴茎最大勃起时头部与根部硬度及周径均无变化。
(2)神经诱发电位报告示:阴部脊髓体感神经诱发电位、阴部皮层体感神经诱发电位、阴部皮层运动神经诱发电位、阴茎皮肤交感反应(SSR)电刺激、阴部骶髓反射(SRL):均未引出。
(3)血糖检测结果:空腹葡萄糖4.33mmol/L,属正常范围。
(4)阴茎彩超:尿道、双侧阴茎海绵体及尿道海绵体内部回声及血管血流未见明显异常。
(5)血液性激素化验结果示:促卵泡激素2.27 IU/L、黄体生成素2.84 mIU/ml、泌乳素12.28 ng/ml、雌二醇10.84 pg/ml、睾酮22.83 nmol/l,均在正常范围内。
6.阅片意见
XX医院20XX年X月X日骨盆CT片(片号:XXXXXX)2张示:骨盆陈旧性骨折,右侧骶骨骨折处见骨痂生成,右侧骶髂关节畸形愈合,左侧耻骨下支错位畸形愈合,骨盆倾斜,骨盆环不对称。
【分析说明】
根据送检的鉴定材料,结合我们检查及阅片所见,综合分析如下:
被鉴定人刘某,男,1998年出生,于20XX年X月X日因车祸碾压伤到XX医院治疗,临床检查见“会阴部右髋部肿块,右腹股沟、右腘窝、右踝多处皮裂伤,右膝至右中腹皮肤滑行剥脱,右小腿中段肿胀”,当时行骨盆CT显示“盆骨骨折,尿道断裂,尿道周围血肿”,进行“尿道会师、植皮术、外架固定术”治疗,临床诊断为“1.骨盆骨折;2.右胫骨骨折;3.尿道断裂;4.右髂腰部、右下腹、右下肢皮肤脱套伤”。20XX年X月X日,被鉴定人因“外伤后阴茎勃起消失9年余”到XX第一医院就诊,医院予以“完善性激素、NPT、阴茎CDDU、阴茎海绵体造影、尿道造影、尿动力学检查、尿流率等检查。患者考虑为外伤后器质性勃起功能障碍,建议其药物或手术治疗”,临床诊断为“1.重度神经性勃起功能障碍;2.尿道断裂吻合术后;3.骨盆骨折术后;4.膀胱造瘘术后”。现被鉴定人受伤后13年余到我中心进行检验,主诉因交通事故外伤后阴茎不能勃起。本中心实验室检查结果示其在连续三次夜间阴茎最大勃起时阴茎头部与根部硬度及周径无变化,属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阴茎皮肤交感反应(SSR)电刺激,骶髓反射,阴部皮层、脊髓运动及体感神经诱发电位均未引出;表明被鉴定人刘某阴部躯体神经和自主神经损伤存在。
被鉴定人有神经系统外伤病史,根据送检材料记载被鉴定人于20XX年X月X日交通事故致骨盆严重骨折、尿道断裂,经阅片(20XX年X月X日骨盆CT片)可见,被鉴定人因外伤遗留骨盆骨折畸形愈合,表明被鉴定人有因交通事故致神经性阴茎勃起功能障碍的损伤基础。其目前性激素检查均无异常,可排除内分泌性阴茎勃起功能障碍;阴茎彩超示双侧阴茎海绵体及尿道海绵体内部回声及血管血流未见明显异常,可排除血管性阴茎勃起功能障碍;送检材料中无抗高血压、抗精神病性等药物应用及相关疾病,血糖检测结果正常,且被鉴定人阴茎勃起功能障碍病程时间较长(自20XX年医院确诊至今),可排除药物性阴茎勃起功能障碍,故可以认定被鉴定人刘某因交通事故导致神经性阴茎勃起功能障碍。经我们检查证实其目前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依据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4.4.1.e)条的规定,构成Ⅳ级残疾。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刘某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构成Ⅳ级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