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被勒索男性与其他女子私通照片是否为合成人像进行声像资料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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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HSJYW1634802477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上半年,王某的妻子像往常一样从自家的信箱中取出了一叠信件,除了水电费账单外,这次王某的妻子看到了一封很奇特的信件。拆开一看,里面的内容令王某的妻子脸色极其难看,信封中有一张黑乎乎模糊不清的照片和一张信纸,照片中隐约可以看出是其老公王某赤裸地躺在床上,一只手还搂着一个赤裸的女子,信纸上有一段勒索钱财要不然公之于众的文字内容。王某晚上回到家的时候,王某的妻子就跟王某大吵了起来,但王某坚称没做过这种事情。最后,王某选择了报警,让警方还他一个公道。现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涉及的照片中王某的人像是否系合成形成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本鉴定依据SF/Z JD0300001-2010《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SF/Z JD0304001-2010《录像资料鉴定规范》、SF/Z JD0302002-2015《图像资料处理技术规范》和SF/Z JD0302001-2015《图像真实性鉴定技术规范》进行检验。
本鉴定使用警视通图像处理和分析系统、识慧图像处理和分析系统、Winhex 18.0软件等设备和工具进行检验。
检验发现:检材照片系拍摄有两人坐卧于床上的图像,整体画面较暗,其中,需检人像全身赤裸。由于检材照片的载体为纸质照片,故鉴定中使用高清扫描仪对纸质照片进行数字化高清转换。检材照片光线偏暗,有点模糊不清,但不影响照片中王某头像的身份信息辨识。
使用识慧图像处理和分析系统调整检材照片的亮度和对比度等参数,视觉效果得到一定改善,需检人像特征能够得到一定反映。
检验发现:检材照片中的需检人像头部与需检人像其他部位的比例关系不协调,两者的成像角度存在差异;检材照片中的需检人像头部与检材人像其他部位的亮度存在差异;检材照片中的需检人像体型、颈部形态与样本照片中的王某人像存在差异。
【分析说明】
从人像同一性角度,检材照片中的需检人像与王某在人体体型、颈部形态特征等方面存在差异;从人像成像角度,检材照片中需检人像的比例、光照、成像角度等方面存在异常。根据上述检验结果,经综合分析,检材照片中的需检人像系合成形成。
【鉴定意见】
检材照片中的需检人像系合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