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接受电疗服务猝死受害人死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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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ZJSJYW1634694769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姜某,男,69岁,因患高血压病脑中风后出现右侧肢体行动不便,多处求医未见好转,经人介绍某足浴店的电疗治疗对脑中风后遗症有效,于是去接受电疗治疗,电疗师让姜某躺在诊疗台上,给姜某两只脚邦上电线,并把电线连到一台仪器上,随后,电疗师给自己也接上电线,站在一个垫子上,给姜某进行按摩,数分钟后,姜某突发昏迷,送医院抢救无效,宣布临床死亡。
【鉴定过程】
(一)尸表检验
冰冻缓解男尸,尸长约166cm,体型中等偏瘦,发育正常,营养稍差。尸斑暗红色,分布于颈项部、背部及臀部未受压处,指压后均不褪色。腹部见少许尸绿形成。双下肢皮肤见少许腐败静脉网。头发色白杂少许黑,最长处约2cm;右颞部小片头皮表面呈褐色,面积为1.9cm×1.8cm,切开检查,皮下未见明显出血;双眼睑闭合,左、右眼睑结膜及球结膜显苍白,未见出血点,左、右角膜高度混浊,左、右侧瞳孔均未能窥及;鼻骨完整,鼻粘膜稍苍白,鼻腔干燥,未见异物;口唇、牙龈稍苍白,口唇粘膜部分皮革样化,唇、舌未见损伤,牙列整齐,左侧下颌牙第二前磨牙为义齿;耳廓未见损伤,耳道内未见异物。颈部未见异常肿块、损伤或压痕,气管居中。右侧颈部皮肤见注射针孔。胸部皮肤未见出血,胸廓对称,腹部凹陷,胸腹部均未见损伤、出血。四肢对称,未见骨折、畸形等;两侧手背皮肤、左侧肘窝皮肤、左侧腕部皮肤均见注射针孔;双手指甲床青紫。成人男性外阴,龟头及阴囊发生皮革样化;肛门未见异物。均未见损伤、出血。
(二)解剖检验
头皮未见损伤、出血;颅骨未见骨折;硬脑膜外、下均未见出血、血肿;脑垂体未见异常;全脑表面均未见蛛网膜下腔出血,全脑重1328g(不含出血重量),大脑前、中、后动脉及基底动脉环未见畸形、动脉瘤,基底动脉未见明显的粥样硬化。左侧大脑基底节区可见出血,局部血肿形成,部分血液破入左侧侧脑室;右侧大脑、小脑及脑干切面未见出血、挫伤、肿瘤,右侧侧脑室及其他脑室内未见明显积血。咽喉及颈部未见异常。胸、腹腔各器官均在原位,双侧胸膜无明显粘连,双肺共重1514g,左肺大小25cm×17cm×6.5cm,右肺大小25cm×18cm×7.5cm,肺膜稍皱缩,未见明显的出血点,切面暗红色,未见实变或肿块等,挤压后见暗红色液体流出;心包膜光滑,未见粘连,心包腔内见少许积液,心脏重316g,心外膜光滑,未见明显的出血点,剪开各心腔检查,测二尖瓣周径10.5cm,三尖瓣周径12.5cm,肺动脉瓣周径7cm,主动脉瓣周径7.5cm,各瓣膜均未见狭窄及关闭不全,左心室室壁厚1.6cm,右心室室壁厚0.3cm,室间隔厚1.4cm,主动脉、肺动脉管腔内未见阻塞,左、右冠状动脉开口位置正常,左冠状动脉主干自开口至3.5cm处管腔狭窄,狭窄程度Ⅲ-Ⅳ级,管壁钙化,左旋支冠状动脉管腔呈Ⅰ级狭窄,右冠状动脉主干远端管腔呈Ⅰ级狭窄,管腔内均未见血栓形成;窦房结、房室结区未见出血、挫伤。腹腔内见少量积液,未见积血;各腹腔脏器表面未见粘连;肝胆共重1038g,肝脏大小为20cm×14.5cm×7.5cm,质地稍硬,表面及切面见大量的细小结节,肝脏右叶见一个圆形肿块,大小为3cm×3.5cm×3.2cm,质地较硬,与周围肝组织分界清楚,切面未见坏死、出血;胆囊及各部胆道未见异常。脾脏重242g,大小16cm×8cm×4.5cm,表面及切面未见异常;胃浆膜面光滑,未见穿孔、溃疡,胃大弯长29cm,胃小弯长21cm,胃内可见淡黄色液态食糜,约300ml,未闻有机磷农药、酒精等气味,胃粘膜光滑,未见溃疡;小肠、结肠、阑尾等未见异常。双肾共重256g,大小分别为10cm×6.5cm×3.5cm和10.5cm×7cm×3cm,包膜易剥离,表面光滑,切面皮、髓质分界清楚。肾上腺未见异常;胰未见异常。膀胱以及睾丸、附睾未见异常。
(三)组织病理学检验
各组织器官细小动脉硬化、管壁增厚、管腔狭窄,符合高血压病血管病理改变;各组织器官均未见癌转移灶。大脑、小脑、脑干蛛网膜下腔血管淤血,血管周围见少许漏出的红细胞,未见炎症细胞浸润。左侧大脑基底节区见多灶性出血,血肿形成,血肿中央红细胞成均质状,邻近区域大脑实质明显水肿。右侧大脑、小脑、脑干实质未见挫伤、出血,未见炎症细胞浸润。心外膜血管淤血,未见出血,未见炎症细胞浸润;心肌间质血管淤血,未见炎症细胞浸润,部分心肌纤维断裂及呈波浪改变;部分区域冠状动脉内膜明显增厚,见大量泡沫细胞,部分区域见大量的钙化物,管腔明显狭窄,最严重处达Ⅳ级;窦房结、房室结未见出血、炎症、脂肪浸润等。甲状腺滤泡结构存在,未见滤泡上皮增生;气管粘膜见少许淋巴细胞浸润;部分细支气管粘膜上皮脱落在管腔内,管壁见少许淋巴细胞浸润;部分区域肺泡隔断裂,肺气肿形成;肺泡壁毛细血管淤血,肺泡腔内见较多均匀的粉红色水肿液,部分区域见大量红细胞;肺膜未见增厚和炎症细胞浸润。肝小叶结构消失,假小叶形成,大部分肝细胞明显自溶。肝脏肿块实质细胞排列紊乱,纤维间质增生,组织结构异形性明显,实质细胞表现为大小及形态不一,出现多核的瘤巨细胞,细胞核形态及大小也不一,可见病理性核分裂。脾红髓、白髓、脾小梁结构存在,脾窦淤血,个别脾中央动脉管壁增厚及玻璃样变,被膜未见增厚、纤维化。肾小球及肾小管结构存在,肾小管上皮细胞自溶,部分肾小管管腔内见较多红染的管型;间质淤血,未见炎症细胞浸润。肾上腺实质细胞部分自溶,间质未见炎症细胞浸润及出血。胰实质细胞弥漫自溶,间质淤血,未见炎症细胞浸润及出血。胃、肠上皮及腺体自溶,间质见少许淋巴细胞浸润。
(四)辅助检查
1.浙江省乐清市人民医院CT检查报告单诊断意见: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
2.姜某的心血及胃内容物毒化检查结果均未检出常见的毒物成分。
(五) 法医病理学诊断:
左侧大脑基底节区高血压性病理性出血并血肿形成以及部分血液进入左侧脑室;符合高血压病血管病理改变;小结节性肝硬化;早期肝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左冠状动脉主干粥样硬化斑块形成伴钙化,管腔狭窄Ⅲ-Ⅳ级,左冠状动脉左旋支及右冠状动脉主干管腔狭窄Ⅰ级);肺灶性出血、水肿;胰腺、胃肠粘膜及腺体自溶性改变;脾、肾、甲状腺等多器官淤血。
【分析说明】
1.根据系统尸体解剖检查发现,姜某尸表及内脏均未见致命性机械损伤,颈部未见勒、扼痕及客观窒息征象,因此可排除因机械性损伤或机械性窒息致死;姜某的心血及胃内容物毒化检查结果均未检出常见的毒物成分,不支持中毒死亡;根据系统解剖及组织病理学检查,姜某患有小结节性肝硬化、早期肝癌以及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程度均较严重,但是,肝癌处于早期,未见转移,冠心病未见心肌梗死,亦未检见斑块内出血等急性病理改变,不支持上述疾病直接导致其死亡。
2.据案情介绍,姜某生前有高血压、脑中风病史,存在脑中风后遗症,比如右侧肢体行动不便,姜某在接受电疗推拿过程中突发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系统尸体解剖检查及组织器官病理组织检查发现姜某符合高血压病血管病理改变,左侧大脑基底节区发生高血压性病理性出血并血肿形成以及部分血液进入左侧脑室,其程度非常严重,达到致死程度,可导致其引发中枢性呼吸循环障碍而急性死亡,此为姜某的主要死因。
3.大体解剖及脑组织病理组织学检查姜某均未能检出脑动脉瘤、脑动静脉畸形、原发性或转移性脑肿瘤等病变,故可排除上述原因引起的脑出血。组织病理学检出姜某各组织器官细小动脉硬化、管壁增厚、管腔狭窄,符合高血压病血管病理改变,因此,姜某左侧大脑基底节区为高血压性病理性出血。
4.电疗作为一种低压电流经过身体的方法不可避免地会对患者存在一定电刺激作用,这种刺激通常对于正常人一般不易造成重大伤害,但对一些身体基础条件较差的人,比如姜某这种有高血压病血管病理基础的人,就可能造成较大的伤害,此外,电疗推拿过程中的电刺激可引发姜某原有的高血压进一步升高,从而导致高血压性脑出血,因此,分析认为,电疗因素构成姜某死亡的辅助因素。
【鉴定意见】
姜某系因高血压性脑出血引起中枢性呼吸循环障碍而死亡;电疗因素构成姜某死亡的辅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