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庭科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害人段某某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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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NXSJYW1634539257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段XX,男。被鉴定人自述:2018年12月5日在银川市兴庆区XX小区东门口被他人捅伤,伤后于银川市XX人民医院诊断治疗,现伤情基本稳定。受银川市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委托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1.检验方法
本鉴定依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鉴定。
2.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缓步自行步入诊室,神志清,精神可,问答切题,查体合作。目前自述:饱食后腹部不适,左前胸部偶感针扎样疼痛,本次受伤前曾行脾切除术。查体:腹正中自脐向上可见长17cm的线性纵行愈合瘢痕,左腹部可见长17.5cm斜行线性愈合瘢痕,左侧胸部腋窝下至左乳头下可见长15.5cm的斜行线性愈合瘢痕。左侧胸部可见2cm的线性愈合瘢痕,及面积1cm×0.4cm、3.5cm×1.5cm愈合瘢痕。左腹部压痛(+),左胸部压痛(+)。
3.阅片
⑴银川市XX人民医院CT片(2018年12月5日,共5张)示:右下肺及左上肺斑片状渗出病变,左下肺大片状渗出病变,并左下肺膨胀不全;左侧液气胸;左膈升高,腹腔内腹膜增厚,脂肪间隙模糊;肝脏各叶比例失调,尾叶增大,脾脏未见显示,脾切除术后改变;肝右叶片状低密度病变,其内见结节状高密度影出血病灶。
⑵银川市XX人民医院X线片(2018年12月6日,共1张)示:左下肺大片状渗出病变。
⑶银川市XX人民医院CT片(2018年12月10日、13日、21日,共7张)示:左肺楔形切除术后改变,心脏裂伤修补术后改变,膈肌修补术后改变;左膈升高,腹腔内腹膜增厚,脂肪间隙模糊;肝脏各叶比例失调,尾叶增大,脾脏未见显示,脾切除术后改变;肝右叶片状低密度病变,肝包膜下积液。左侧第5前肋,第6侧肋骨折,肋骨骨折周围未见骨痂形成征象。右侧第4,5,10肋,左侧10肋陈旧骨折,骨折周围见骨痂形成。
⑷2019年4月8日CT片(共1张)示:左侧第5前肋、第6侧肋、第10肋;右侧第4,5,10肋陈旧骨折,骨折周围见骨痂形成。
⑸宁夏XX总医院CT片(2019年4月8日,共2张)示:肺楔形切除术后改变,左肺多发纤维索条病灶,左侧胸膜肥厚粘连;心脏裂伤修补术后改变;膈肌修补术后改变,左膈升高;肝右叶条片状低密度病变。
【分析说明】
依据被鉴定人叙述受伤经过、结合送检病案材料、法医临床检验,综合分析认为:被鉴定人段XX,2018年12月5日受伤,现伤情基本稳定,具备鉴定时机。
被鉴定人伤后影像学检查示:右下肺及左上肺斑片状渗出病变,左下肺大片状渗出病变,并左下肺膨胀不全;左侧液气胸;左膈升高。医院诊断:失血性休克;开放性胸部损伤(心脏破裂,左侧膈肌破裂,左侧第5肋骨折,左肺裂伤,左侧血气胸,右侧4、5肋陈旧性骨折,左肺下叶不张,左侧胸壁皮下积气,左胸壁多处皮肤裂伤);左腕、左肘皮肤裂伤;腹部损伤(胃破裂)外暴力可导致上述改变。
于2018年12月5日行“左侧胸腔闭式引流术”。于2018年12月6日行“VATS左胸探查,肺楔形切除术,心包开窗探查,心脏破裂修补术,膈肌修补术,血胸清除术,心包腔引流术,胸腔闭式引流术”,术中见左侧胸膜腔清除积血及血块约2000ml,右肺下舌叶直线切割缝合器楔形切除右下肺裂伤组织。沿心包裂伤处纵行切开心包开窗探查,可见左心室前降支近心底处一贯通1.5cm裂口,前降支部分横断,活动性出血。于平行前降支纵行缝合裂伤处。膈肌破裂,沿裂口处可见腹腔胃壁,胸腔镜协助下间断“8”字缝合裂伤膈肌。术后病理诊断报告单记载:送检日期:2018年12月6日,病理检查所见:(肺组织)肺组织一块,体积8cm×4.5cm×2cm,表面可见长1cm-1.5cm的裂口,另见灰红色血凝块样一堆,体积8cm×7cm×2.5cm,肺组织切面灰红灰白。病理诊断:结合临床符合肺裂伤。2018年12月6日行“剖腹探查+胃破裂修补术+肠粘连松解术”,术中见左侧横隔破裂,与腹腔相通;胃底部大弯侧有1.5cm裂口,有胃内容物溢出,左半结肠脾区周围组织粘连严重。术中行胃破裂修补术,肠粘连松解术。术后多次影像学检查示:肺楔形切除术后改变,左肺多发纤维索条病灶,左侧胸膜肥厚粘连;心脏裂伤修补术后改变;膈肌修补术后改变。目前被鉴定人自述:饱食后腹部不适,左前胸部偶感针扎样疼痛。查体:腹正中自脐向上可见长17cm的线性纵行愈合瘢痕,左腹部可见长17.5cm斜行线性愈合瘢痕,左侧胸部腋窝下至左乳头下可见长15.5cm的斜行线性愈合瘢痕。左侧胸部可见2cm的线性愈合瘢痕,及面积1cm×0.4cm、3.5cm×1.5cm愈合瘢痕。左腹部压痛(+),左胸部压痛(+)。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8.3.7之规定,被鉴定人“心脏破裂、修补术后”构成八(Ⅷ)级伤残;依据5.9.3.18之规定,被鉴定人“左肺裂伤、肺组织楔形切除术后”构成九(Ⅸ)级伤残;依据5.10.4.3之规定,被鉴定人“胃破裂、修补术后”构成十(Ⅹ)级伤残;依据5.10.4.4之规定,被鉴定人“左侧横隔破裂,修补术后”构成十(Ⅹ)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段XX“心脏破裂、修补术后”构成八(Ⅷ)级伤残;其“左肺裂伤、肺组织楔形切除术后”构成九(Ⅸ)级伤残;其“胃破裂、修补术后”构成十(Ⅹ)级伤残;其“左侧横隔破裂,修补术后”构成十(Ⅹ)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