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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王某死亡死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10-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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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BSJYW1631063871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7日14时30分许,孙某驾驶冀XXXXXX号中型特殊结构货车,沿某道口右转时,与王某驾驶电动四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后王某在事故现场,因不明原因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委托河北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对王某进行尸体解剖,鉴定死亡原因。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XX人民医院门诊病历摘要:就诊前约半小时,患者车祸后调解交通纠纷过程中突发晕倒意识不清,由120救护车护送至我院。专科情况: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光反射消失,心率0次/分 呼吸0次/分,生理反射消失,病理反射消失。住院期间给予相关对症治疗。诊断:猝死(具体死因待尸检)。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学尸体检验技术总则》(GA/T 147-2019)、《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GA/T 268-2019)、《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GA/T148-2019)对王某尸体进行鉴定。

2.尸体检验

衣着检验:未着衣物。尸表检验:成年男性解冻尸体。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长169cm,白发,发长13cm。尸斑色淡,位于躯干及四肢背侧未受压部位,指压不褪色。四肢腐败静脉网形成。口鼻腔未见异物,牙齿无松动。双手指甲青紫,右手背有针眼状痕迹。四肢无异常活动,未触及骨折。颈部未触及骨折。胸部双侧对称,无畸形,未触及骨折。其余尸表未见明显异常。解剖检验:常规切开头皮,未见头皮下出血,未见颅骨骨折,切开双侧颞肌,未见出血。锯开颅骨,脑膜完整与颅骨相连。剪开脑膜,未见出血。取出脑组织,颅底未见骨折。脑组织呈自溶改变,切开脑组织,未见损伤及出血。常规I型切口切开颈、胸、腹部皮肤及皮下组织。常规I型切口切开颈、胸、腹部皮肤及皮下组织。肋骨未见骨折。剪开肋骨,肺与胸膜黏连。去除胸骨,胸腔脏器未见损伤。肺与胸壁黏连,胸腔内见少量积液。打开心包,未见明显心包积液。心脏未见损伤,沿冠状动脉走形触及血管硬化。打开腹腔,双肾见多发结节,触之质硬,界限清楚。检验腹腔余各脏器未见明显异常。提取检材及处理:提取死者全脑、心脏、肺脏、肝脏、脾脏、肾脏进行组织病理学检验。

3.组织病理学检查

大体检查

脑:全脑重1134g,脑表面沟回正常存在,未见明显损伤及出血,切面组织结构清晰,未见出血,未见软化,小脑表面及切面无异常改变。心脏:重329g,心脏表面未见损伤,心腔内未见血栓,三尖瓣瓣膜略挛缩,乳头肌未见明显异常。主动脉瓣周径6.0cm,肺动脉瓣7.0cm,二尖瓣9.0cm,三尖瓣12.0cm,左室壁厚1.5cm,右室壁0.3cm,室间隔1.3cm。冠状动脉左前降支血管壁硬化严重,血管内膜偏心性肥厚,堵塞管腔约70%。左室壁心尖部可见心室壁肌肉白色片状纤维增生。肺:左肺重570g,右肺重700g,双肺水肿,表面皱缩,触之质韧。切面呈暗红色,见血性水肿液渗出,血管腔内未见血栓。肝脏:重1210g,表面皱缩,未见损伤,切面暗红,未见结节囊肿等改变。脾:重60g,表面皱缩,切面暗红,未见损伤。肾脏:左130g,右120g,表面光滑,切面皮髓质界限可,未见损伤。胰腺:表面光滑,切面结构不清。

组织学检查

脑:胶质细胞周围间隙略增大,神经纤维略稀疏,可见大量淀粉样小体,可见血管萎陷,蛛网膜下腔干净无积血,可见其脑下血管萎陷,小脑颗粒层略稀疏(积聚成团)浦肯野细胞增多积聚,未见炎细胞及出血。心:心肌纤维间隙增大,排列紊乱,可见心肌波浪样改变、断裂及大量脂肪浸润,周围脂肪可见红细胞浸润,心肌局灶性稀疏,血管内贫血,可见心肌细胞柱呈细长状。肺:肺间质可见红褐色含铁血红素沉积,炎细胞浸润。肺泡腔内含有大量水肿液,大血管管壁内空虚,未见炎细胞。肝脏:肝脏呈冻融样改变,可见血管内淤血,肝小叶结构紊乱,肝索可辨,但不连续,肝窦空虚,肝细胞核大小不一。脾:脾被膜屈曲,可见实质内呈淤血改变,大血管内淤血,脾小体变小,部分大血管空虚,小血管淤血萎陷。肾:肾小球略萎陷,球囊间隙可见红细胞积聚,近曲远曲小管呈自融性改变,汇管区等未见管型,可见腐败脱落管壁。

法医病理学诊断

冠状动脉硬化、狭窄,部分陈旧性心肌梗死,肺部感染,多器官淤血改变。

【分析说明】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简称冠心病,目前是心血管系统疾病中对人类生命健康危害性最大的疾病,同时也是心血管系统疾病中发生猝死最常见的疾病。大约20%的冠心病猝死患者,平时可无任何征兆或无明显异常感觉而突发死亡;此类无症状的冠心病猝死,在法医学实践中较为常见。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使受累的冠脉血流量减少或中断,其影响除与受累冠脉的位置、血流量减少程度相关外,还与冠脉侧支循环代偿能力、心肌需氧量、神经内分泌功能、电解质平衡、心肌细胞功能状态等因素关系密切。具体猝死机制有以下几种。1.心律失常;2.自主神经系统功能障碍;3.急性循环障碍;4.室壁瘤形成和破裂;5.冠状动脉痉挛。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病理学改变尸检时发现冠状动脉管壁粥样硬化斑块形成,管腔狭窄常在Ⅲ级以上。

根据现有送检材料及尸体检验所见,本例尸检的主要临床病理特点有:①2021年1月7日王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现场,因不明原因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②尸表检验主要发现:双手指甲青紫,右手背有针眼状痕迹,未见明显机械性损伤;③尸体解剖主要发现:肺与胸膜黏连,质韧,心脏未见损伤,沿冠状动脉走形触及血管硬化;④组织病理检查主要所见:冠状动脉左前降支血管壁硬化严重,血管内膜偏心性肥厚,堵塞管腔约70%,左室壁心尖部可见心室壁肌肉白色片状纤维增生,心肌波浪样改变、断裂及大量脂肪浸润,心肌细胞柱呈细长状。

死因分析如下:

(一)根据所提供案情及病历特点,其临床症状出现突然,死亡过程迅速,符合猝死之病理生理表现。

(二)经尸体检验发现体表未见机械性损伤,可排除机械性损伤致死可能。解剖发现冠状动脉左前降支血管壁硬化严重,血管内膜偏心性肥厚,堵塞管腔约70%,左室壁心尖部可见心室壁肌肉白色片状纤维增生,心肌波浪样改变、断裂及大量脂肪浸润,结合双手指甲青紫,多器官淤血改变,综合分析认为王某符合冠状动脉硬化引起管腔狭窄导致冠状动脉供血区心肌发生缺血坏死,引起心脏收缩功能立即严重受损,导致急性循环衰竭死亡的特征。

综上所述王某符合冠心病致急性循环衰竭猝死特征。

【鉴定意见】

王某符合冠心病致急性循环衰竭猝死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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