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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盛邦司法鉴定中心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张某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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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GXSJYW1627030385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10日,张某驾驶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经医院治疗出院。2020年07月10日张某个人委托鉴定机构对其损伤进行致残等级鉴定,后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认为鉴定结果有失公平,伤情并未达到九级伤残,要求重新鉴定。为便于审理此案,现人民法院委托我中心,对张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二、鉴定资料摘要

(一)张某第一次住院病历:

入/出院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5日

患者因车祸致腰背部疼痛4小时入院,专科情况:脊柱生理曲度存在,腰背部软组织稍肿胀、淤紫,胸椎10、11、12椎体棘突及两旁压痛明显,腰部活动受限,四肢肌力及肌张力正常,四肢关节活动、血运、感觉好。CT:Th12椎体压缩性骨折并继发性椎管狭窄,腰椎退行性变。

入院予完善相关检查,患者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有手术指征,但患者及家属不同意手术并要求出院,予办理签字出院。

出院时情况:患者诉腰背部疼痛稍减轻。查体:脊柱生理曲度存在,腰背部软组织稍肿胀、淤紫,胸椎10、11、12椎体棘突及两旁压痛明显,腰部活动受限,四肢肌力及肌张力正常。

出院诊断: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脂肪肝。

(二)张某第二次住院病历:

入/出院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2月20日

患者因车祸伤致胸腰背疼痛伴活动困难5天入院,专科情况:腰椎活动范围因疼痛受限,无明显侧弯及阶梯样改变,两侧腰背肌紧张,胸腰段各椎体棘突及椎旁明显压痛,局部叩击痛,双下肢各肌肌力、肌张力正常,双下肢皮肤感觉正常,肛周感觉正常,肛门自主收缩功能存在。MR:胸12椎体变扁塌陷,前后径增大,压缩约1/3,前缘见骨质崩裂。

完善检查,行后路切开胸12椎体骨折复位椎弓根钉内固定术(术中见胸12椎体压缩约1/3,腰1棘突骨折,骨折端欠稳定),术后予以卧床休息、活血化瘀、功能锻炼等对症治疗。

出院诊断:胸12椎体爆裂性骨折并椎管内占位;脂肪肝;左肾结石。

(三)第一次鉴定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摘录:

被鉴定人张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胸12椎体粉碎性骨折并椎管内占位,致残程度等级评定为九级。

【鉴定过程】

1.检验标准、方法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等对被鉴定人张某进行检验及影像学资料审查。

2.体格检查:

张某步行入室,神清,答话切题,检查合作。

查体:胸10~腰2椎体棘突两侧分别见纵行手术愈合瘢痕,大小分别为8.0cmⅹ0.3cm、8.0cmⅹ0.3cm;腰部活动稍受限;四肢活动自如。余未见明显异常。

3.阅片

2019年10月10日胸椎CT片示:胸12椎体骨折,椎体压缩变扁,前缘及后缘均见骨碎块,其中后缘骨碎块向后移位。

2019年11月02日胸椎MRI片示:胸12椎体骨折,椎体塌陷变扁呈楔形改变,椎体后缘骨碎块向后移位突入椎管内,相应水平椎管狭窄,硬脊膜囊受压。

2019年12月30日胸椎DR片示:胸12椎体骨折内固定术后,椎体前缘见骨痂生长,胸11~腰1椎体间椎弓根螺钉固定在位。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鉴定材料记载及法医学检验所见,分析如下:

(一)被鉴定人张某2019年10月10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入医院就诊,查体见腰背部软组织稍肿胀、淤紫,胸10、11、12椎体棘突及两旁压痛明显,腰部活动受限;影像学检查示:胸12椎体骨折并继发性椎管狭窄;其外伤事实存在,医院诊断:胸12椎体爆裂性骨折并椎管内占位成立。

(二)被鉴定人张某上述部位损伤,经医院行后路切开胸12椎体骨折复位椎弓根钉内固定术等治疗后出院,现伤情稳定,外伤已愈合,伤后已9月余,法医临床检验见胸10~腰2椎体棘突两侧遗留手术愈合瘢痕,腰部活动稍受限,四肢活动自如;复阅片见胸12椎体骨折,椎体压缩变扁,前缘及后缘均见骨碎块,其中后缘骨碎块向后移位突入椎管内,相应水平椎管狭窄,硬脊膜囊受压;参照《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4.7.3胸腰段椎体骨折的鉴别:d)粉碎骨折系指椎体两处或两处以上骨折。骨折线累及脊柱中、后柱,和/或椎体后缘有碎骨块突入椎管致椎管狭窄者,可视为椎体粉碎性骨折,分析认为张某胸12椎体骨折系粉碎性骨折,且椎管内存在骨性占位。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5.9.6.1)“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之规定,评定被鉴定人张某交通事故致胸12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构成九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张某的损伤构成九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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