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猝死受害人血液中溴敌隆进行法医毒物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10-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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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SSJYW1626678608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9年11月17日,张某某被发现死于××市××镇××村××组××号。
【鉴定过程】
本鉴定依据GA/T 1073-2013、SF/Z JD0107018-2018鉴定规范进行。取血液1mL,加入乙酸乙酯3mL,涡旋混合,离心3分钟,将上清液转移至另一离心管中,再加入3mL乙酸乙酯,重复提取一次,合并有机相,于60℃水浴空气流下吹干,残留物用100μL甲醇复溶,取5μL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检测,同时进行空白试验和添加试验,对血液中溴敌隆进行定性分析。取待测血液0.1mL及叔丁醇内标工作液0.5mL置于顶空瓶内,封口钳密封,混匀后置于顶空进样器内加热待检,同时进行空白试验和添加试验,对血液中乙醇进行定性分析。配制系列浓度乙醇对照品标准溶液,取各浓度标准溶液0.1mL两份,分别加叔丁醇内标工作液0.5mL置于顶空瓶内,封口钳密封,混匀后置于顶空进样器内加热待检,绘制标准曲线。取待测血液0.1mL两份分别加叔丁醇内标工作液0.5mL置于顶空瓶内,封口钳密封,混匀后置于顶空进样器内加热待检,对血液中乙醇进行定量分析。
【分析说明】
依据SF/Z JD0107018-2018鉴定规范对被鉴定人血液中溴敌隆进行定性分析,被鉴定人血液中出现溴敌隆两对母离子/子离子的特征色谱峰,保留时间及离子对丰度比和添加血液溴敌隆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被鉴定人血液中检出溴敌隆。
被鉴定人血液中溴敌隆MRM色谱图
依据GA/T 1073-2013鉴定规范对被鉴定人血液中乙醇进行定性定量检测。添加样品中出现乙醇色谱峰,空白对照中未出现相应的色谱峰,该案件样品中出现相应的色谱峰,且保留时间与添加样品中乙醇的色谱保留时间比较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经选择不同极性色谱柱条件下检测,结果一致,该案件样品中含有乙醇。定量分析采用内标-校正曲线法,经计算,张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22mg/100ml,两份样品测定结果的双样相对相差不超过10%。
溴敌隆属于香豆素类抗凝血杀鼠剂,可干扰凝血酶原及凝血因子的合成,损害红细胞。溴敌隆中毒4-6天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出血倾向。乙醇为无色易燃、易挥发透明液体,乙醇主要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本案件被鉴定人死亡,血液中同时检测溴敌隆及乙醇且血液中乙醇浓度达222mg/100ml,可考虑两种物质的同时作用导致被鉴定人的死亡。
【鉴定意见】
委托单位送检的张某某血液中检出溴敌隆及乙醇,其中乙醇浓度为222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