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宁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作案时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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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NSJYW1625838050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5年11月21日20时28分许,被鉴定人林某某在定安县定城镇人民中路天安百货购物广场北侧持刀将路人某刺伤,后被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鉴定人林某某家人反映林某某患有精神病,故提请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
(一)调查所见
1、据被鉴定人林某某的父亲林某甲2016年1月9日反映:“林某某在家排行第一,足月顺产,幼时发育正常,适龄上学。在他读小学1年级时曾被车撞伤头部昏迷,在医院住了1个多月,当时在出院时医生就说了,他以后可能大脑会有后遗症。出院后从此学习成绩开始不好,各门功课考不及格,到了小学5年级就辍学不读了。脾气开始暴躁,没有什么朋友,不会跟人交往。在他15岁时开始出现精神异常,表现为讲乱话,说的话乱七八糟的,别人听不懂。行为怪异,经常无故自笑,无故打人,也打过他后母。经常在外面到处乱走,到处流浪,靠捡垃圾里的脏东西吃,还脱光衣服在街上走。曾多次跑到外面1、2个月都不回家,到过临高、白沙、澄迈、定安等地流浪,露宿街头,多次被人发现接回。有一次我在永发镇街上,还看见他在垃圾桶里捡东西来吃。曾2次送他到海南省安宁医院住院治疗,每次刚回来时还好,但不久就不肯吃药,甚至还把药放火烧了。这几年来,病情一直没有好过,经常在家里打砸家里玻璃门窗,放火烧衣服,见到什么东西都乱扔到外面。村里人都知道他不正常,都害怕他。这次案发前的2天,他在村里还追赶村里人,用石头打了一个老人,爬上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后来他是怎么到定安怎么伤人的我都不知道。我有个弟弟也有精神病,在安宁医院住院治疗过。”
2、据被鉴定人林某某所在村的村党支部委员林某乙2016年1月9日反映:“林某某在5年前就有精神分裂了,当时他很少讲话,跟人不合群,不能跟人沟通,见到人也不打招呼,穿的衣服也是脏脏臭臭的,身上还经常带着一把刀。行为反常,经常在外面流浪,甚至在大庭广众下脱光衣服也不害羞;在垃圾桶捡脏东西吃;乱拿石头打人;随意偷拿人家的东西,如乱拿人家的鸡蛋,但他拿了又不要,把偷来的东西乱丢掉等,使得全村不得安宁。前年,我还帮助他父亲送他到罗牛山精神病院,但没过1天,他就跳墙跑了回来。全村人都知道他有病,都害怕他。”
3、据被鉴定人林某某的同仓在押人员陈某某2016年1月9日反映:“林某某表现不正常,如你跟他说话时,他答非所问,讲的话乱七八糟,说有鬼王来了,夜里很少睡觉,常半夜起来坐在那里自己笑。在仓里不合群,白天经常躺在床上很少动。生活懒散,大热天几天都不洗澡,全身脏臭也不管,有时天很冷了则又去洗澡、洗衣服,甚至还把被子全都拿去泡水。1、2个星期都不刷牙,叫他也不理会。上厕所大便后不擦屁股,搞得仓里臭臭的。有一次,干警传话委托一个同仓的人去叫他起床时,他突然起来打了人家一拳后又睡下,感觉他不正常。”
(二)检查所见
根据SF/ZLD0104001-2011《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
2.1体格检查:神清,发育正常,营养中等,神经系统检查未见异常。
2.2精神检查:意识清,定向力可。步入检查室。接触交谈尚合作,思维散漫。注意力不集中。时无故自笑。问:“你叫什么名字?”答:“林某某。”问:“你今年多少岁?哪年出生的?”答:“26岁,1990年生的。”问:“你家住在哪里?”答:“东山射钗村。”问:“你家里有什么人?”答:“爸爸,我自己,妈妈改嫁了。”问:“你读书到几年级?”答:“5年级。”问:“你家在海口东山怎么来到这里(定安)?”答:“走路。”问:“你来定安干什么呢?”答:“流浪做乞丐(自笑)。”问:“你平时睡眠怎么样?”答:“好。”问:“你单独一人时,耳朵听到有声音吵你吗?”答:“没有。”问:“你在外面流浪时觉得安全吗?”答:“安全(自笑)。”问:“有人想害你吗?”答:“没有。”问:“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出来流浪当乞丐?”答:“2007年(自笑)。”问:“你为什么要当乞丐?”答:“被鬼缠住了。”问:“鬼是怎么缠住你的?”答:“国家做的。”问:“为什么鬼要缠住你?”答:“没有做坏事,它就来缠我……”问:“缠住你的鬼是男的还是女的?”答:“男、女鬼都有。”问:“鬼是怎么缠住你的?”答:“我被鬼上身了,就手淫,像不正常人一样……”问:“鬼从什么时候开始缠着你的?”答:“2007年。”问:“鬼上了你的身后有什么感觉吗?”答:“发抖,摸摸头,喝水,叫道士赶走它,骂它……”问:“你是怎么知道鬼上了你身的?”答:“用电脑造一个人,像明星人一样……鬼出来后,还打我,骂我,用尖尖的牙齿咬我……”问:“上你身的鬼跟你说话了吗?”答:“说了,它说要杀我(自笑)。”问:“鬼上了你的身后,你还是林某某吗?”答:“是林某某。”问:“从2007年到现在,鬼一直都在你身上吗?”答:“一直在我身上。”问:“你以前去医院看过病吗?”答:“去过安宁医院。”问:“哪年去医院看过?”答:“2008年,住了1天半就回来了。”问:“医生说你得了什么病?”注意力不集中,询问多次后答:“给我药吃(自笑),说我颈椎病。”问:“你这次是什么时候来定安的?”答:“2015年7月1日。”问:“公安人员因为什么抓你?”答:“我是被鬼做(搞)的,拿刀去捅人。”问:“你什么时候捅人的?”答:“晚上,吃完饭后。”问:“你在什么地方捅了人?”答:“定安的超市。”问:“你做了什么?”答:“被鬼上身,全身难受……有困难当小偷……我冷,就钻下去楼下睡,有个鬼扮鬼戏给我看,我就跑出来,那些人看到我就来打我……”问:“后来你就干什么啦?”答:“送我去公安局……我冷钻下去睡觉,海口南站的地方风景好看……鬼上身了。”问:“你那天为什么拿刀捅人?”注意力不集中,询问多次后答:“鬼上身,我失忆了……是个女的,比我大,开车想撞我,撞死鬼……”问:“你拿刀捅人是什么目的?”答:“失忆了……因为鬼上身……(自笑)。”问:“你的刀是从哪弄来的?”注意力不集中,询问多次后答:“刀是买花生一样的人那里的,放在顶端。”问:“你捅人的刀是什么样的刀?”答:“菜刀,割肉的刀。”问:“你从什么时候带刀在身上?”注意力不集中,询问多次后答:“7月1日拿刀的(自笑)。”问:“你身上带刀是想干什么用?”答:“在海南西站,秀英那里……是鬼王开车撞我,鬼王人不是人,鬼不是鬼,没有父母爱,没有父母疼……”问:“你再说说,你为什么带刀在身上?”答:“因为鬼上身……车站有一个人叫林桃(音译)的人…..到处都是有鬼王。”问:“你认识被你捅伤的人吗?”答:“哪里认识她,她是海南人。”问:“当时她在干什么呢?”答:“她想开电动车撞我,是鬼王上身的,鬼王叫我捅她……鬼王气我,气我在路上看风景,它就打我很厉害,我忍不住就去犯罪(自笑)。”问:“你捅到她什么部位?”答:“肚子上。”问:“她人怎样了?”答:“她是鬼,没有流血……”问:“你想把她捅死吗?”答:“想,捅死她就成怪物,全地球人都是一条大蛇,风吹吹就冷死……”问:“你认为该捅她吗?”答:“就是这样了,应该。”问:“公安人员抓你起来对吗?”答:“不对。”问:“为什么不对?”答:“因为鬼上身,全身都是蓝色的,都是鬼色,全身都是电脑人……他们都是鬼,都会纸牌变魔术……”问:“你到底捅的是人还是鬼?”答:“是鬼,刀子是捅不下肚子的,鬼的身体会发光……”问:“你有精神病吗?”答:“没有。”情感反应不协调。无自知力。
【分析说明】
(一)精神状态评定分析:
根据调查发现,被鉴定人林某某15岁时开始出现精神异常,表现为讲乱话,说的话乱七八糟的,别人听不懂。行为怪异,经常无故自笑,无故打人。衣服脏脏臭臭的,身上还经常带着一把刀。经常在外面到处乱走、到处流浪,靠捡垃圾里的脏东西吃,还脱光衣服在街上走。多次跑到外面1、2个月不回家,曾到过临高、白沙、澄迈、定安等地流浪、露宿街头,多次被人发现接回。曾2次到海南省安宁医院住院治疗,但出院不久就不肯吃药,放火将药品烧掉。几年来,病情一直没有好过,经常在家里打砸家里玻璃门窗,放火烧衣服,见到什么东西都乱扔到外面。还随意偷拿人家的东西,但又不要,把偷来的东西乱丢掉等。本次案发前2天,在村里追赶村里人,用石头打老人,爬上树等。案发被关入看守所期间,说话时答非所问,讲的话乱七八糟,说有鬼王来了。夜里很少睡觉,半夜起来坐在那里自己笑。生活懒散,几天不洗澡,全身脏臭也不管,1、2个星期不刷牙,上厕所大便后不擦屁股。精神检查发现,意识清,定向力可。步入检查室。接触交谈尚合作,思维散漫。注意力不集中。时无故自笑。思维内容荒谬离奇,存在附身体验、被控制体验和被害妄想。承认案发伤人。问及其伤人经过?称:“我是被鬼做(搞)的,拿刀去捅人。”“鬼上身,我失忆了……是个女的,比我大,开车想撞我,我就拿刀捅……”“她想开电动车撞我,是鬼王上身的,鬼王叫我捅她……鬼王气我,气我在路上看风景,它就打我很厉害,我忍不住就去犯罪(自笑)。”“……捅死她就成怪物,全地球人都是一条大蛇,风吹吹就冷死……”问其到底捅的是人还是鬼?称:“是鬼,刀子是捅不下肚子的,鬼的身体会发光……”情感反应不协调。无自知力。被鉴定人林某某的上述表现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因此,诊断被鉴定人林某某在本次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
(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分析:
根据调查和检查可见,被鉴定人林某某在本次作案时正处于精神分裂症的发病期,由于受附身体验及被控制体验等病理性精神活动的影响,丧失了对作案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因此,评定被鉴定人林某某对本次作案无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林某某在本次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林某某对本次作案无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