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对患者气道内异物引起窒息死亡死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07-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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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SJYW1622768218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郭某,男,9岁,2020年10月08日晚饭后1个半小时,突然感到喉部不适、呼吸不顺畅很难受,家长于2020年10月08日晚20时50分送往某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抢救约一小时,于2020年10月08日晚21时52分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某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历:
首次病程记录:主诉:呼吸困难、意识丧失约10分钟。现病史:患儿约10分钟前在家看电视时突发呼吸困难,口唇发绀,向家长诉喉部不适后马上意识丧失,家长发现后立即送至我院。体格检查:T35.8℃,深昏迷,血压测不出,血氧饱和度40%,全身皮肤苍灰,全身皮肤未见明显皮疹,瞳孔散大固定,无对光反射,无自主呼吸运动,未闻及呼吸音,心率0次/分,腹部稍膨隆,尚软,肝脾肋下未及,四肢肌张力低,毛细血管充盈时间>5s。诊断:呼吸心跳骤停原因待查:异物呛入?气道梗阻?严重心律失常?
死亡记录:入院时间:2020年10月08日20时51分,死亡时间:2020年10月08日21时52分。入院情况及抢救经过:患儿于20:51抱入我科,深昏迷,面色苍灰,四肢末梢凉,瞳孔散大固定,无对光反射,心电监护显示心率0次/分,血氧饱和度40%,无自主呼吸运动,未闻及呼吸音。立即给予吸氧、心肺复苏、气管插管及建立静脉通道等抢救措施,持续胸外心脏按压……经有创机械通气、持续胸外按压、肾上腺素、纠酸、扩容等治疗后,患儿仍不能恢复心跳,血压、血氧测不出,无自主呼吸,瞳孔散大固定,无对光反射,面色肢端青紫,全身冰凉,胃肠减压中可引流出咖啡渣样物,于21:52宣布临床死亡。死亡原因:呼吸心跳骤停。死亡诊断:呼吸心跳骤停原因待查:气道梗阻?异物呛入?严重心律失常?消化道出血。
【鉴定过程】
1.尸表检验:少年男性解冻尸体,死亡后已换衣服(家属述)。上身外穿深蓝色夹克、内穿天蓝色卫衣,下身穿黑色长裤。尸长144cm,发长2cm,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僵缓解;尸斑暗红色,位于背部及四肢背侧未受压处,指压不褪色。双眼角膜混浊,双侧瞳孔不易透视,双眼睑、球结膜未见明显异常。双侧外耳道洁净,翻动尸体时可见红褐色混浊液从口腔内溢出,口鼻周围未见损伤痕,口唇稍紫,口唇、唇红、唇粘膜、口腔粘膜、牙龈及口腔内未见挫伤或出血,牙列整齐,牙齿无松动。
头颅未见畸形,头皮未触及包块,颅骨未触及骨擦感。颈项部皮肤未见异常损伤痕,颈椎活动度无异常、未触及骨擦感。胸廓无畸形,胸骨、肋骨未及骨折感,胸、腹、腰背部皮肤未见损伤痕等异常。四肢未见畸形、未触及骨擦感;双肘前、双手背见注射针痕样皮下出血,右肘后见一范围1cm×1cm表皮剥脱;双小腿见散在星点状新旧不一的皮疹样改变。肛门及会阴部未见明显异常。
2.尸体解剖及法医病理学检查
头部:头皮未见损伤,头皮及帽状腱膜未见出血,双侧颞肌未见出血,颅骨未见骨折,硬脑膜完整,硬膜外、硬膜下未见出血,颅底未见骨折。全脑重1321g(成年男性正常参考值:1300g~1500g);两侧大脑半球基本对称,大脑、小脑、脑干表面及切面苍白、未见挫伤或出血。镜下:各部位脑组织内血管及神经细胞周围间隙增宽、水肿,小脑梨状神经元肿胀,脑实质内未见挫伤、出血。
取直线式暴露颈部、胸腹腔,颈部皮下及各肌群未见出血,胸壁皮肤、皮下未见出血,胸骨、肋骨未见骨折。舌骨、甲状软骨、环状软骨未见骨折,双侧扁桃体未见红肿或脓苔,甲状腺、胸腺未见异常。
咽喉、会厌部红、稍水肿,未见出血或脓肿、未见结节,未见异物。食道内见大量灰褐色胃内容物伴冰渣滞留,食道壁未见出血及糜烂,食道静脉未见曲张。气管中下段及左、右支气管分支处管腔内见大量灰褐色胃内容物伴冰渣滞留,支气管分叉处残渣内见一枚折叠成方形的塑料纸(糖果纸)、折叠边长约1cm;气管壁未见破损。镜下:咽喉部、气管壁部分肌纤维嗜酸性增强、部分肌纤维断裂,粘膜下水肿、见散在簇状以淋巴细胞为主的炎性细胞聚集、未见嗜酸粒细胞增多。
胸腔内各器官位置正常,纵膈居中,心包膜完整,心包腔内未见异常积液。双侧胸腔内未见积液,左侧肺上叶胸膜局限性薄层纤维粘连,左肺部分萎陷,右肺饱满、胸膜未见粘连。主动脉弓、纵膈区、胸主动脉、腹主动脉未见夹层或出血。肺动脉内未见血栓。腹腔内未见异常积液,胃内见约100g灰褐色糊状食糜,胃粘膜未见出血或溃疡。膀胱内约20ml清亮尿液。
心脏:重165g(成年男性正常参考值:250g~270g);心脏未见破损,未见畸形,卵圆孔闭合,心外膜见少量针尖样出血点,心脏四腔及各瓣膜未见赘生物,各瓣膜未见明显器质性病变;心肌切面未见明显出血或梗死灶。左心室壁厚0.9cm,右心室壁厚0.2cm,室间隔厚0.9cm;冠状动脉开口、走形、管壁未见异常。镜下:心肌结构未见明显异常,灶性心肌纤维嗜酸性增强,间质血管淤血,窦房结、房室结/束未见异常。
肺:左肺重405g(成年男性正常参考值:325g~480g),右肺重533g(成年男性正常参考值:360g~570g);双肺表面未见破裂,质地光滑、软,未触及结节感,表面及切面未见结节、肿瘤或空洞。镜下:弥漫性肺淤血、水肿,灶性气肿,部分细小支气管、肺泡腔内见少量异物颗粒成分,少量细小支气管旁见慢性炎性细胞簇状聚集,实质内未见出血。
肝:重1017g(成年男性正常参考值:1300g~1500g),肝形态轮廓未见异常,肝包膜完整,表面光滑、未见明显结节;肝切面未见结节、肿瘤;胆囊充盈,内见黄绿色胆汁、未见结石。镜下:肝小叶结构未见异常,肝窦扩张淤血。
脾:重84g(成年男性正常参考值:140g~180g),形态轮廓未见异常,未见破损。镜下未见异常。
肾:左肾重84g,右肾重74g(成年男性单侧正常参考值:120g~140g);双肾包膜完整,肾实质未见出血或肿瘤,肾盂内未见结石、无积水或扩张。镜下:部分肾小管自溶改变,间质淤血,其余未见异常。肾上腺脱脂质、自溶改变。
法医病理学诊断:1)窒息,气道内异物(塑料纸及胃内容物),食道内异物(胃内容物),咽喉、会厌部粘膜下水肿;2).左肺部分萎陷,左肺上叶局限性肺胸膜粘连;3).慢性咽喉炎,慢性支气管肺炎(轻度)。
【分析说明】
根据尸体解剖、法医病理学检验,结合案情经过,综合分析如下:
1.被鉴定人郭某的体表及内脏各器官未见机械性损伤,颈部、口鼻周围未见扼掐、捂压等机械性暴力作用的损伤痕,故可排除其因机械性损伤导致的死亡。
2.被鉴定人郭某的气管分支处存在硬质塑料纸并气管、支气管分支处大量胃内容,左肺部分萎陷,这些异物堵塞气道,肺萎陷也支持异物阻碍肺通气功能;病理学检查显示细小支气管及肺泡内见少量异物颗粒,考虑系呼吸终末期进入肺内形成。
3.郭某的咽喉、会厌部粘膜下水肿,考虑系异物刺激及抢救过程形成。
慢性咽喉炎、慢性支气管肺炎(轻度)系自身慢性病变,与死亡没有关联。
综上,根据尸体解剖、法医病理学检查,结合案情经过,综合分析认为,被鉴定人郭某符合气道内异物引起的窒息死亡。
【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被鉴定人郭某符合气道内异物引起的窒息死亡。
气道内异物 肺淤血水肿、细小支气管少量异物×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