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害人涂某骨折影像片同一性及新旧伤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07-05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JLSJYW1621389544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24日,涂某与周某因土地抢种小麦,发生矛盾,造成涂某受伤,某公安局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一级,现周某申请鉴定涂某的影像片是否为涂某本人的以及涂某骨折是否为新鲜骨折。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18日某市人民医院住院病案记载:涂某,男,55岁。实际住院24天。
入院情况:病人于6小时前,被他人用手拳击伤右眼处,用石头砸伤腰椎处,伤后病人右眼出现疼痛,肿胀,视力弱,球结膜有出血。腰椎处出现疼痛,肿胀,腰椎活动受限。病人急送我院急诊外科就诊。
专科情况:右眼睑有肿胀,眼裂变小,皮肤有青紫,压痛轻,球结膜有瘀血斑,视力弱。腰椎1-3棘突处有肿胀,压痛及叩击痛阳性,腰椎1、2椎体左侧有肿胀,压痛阳性,腰椎活动受限。双侧下肢活动自如。
辅助检查:CT检查报告:腰1椎体棘突骨折,腰1及腰2椎体左侧横突骨折。
诊疗经过:入院后经治疗,病情逐渐好转。
出院情况:右眼疼痛已消失,腰痛明显减轻。右眼钝挫伤,病情已治愈。其他外伤,骨折病情已明显好转。病情要求出院。
出院诊断:右眼钝挫伤,腰椎1棘突骨折,腰椎椎体左侧1、2横突骨折等。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进行法医学阅片。
2.阅片所见
1.复阅2020年4月24日涂某腰椎CT片及三维重建(片号:XXXXXXXXX)示:腰1椎体棘突、腰1、2椎体左侧横突骨质不连续,可见清晰骨折线影,骨折线锐利,断端对位对线良好。腰1、2椎体左侧见骨赘形成。
2.复阅2021年3月31日涂某腰椎CT片及三维重建(片号:CTXXXXXXX)示:腰1、2椎体左侧横突骨质欠规整,骨折线消失。腰1、2椎体左侧见骨赘形成。
2020.4.24腰椎CT片
2020.4.24腰椎CT片
2021.3.31腰椎CT片
2020.4.24腰椎三维重建
2021.3.31腰椎三维重建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现有鉴定材料,结合本鉴定中心阅片所见,综合分析说明如下:
2020年4月24日,涂某与周某因土地抢种小麦,发生矛盾,造成涂某受伤,入院治疗。主要外伤诊断为:右眼钝挫伤,腰椎1棘突骨折,腰椎椎体左侧1、2横突骨折。给予对症保守治疗。
阅被鉴定人涂某2020年4月24日腰椎影像片显示腰1椎体棘突、腰1、2椎体左侧横突骨质不连续,骨折线清晰、锐利,腰1、2椎体左侧见骨赘。阅2021年3月31日腰椎影像片显示其腰1、2椎体左侧横突欠规整,骨折线消失,腰1、2椎体左侧见骨赘。对比以上两张腰椎影像片:腰1、2椎体左侧骨赘位置相同、形状一致,腰1、2椎体左侧横突骨折线由清晰、锐利到骨折线消失,符合骨折愈合转归,故可以认定涂某2020年4月24日诊断疾病的影像片与涂某复查影像片为同一人(涂某)的影像片。
被鉴定人涂某2020年4月24日受伤,伤后行腰椎CT检查,其2020年4月24日腰椎影像片示:腰1椎体棘突、腰1、2椎体左侧横突骨质不连续,骨折线清晰、锐利,符合新鲜骨折的影像学表现,并且涂某2021年3月31日复查腰椎CT,骨折线消失,符合骨折愈合转归情况。综合分析,可以认定被鉴定人涂某所受伤(腰1椎体棘突骨折、腰1、2椎体左侧横突骨折)为新鲜骨折,不属于原陈旧性骨折。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涂某2020年4月24日诊断疾病的影像片与涂某2021年3月31日复查影像片为同一人(涂某)的影像片。
2.被鉴定人涂某所受伤(腰1椎体棘突骨折、腰1、2椎体左侧横突骨折)为新鲜骨折,不属于原陈旧性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