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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对意外伤害受害人田某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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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GZSJYW1615363226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被鉴定人田某,女,55岁。因“跌伤致全身多处疼痛9+小时”于2020年8月23日入住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1、闭合性胸部损伤:1)右侧多发肋骨骨折;2)双侧气胸;3)双肺挫伤;4)右侧胸腔积液;2、左肾挫伤并包膜下血肿形成;3、右侧肾上腺挫伤并血肿形成;4、脑震荡;5、左侧额部头皮擦挫伤;6、胸6 椎体压缩性骨折;7、右侧锁骨骨折;8、右耳挫裂伤。

【鉴定过程】

(一)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之规定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二)体格检查:

被检者步入检查室,神清,对答切题,体查合作。右耳廓上段见1.3×0.3cm2已愈合瘢痕;面部(左额部、颧部)见擦伤痕;右锁骨区见14cm瘢痕,无红肿、无渗出;右肘、腕关节活动正常;右肩关节活动部分受限,右肩关节被动活动度:前屈80°、后伸35°、外展80°、内收30°、内旋50°、外旋50°;四肌肌力、肌张力正常;胸廓无畸形;左膝部见4×3cm2挫伤痕;右膝部见3×2.4cm2挫伤痕。余体表检查无异常发现。

复阅2020年8月23日某某人民医院头颅、全腹CT平扫+胸部、肋骨三维重建CT(片号:XXXXXX): 1、左侧额颞部头皮软组织挫伤肿胀;2、双肺挫伤,右侧胸腔少量积液,双侧胸腔未见明显积气;3、右侧第1-10肋骨骨折,第6-8肋断端稍错位伴周围软组织挫伤肿胀;4、第6胸椎楔形改变;5、右锁骨骨折;6、左肾挫伤伴包膜下血肿形成;7、右侧肾上腺挫伤伴血肿形成。

复阅2020年8月27日某某人民医院胸椎CT(片号:XXXXXX):第6胸椎陈旧性压缩性骨折。

复阅2020年8月27日某某人民医院胸部CT平扫(片号:XXXXXX):1、双侧胸腔未见积气;2、双肺挫伤;3、右侧胸腔少量积液;4、右侧多发肋骨骨折;5、第6胸椎楔形改变;6、右侧锁骨骨折。2020年8月27日兴义市人民医院全腹CT(片号:0100350716):1、左肾挫伤伴包膜下血肿形成,血肿较前吸收;2、右侧肾上腺挫伤伴血肿形成。  

复阅2020年2月4日某某人民医院右锁骨DR片(片号:XXXXXX):1、右锁骨骨折内固定术后改变,断端对位对线好,未见骨折线,内固定器在位;2、右侧多发肋骨陈旧性骨折。

复阅2020年2月4日某某人民医院胸部、肋骨三维重建CT(片号:XXXXXX):1、右侧第1、2、3、4、5、6、7、8、9、10肋骨陈旧性骨折;2、右锁骨骨折内固定术后改变;3、第6胸椎楔形改变。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田某,2020年8月23日交通事故受伤。伤后经医院行影像片等检查明确损伤为:1、闭合性胸部损伤:1)右侧第1-10肋骨骨折;2)双侧气胸;3)双肺挫伤;4)右侧胸腔积液;2、左肾挫伤并包膜下血肿形成;3、右侧肾上腺挫伤并血肿形成;4、脑震荡;5、左侧额部头皮擦挫伤;6、第6胸椎陈旧性压缩性骨折;7、右侧锁骨骨折;8、右耳挫裂伤;9、双膝部软组织挫伤。

现病情平稳。本次法医活体查体:被检者步入检查室,神清,对答切题,体查合作。右耳廓上段见1.3×0.3cm2已愈合瘢痕;面部(左额部、颧部)见擦伤痕;右锁骨区见14cm瘢痕,无红肿、无渗出;右肘、腕关节活动正常;右肩关节活动部分受限,右肩关节被动活动度:前屈80°、后伸35°、外展80°、内收30°、 内旋50°、外旋50°;四肌肌力、肌张力正常;胸廓无畸形;左膝部见4×3cm2挫伤痕;右膝部见3×2.4cm2挫伤痕。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6.3.c)之规定,田某右侧第1-10肋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一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6.4.c)之规定,田某右锁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7.4.e)之规定,田某左肾挫伤并包膜下血肿形成,评定为轻伤二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5.c)之规定,田某面部皮肤擦伤,评定为轻微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5.f)之规定,田某右耳廓创,评定为轻微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1.4.a)之规定,田某双膝部软组织挫伤面积15cm2以上,评定为轻微伤。

关于第6胸椎情况:田某于2020年8月23日因交通事故受伤。阅2020年8月27日某某人民医院胸椎CT(片号:0100350716)示:第6胸椎陈旧性压缩性骨折。田某第6胸椎陈旧性压缩性骨折与本次损伤无因果关系,不予评定。

关于双侧气胸:复阅2020年8月23日及2020年8月27日某某人民医院胸部CT,双侧胸腔未见明显积气,双侧气胸诊断依据不足,不予评定。

关于双肺挫伤:经逐条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查无肺挫伤鉴定条款。

关于右侧肾上腺挫伤并血肿形成,经逐条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查无肾上腺挫伤或血肿形成鉴定条款。

关于右侧胸腔积液:复阅2020年8月23日及2020年8月27日某某人民医院胸部CT示右侧胸腔少量积液。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指南,单纯因肺部挫伤而致液体渗出于胸腔,CT见少量积液,不评定为轻伤。轻微伤鉴定条款中查无胸腔积液条款。    

关于脑震荡: 经逐条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查无脑震荡鉴定条款。

【鉴定意见】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田某肋骨骨折6处以上,属轻伤一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田某右锁骨骨折,属轻伤二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田某左肾挫伤并包膜下血肿形成,属轻伤二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田某面部皮肤擦伤,属轻微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田某右耳廓创,属轻微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田某双膝部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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