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溯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交通事故受害人丁某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2-03-07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HNYSJYW1615340754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丁某,男,汉族,出生于1967年10月XX日,2020年05月XX日丁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伤后到XX医院治疗。现因诉讼需要,XX人民法院委托我所对其伤残程度进行评定。
【鉴定过程】
(一)资料摘要
XX医院住院病历(2020年05月XX日至2020年06月XX日住院号200XXXX9)记载:
丁某以“外伤致右小腿出血、疼痛、活动受限约2小时”为主诉入院。
专科情况:神志清,精神差,意识模糊,表情痛苦,右小腿大面积不规则伤口,仅余踝关节后外侧部分皮缘及软组织相连,创缘不整齐,组织挫伤重,皮肤向周围撕脱,创面内组织呈毁损状,骨折断端、游离骨块断端外露,伤口内大量黑色污物,创面内渗血,右足各趾颜色暗,张力及皮温低,无毛细血管反应,右足各趾感觉减退,主被动活动受限。左小腿胫骨近端胫前有一6cmX3cm皮肤擦伤。
辅助检查:2020-05-12 DR检查:胸部(正位),膝关节(右正位),胫腓骨(右正位),踝关节(右正位):1.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2.提示右髌骨、跟骨骨折?请结合临床,必要时进一步检查确诊;3.主动脉粥样硬化。
诊疗经过:入院后给予补液抗休克及对症支持治疗后完善相关术前检查急诊在椎管内麻醉下行右大腿截肢术+残端修整术,手术顺利,安返病房,术后给予抗炎、补液及对症支持治疗,于2020年05月26日在椎管内麻醉下行左侧胫骨平台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石膏固定术,手术顺利,安防病房,术后给予抗感染及对症支持治疗。
出院诊断:创伤失血性休克;右小腿自膝关节以远毁损伤;左膝关节损伤(左侧胫骨平台骨折、左侧髁间棘粉碎性骨折、左侧髌骨骨折、左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右尺桡骨远端骨折(陈旧性)。
(二)法医学检验
1、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丁某持拐入检查室,神志清,精神可,查体合作。右大腿自膝上约10cm处缺失,残留的髋关节活动尚可(现假肢已安装)。右腕部尺侧可触及一骨性突起,右腕关节活动未见明显异常。左膝部外侧至胫前可见长15cm的斜行术疤,左膝关节活动受限并活动时感觉疼痛,屈曲0°(参考值0°),伸直100°(参考值145°)。右上肢及左侧上下肢肌力肌张力未见明显异常。
2、阅片所见
复阅片DR片(南阳医专三附院,2020-05-12)、DR片(南阳医专三附院,片号31612,2020-05-14)、CT片(南阳医专三附院,片号CT000XXXX4,2020-05-18)、MRI片(南阳XXX院,片号MR000XXXX2,2020-05-18)示:右侧胫腓骨多段粉碎性骨折,断端明显移位;左侧胫骨平台骨折、左侧髁间棘粉碎性骨折、左侧髌骨骨折、左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DR片(南阳XXX院,片号DX00XXXX1,2020-08-11)示:左侧胫骨平台骨折内固定术后,可见钢板内固定物影。(如下图)
【分析说明】
根据送检病历资料记载,结合本所活体检验及复阅影像学资料所见,被鉴定人丁某因本次外伤致右小腿自膝关节以远毁损伤、左侧胫骨平台骨折、左侧髁间棘粉碎性骨折、左侧髌骨骨折、左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住院给予手术及对症支持治疗,现治疗基本终结,在本次鉴定时,可见其右大腿自膝上约10cm处缺失,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第5.6.6.2款之规定,其右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构成六级伤残;目前见左膝关节存在活动功能障碍,关节功能丧失达25%以上,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第5.10.6.11款之规定,其左膝部损伤构成十级伤残。
【鉴定意见】
丁某因外伤后遗右下肢缺损构成六级伤残,后遗左膝功能障碍构成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