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司法鉴定所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肋骨损伤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07-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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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JYW1614682417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18日,杨某(男,55岁)在干农活时不慎被拖拉机挤压,致伤胸部,疼痛明显,当时感头晕、胸闷、气短被他人急送医院就诊。入院查体:右侧第3-7肋、左侧第6-8肋骨处压痛明显,胸部平扫: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左侧胸壁积气,左侧少量气胸。给予腹带胸部外固定,给予尼美舒利分散片口服止痛对症治疗,于2020年10月22日出院。为获得赔偿,杨某委托我所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过程】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及《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被鉴定人步入检室,神志清。胸部外固定,述:胸部疼痛,活动、呼吸时疼痛加重。
2020年10月18日CT片示:右侧第3-9、左侧第6-8肋骨骨折,左侧胸壁积气、少量气胸。
2020年11月3日X光片示:考虑右侧第3-6、左侧第4-8肋骨骨折。
2021年1月19日胸部CT平扫、三维重建示:右侧第3-11、左侧第4-8肋骨骨折。
2021年1月26日肋骨CT平扫加重建示:右侧第3-10、左侧第4-8肋骨陈旧性骨折征象。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现有材料,结合本所鉴定人检验所见,分析如下:
1. 被鉴定人因外伤致胸部闭合性损伤,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左侧气胸,左侧胸壁皮下气肿,创伤性湿肺,双侧胸腔积液。结合体格检查,影像学检查记录,该诊断成立,此损伤与外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2. 被鉴定人因外伤致肋骨多发性骨折。经三家医院影像检查,双侧肋骨多发性骨折,其中两家医院进行CT片三维重建扫描分别示:右侧第3-11、左侧第4-8肋骨骨折和右侧第3-10、左侧第4-8肋骨陈旧性骨折征象。由于肋骨解剖特点的复杂性,其走行的特殊性且环绕呈圆桶形,肋弓弯曲大,和前后互相重叠,故肋骨X摄片不易清楚显示细微、无明显移位的肋骨骨折,横断面CT又局限于连续性、定位性不佳,不易确定具体肋骨骨折根数,而三维成像则可将全部肋骨完整立体再现,并且可进行旋转观察,定位效果好,对肋骨骨折的显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肋骨骨折的根数、骨折的类型对法医学鉴定结果的影响尤其重要。被鉴定人肋骨骨折3个月后复查时采用CT片三维重建成像技术诊断:左侧第4、5、6、7、8(5根)、右侧第3、4、5、6、7、8、9、10、11(9根)共14根肋骨骨折应予认定,其目前损伤程度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9.3.11款),该损伤应评定为九(玖)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杨某因外伤致双侧14根肋骨骨折,该损伤评定为九(玖)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