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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光华司法鉴定中心温岭分所对工伤受害人胡某肾裂伤伤残等级及与工伤关联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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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ZJSJYW1614674571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胡某,男,62岁,于2020年6月23日下午3点左右,在温岭市某单位做水泥工时,从高处摔下致伤左侧腰腹痛5小时入院。现病史:患者5小时前因外伤左侧腰腹部磕碰后出现左侧腰腹疼痛,疼痛较剧,难忍,无局部皮肤出血,伴右侧眼睑上方皮肤出血及疼痛,伴左侧上肢皮肤渗血及疼痛,为求诊治,急送至本院急诊,查全腹CT增强扫描:左肾挫裂伤伴左肾周围大量积液(血),左输尿管上段结石伴左肾重度积水,腹腔少量积液(血)。拟“左肾挫裂伤,左侧肾积水”收住入院。专科情况:右肾区叩痛阴性,左侧肾挫裂伤,故未予行叩击检查,左侧腹部轻压痛阳性,右侧腹部压痛阴性,膀胱区无充盈,无压痛,留置导尿管通畅,尿色清。诊疗经过:入院后于2020年06月25日行“左侧肾切除术+肾周黏连松解术”,术中见左侧肾周血肿伴黏连,分离肾周粘连、腹膜外脂肪及肾周筋膜,见左肾重度积水,皮质菲薄,伴肾皮质破裂、周围血肿及大量血凝块,吸尽血凝块及鲜红色血液,于腰大肌表面分离,找到肾蒂血管,予肾蒂钳夹闭三道,靠近肾脏离断肾蒂,7号丝线结扎两道及缝扎一道肾蒂残端,再分离肾下极,找到输尿管予以丝线结扎后离断,再分离腹侧肾脏,再分离肾上极,完全游离肾脏并取出,术后予以抗感染对症治疗。病理检查报告:“左肾”符合慢性肾盂肾炎伴肾盂扩张积水和破裂出血,肾实质萎缩。2020年7月5日出院,出院诊断:肾裂伤(左侧),腹部挫伤,创伤性肾周血肿,肾盂积水(左侧),输尿管结石(左侧),多处皮肤破损,高血压,肾功能不全。

【鉴定过程】

1.鉴定检验日期:2020年7月13日

2.鉴定检验地点:本所检验室

3.法医临床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司法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等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检验工具

使用钢直尺、X光片观片灯等工具进行检验。

(3)体格检查

神志清,对答切题,查体合作。左腹部见一13.0cm长的纵行手术瘢痕,其下见一引流瘢痕,腹平软,左腹部轻压痛,反跳痛(-)。四肢肌力5级,肌张力正常。

(4)阅全部影像学资料,其中:

电子片(2020.6.23,NO:XXXX,温岭市某医院):左肾明显增大,实质变薄,呈重度积水变现,增强后局部增强剂外溢,左肾周围间隙充填大量液性密度影,左输尿管上段内见一约10.4X12.7mm大小高密度结节,右肾无异常发现,增强扫描后未见明显异常强化,腹腔少量积液。提示:左肾挫裂伤伴左肾周围大量积液(血),左输尿管上段结石伴左肾重度积水,腹腔少量积液(血)。

电子片(2020.7.15,NO:XXXX,温岭市某医院):左肾切除术后缺如,左肾区渗出。

【分析说明】

根据其受伤史、病历记载及检验情况,结合影像学资料,分析如下:

造成肾积水的最主要病因是肾盂输尿管交界处梗阻,胀大的肾积水较易受到外伤的影响,轻微损伤即可能引起破裂和出血。肾积水的手术原则是梗阻较轻,肾盂肾盏扩张不严重时,作单纯矫形手术;扩张明显者,应切除病变的狭窄段及过度扩张的肾盂,再作吻合术;更严重者作肾切除术。

被鉴定人胡某2020年6月23日外伤后,主诉外伤后致左侧腰腹痛,查体:右肾区叩痛阴性,左侧腹部轻压痛阳性,右侧腹部压痛阴性。伤后行左侧肾切除术+肾周黏连松解术,术中见左侧肾周血肿伴黏连,左肾重度积水,皮质菲薄,伴肾皮质破裂、周围血肿及大量血凝块,完全游离肾脏并取出,术后予抗感染对症治疗。诊断为:肾裂伤(左侧)、创伤性肾周血肿、肾盂积水(左侧)、输尿管结石(左侧)等。复读受伤当日CT可见“左肾明显增大,实质变薄,呈重度积水变现,左肾挫裂伤伴左肾周围大量积液(血),左输尿管上段结石”,结合病理报告证实左肾符合慢性肾盂肾炎伴肾盂扩张积水和破裂出血,肾实质萎缩。

综上,被鉴定人胡某在左肾重度积水的基础上,遭受腹部外伤,出现肾皮质破裂出血,不得不行手术切除左肾,与2020年6月23日外伤存在因果关系,外伤与疾病(左肾重度积水)为同等作用。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7.4.2之规定,其损伤后遗症左肾切除术后构成七级伤残。

【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被鉴定人胡某外伤后,诊断为肾裂伤(左侧)、创伤性肾周血肿、肾盂积水(左侧)、输尿管结石(左侧)等。其损伤后遗症左肾切除术后构成七级伤残,外伤与疾病(左肾重度积水)为同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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