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济司法鉴定所对工伤受害人王某某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07-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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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AHSJYW1614313544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22日,被鉴定人王某某在工作时受伤入院,现前期治疗基本终结。
为解决相关事宜,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等级(依据(GB/T 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过程】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XXX进行检验。
2、鉴定仪器
钢直尺(AHGJSJ/YQ-LC-02)、角度尺(AHGJSJ/YQ-LC-14)、阅片灯(AHGJSJ/YQ-LC-10)、照相机(AHGJSJ/YQ-LC-11)
3、适用鉴定标准
依据(GB/T 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
4、体格检查
2019年12月24日,被鉴定人王某某来我所接受检查,扶拐跛行步入检查室。自诉:左踝部疼痛,不能长时间负重行走。检见:神清,对答切题,查体合作。左外踝处可见一长约4cm的手术后瘢痕,左踝部压痛(+),左踝关节活动受限,余(-)。
5、辅助检查
阅2019年9月22日某某和平医院左踝关节X片1张示:左外踝骨折。
阅2019年11月7日某某民生医院左踝关节X片1张示:左外踝骨折克氏针内固定术后。
阅2019年12月10日某某民生医院左踝关节X片1张示:左外踝骨折畸形愈合伴骨缺损,克氏针内固定在位。
【分析说明】
根据医院病历记载及法医活体检验,结合案情,分析认为:
被鉴定人王某某诉因工作时受伤入院,临床诊断左外踝开放性骨折、左外踝部分骨缺损、左小隐静脉断裂伤,伤后经医院积极手术(左足清创+外踝骨折内固定+关节囊韧带缝合术+血管吻合术)等综合治疗后,目前伤情基本稳定,已达鉴定时机。外踝为腓骨远端,腓骨为四肢长管状骨骨折,被鉴定人左外踝开放性骨折,行内固定术后,依据(GB/T 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5.9.2.23)之规定,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王某某左外踝开放性骨折,行内固定治疗术后,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