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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工伤受害人右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2-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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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LNSJYW1612336726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9日,毕某在为被告方工作过程中受伤,伤后被送往沈阳市XX区人民医院及沈阳XX医院等处诊治。

一、沈阳市XX区人民医院住院病志(003XXX1):入院时间:2018年9月X日;出院时间:2018年9月XX日。

1.病史:患者自诉1小时前不慎摔倒,当即觉右大腿部肿痛,活动受限,速由家人送至我院,经门诊拍片后诊为“右股骨粗隆下骨折”入院治疗。

2.查体:一般状态较差,神志清楚,查体欠合作,平车推入病室,表情痛苦。双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射灵敏。右大腿肿胀活动受限,大粗隆部叩痛阳性,右下肢呈外旋位畸形,纵轴叩痛阳性,足背及胫后动脉搏动清楚,足趾感觉及活动正常。

3.诊断:右股骨粗隆下骨折。

二、沈阳市XX区中医院住院病志(59XXX):入院时间:2018年9月19日;出院时间:2018年11月2日。

1.病史:患者自述,10天前干活时不慎从2米高处摔下,当时右臀部先着地,右髋部肿胀、畸形、疼痛、活动受限。伤后即来我院就诊,拍片结合查体诊断为:右股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又就诊XX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天,行右侧胫骨结节骨牵引,检查岀右侧下肢深静脉血栓,转到XX医院滑翔院区,住院治疗3天。于17日又转到沈阳XX医院,行下腔静脉滤器植入术,并给予抗凝治疗。今日转我院。

2.查体:右髋部及大腿肿胀明显,下肢外旋畸形,触痛,可扪及骨擦感,纵轴叩击痛阳性,反常活动,活动受限,伤肢末梢血循知觉良好,足趾活动自如,足背动脉及胫后动脉可触及,右侧颈部可见手术切口,皮缘对合良好,无渗血。

3.诊断:右股骨近端粉碎性骨折,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下腔静脉滤器植入术后。

4.手术记录:2018-10-9行右股骨近端骨折切开复位锁定钢板螺钉及钢丝内固定术。

三、沈阳XX医院住院病志(200XXX75):入院时间:2020年9月15日;出院时间:2020年9月24日。

1.主诉:右股骨近端骨折术后2年。

2.查体:右大腿近端外侧术后瘢痕,无红肿及窦道,无压痛,大腿中下段内侧表浅静脉曲张改变,髋关节屈伸活动受限,足背动脉搏动可及,右踝及足背外侧皮肤发暗,表面破溃,淡黄色结痂,各趾感觉运动无异常。

3.辅助检查:右股骨近端正侧位:右股骨近端外侧锁定板固定术后改变,股骨粗隆下方两处钢丝捆扎,内侧大量骨痂形成,骨皮质及骨小梁连续。

4.诊断:右股骨近端骨折术后骨性愈合。

5.手术记录:2020年9月16日行右股骨内固定装置取出术。

【鉴定过程】

1.检验方法: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 0103003-2011之有关规定对被鉴定人毕某进行检验。

按照《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 0103006-2014阅被鉴定人毕某影像学资料。

2.查体所见:拄拐入诊室,神清语明,问答合理,自诉右髋部仍疼痛不适,活动受限,查体合作。右大腿肌肉轻度萎缩,右膝上10cm处周径约为44.5cm,左膝上10cm处周径约为46.5cm。右股外侧见两处分别长约19cm及5cm条状手术瘢痕,右髋关节活动度:前屈约85°(屈膝位),后伸约10°,外展约30°,内收约20°,内旋约25°,外旋约30°,右足各趾屈伸活动可。左髋关节活动度:前屈约110°(屈膝位),后伸约10°,外展约35°,内收约20°,内旋约25°,外旋约30°。双下肢等长:91cm(髂前上棘至外踝)。

3.阅片所见:18-9-9右髋部DR(4705XXX6):可见右股骨粗隆下多发骨质断裂,断端移位成角,周围软组织肿胀。19-3-28右髋部DR(4291XXX5):可见右股骨近端骨质不规整,断端高密度骨痂形成,钢板螺钉及钢丝内固定物在位。20-9-30右髋部DR(2000XXX5):可见右股骨近端内固定物取出后改变,股骨近端骨性愈合,大量骨痂形成,断端对位对线可。

【分析说明】

2018年9月9日,毕某在为被告方工作过程中受伤,伤后被送往沈阳市XX区人民医院及沈阳XX医院等处诊治。根据毕某的病志记载及检查所见,其右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的诊断。现毕某右髋关节活动略受限,功能丧失仅6.17%(前屈功能丧失约22.73%,后伸功能丧失约0,外展功能丧失约14.29%,内收功能丧失约0,内旋功能丧失约0,外旋功能丧失约0),双下肢长度也基本一致,功能障碍达不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的有关规定,不构成伤残。

【鉴定意见】

毕某右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后遗功能障碍不构成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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