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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周某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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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LNSJYW1611538951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周某,男性,70周岁,于2020年4月24月8时许,因交通事故,当时有一过性昏迷,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肋骨多发骨折,住盘锦骨科医院,经住院保守治疗,患者病情稳定出院。患者目前胸痛,呼吸略受限,要求赔偿。由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台子大队委托本鉴定机构对周某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过程】

鉴定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下午2时许,鉴定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在场人员:桑宪良、肖敏、祝大巍、董洪顺、罗亚娟。被鉴定人:周某,男,1950年1月25日出生。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检验方法:参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8F/Z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周某进行检验,出具的法医司法鉴定意见书使用于交通事故赔偿。

1、因交通肇事致蛛网膜下腔出血,颅脑损伤,左肋骨3-8肋骨骨折,住院保守治疗。

2、影像资料:CT3D(0000024000、0000023704、0000023701)。

3、法医检查情况:神清语明,查体合作,步入检查室。双瞳等大正圆,光反射灵敏,左胸凹陷,触痛阳性,呼吸音清,挤压痛(±),阅片所见左肋3-8肋骨骨折,无明显错位,余正常。

【分析说明】

周某因交通肇事致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3-8肋骨骨折,经住院保守、抗炎、接骨等对症治疗,患者病情平稳出院,左胸凹陷,呼吸受限,致使3-8肋骨骨折,其肋骨折6根。其损伤致残程度符合《人体损伤致残标准分级》之规定5.10.3.7)之规定,可鉴定为十级伤残。

【鉴定意见】

周某因交通肇事致左侧3-8肋骨骨折,其伤残属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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