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对工伤受害人张某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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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CQSJYW1611044707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张某,性别:男,年龄:57岁。2017年12月28日,在工地上干活时从高处坠落受伤,伤后入当地医院住院治疗。现我所受某法院的委托,要求根据“两院三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对张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患者在工地上干活时从高约3m的架子上跌落致伤头面部、胸部、右腕部等处,伤后右眼眶皮肤裂伤,伤口流血,胸部疼痛,右腕部剧烈疼痛,活动受限,右腕部逐渐肿胀。伤后经120送入院,急诊CT示右侧多支肋骨骨折;右腕部、右前臂、胸部摄片示:右侧第7、9肋骨骨折,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断端错位,关节面破坏,尺桡骨及尺桡关节半脱位。急诊行右眼眶皮肤裂伤缝合后收入住院。专科情况:右腕部肿胀、畸形、压痛、功能障碍,胸廓挤压征阳性。入院后予完善相关检查,行手法复位夹板固定右桡骨远端骨折,在全身麻醉下行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电视胸腔镜右侧胸腔探查+右侧血胸清除+右侧肋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出院诊断:1.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2.右下尺桡关节分离;3.右腕关节半脱位;4.右侧第4、5、7、8、9肋骨骨折。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 0103003-2011)及《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 0103006-2014)被鉴定人张某进行检验。
2. 体格检查
步入鉴定室,神志清楚,查体合作。头颅五官未见明显畸形。右胸前见5.5cm×(0.1-0.2)cm瘢痕,右腋中线见1.5cm×0.5cm瘢痕。右前臂下段前侧见4.8cm×0.3cm瘢痕。右腕关节外观肿胀,尺侧端见一骨性突起。右腕关节活动受限:掌屈30°、背伸35°、尺偏15°、桡偏20°;左腕关节活动度:掌屈60°、背伸60°、尺偏40°、桡偏30°。右手五指活动可。
3.阅片所见
阅2017年12月28日X片(片号:mzXXXXXXXXXX)示: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骨碎片分离移位,骨折线清晰、锐利;右尺桡下关节脱位,右腕关节脱位。
阅2017年12月29日CT片(片号:CTXXXXXX)示:右侧第3、4、5、6、7、9肋骨骨折,骨折线清晰、锐利;其中右侧第4肋骨前段骨折断端错位。
阅2019年3月18日X片(片号:XXXX)示:右桡骨远端骨折内固定术后,见钢板内固定在位;右桡骨茎突见明显骨质增生变尖;右尺桡下关节仍有脱位。
阅2019年3月18日CT片(片号:XXXXX)示:右侧第3肋骨见内固定在位,双侧肋骨未见明显畸形改变。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张某因在工地上干活时从高处坠落受伤,伤后经当地医院住院治疗,入院后行手法复位夹板固定右桡骨远端骨折;在全身麻醉下行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电视胸腔镜右侧胸腔探查+右侧血胸清除+右侧肋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经审阅送检的影像学资料,被鉴定人伤后的CT片示:右侧第3、4、5、6、7、9肋骨骨折,骨折线清晰、锐利;其中右侧第4肋骨前段骨折断端错位。目前复查的CT片示:右侧第3肋骨见内固定在位,双侧肋骨未见明显畸形改变;属肋骨骨折6根,未遗留畸形愈合。其伤残等级根据“两院三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5.10.3.7)之规定,肋骨骨折6根评定为十级伤残。
根据提供的影像学资料,被鉴定人伤后的CT片示: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骨碎片分离移位,骨折线清晰、锐利;右尺桡下关节脱位,右腕关节脱位;其右腕关节损伤严重。目前复查的X片示:右桡骨远端骨折内固定术后,见钢板内固定在位;右桡骨茎突见明显骨质增生变尖;右尺桡下关节仍有脱位;其右腕关节恢复不佳。目前检查见被鉴定人右腕关节外观肿胀,尺侧端见一骨性突起;右腕关节活动受限,经测算,右腕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未达50%。其伤残等级根据“两院三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5.10.6.11)之规定,右腕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评定为十级伤残。
【鉴定意见】
1、张某肋骨骨折6根,评定为十级伤残。
2、张某右腕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评定为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