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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顾客误服钩吻后中毒死亡死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0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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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HSJYW1609237277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王某,女,73岁。某年某月某日,王某在某中草药铺购买红木香,店主将从网上购买的“红木香”卖给王某,王某服用后出现昏迷,抢救无效后死亡。经证实,服用的“红木香”实际为中药材钩吻。

【鉴定过程】

1、检验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8-2019对王某器官进行检查。

2、器官检查

脑:脑组织瘫软、自溶改变,蛛网膜下腔未见出血,脑实质未见挫伤、出血。心:心外膜光滑,左、右心室腔扩张,心肌切面呈暗红色,左、右冠状动脉局部管壁粥样硬化、管腔狭窄达Ⅱ级。肺:两肺局部胸膜粘连,叶间粘连,表面呈暗红色,切面淤血状,局部色泽不均。肝:表面光滑、呈暗红色,切面淤血状。脾:包膜皱缩,表面呈暗红色,切面淤血状。肾:两肾包膜已剥离,表面光滑、呈暗红色,切面淤血状。胃:粘膜光滑、皱襞存在,未见溃疡、出血改变。喉头:喉粘膜苍白、皱缩。

3、组织病理检查

脑:脑膜血管充血,大脑皮质呈广泛性疏松、局部筛网状脑软化,神经元广泛性变性坏死,伴有小胶质细胞及泡沫细胞增生,脑组织高度水肿,血管周围间隙增宽,实质小血管淤血,部分实质小动脉管壁增厚。脑干局部组织疏松、水肿伴神经纤维变性。心:心肌排列尚可,局部心肌胞浆凝聚、嗜伊红染色增强,局部心肌呈波浪状排列,间质小血管淤血,冠状动脉内膜增厚、纤维化,其下见脂质、钙盐及胆固醇结晶沉积。肺:局部肺泡壁断裂、融合,部分肺泡腔内充盈嗜伊红染色水肿液及炎症细胞,间质小血管淤血;部分支气管粘膜上皮细胞脱落。肝:肝小叶结构欠清,肝细胞高度自溶改变,部分肝窦淤血。脾:红髓淤血,部分中央动脉管壁略增厚。肾:肾小球毛细血管襻淤血,部分肾小球纤维化伴灶性炎症细胞浸润,肾小管上皮细胞自溶,部分肾小管腔见蛋白管型,间质小血管淤血。胃:粘膜高度自溶。喉头:粘膜下组织疏松,间质血管淤血。

4、毒物检验

死者血液、肝组织中均未检出常见毒(药)物成分。

死者头发总长约10cm,其中距根部6-8cm段头发中检出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成分,距根部0-2cm段、2-4cm段、4-6cm段、8-10cm段头发中均未检出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成分。

【分析说明】

某年某月某日,王某在某中草药铺购买红木香,店主将从网上购买的“红木香”卖给王某,王某服用后出现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研究院经对送检器官组织病理学检查发现:被鉴定人脑组织瘫软、自溶改变,镜下大脑皮质呈广泛性水肿、筛网状脑软化,神经元广泛性变性坏死,伴有小胶质细胞及泡沫细胞增生,未见肿瘤及炎症病变,符合缺血缺氧性脑病的病理学特点。另发现死者两肺胸膜局部粘连,臀部压疮形成,镜下肺膜局部纤维组织增生,部分肺泡腔内充盈嗜伊红染色水肿液及炎症细胞,部分肾小管腔蛋白管型等,符合长期昏迷卧床的继发性改变所致。未见其他致死性疾病的法医病理学改变。

本例王某服用了购买的所谓“红木香”后出现昏迷症状,送医院时诊断为药物中毒、心跳骤停 心肺复苏后、缺血缺氧性脑病、急性呼吸衰竭等,经治疗仍长期呈植物状态,后于家中死亡。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王某煎过的药渣和未经煎泡剩余的药材以及店主处剩余的所谓“红木香”送检,鉴定结果是三者为同一物种来源,该所谓“红木香”实际为中药材钩吻。本研究院对送检死者头发进行分段检验,在距根部6-8cm段头发中检出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成分。钩吻是马钱科胡蔓藤属植物胡蔓藤的全株,属于剧毒植物,中毒严重者最终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故本例被鉴定人的临床表现符合钩吻中毒特点。

本例未检见机械性窒息的尸体征象。经毒(药)物检验,死者血液、肝组织中均未检出常见毒(药)物成分。

综上所述,王某的死亡原因符合服用“钩吻”中毒致中枢神经功能障碍、急性呼吸衰竭、心跳骤停,心肺复苏后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肺部感染等,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

【鉴定意见】

王某系服用“钩吻”中毒致中枢神经功能障碍、急性呼吸衰竭、心跳骤停,心肺复苏后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肺部感染等,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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