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1-01-05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HBSJYW1606283054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据鉴定委托书载:2020年3月21日中午12时许,XX镇XX村新福利院内院民强XX与李XX因门口树枝被折断发生纠纷,被苏XX劝离,晚上19时强XX从自己房中来到李XX的房前,两人见面后发生打斗,李XX手持水果刀,将强XX头部及胸部多处捅伤,强XX伤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李XX为智力残疾人,因办案需要,XX县公安局特委托我所对被鉴定人李XX作案时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
(一)文书记载
1.根据公安机关对被鉴定人李XX的父亲的询问笔录记载:称李XX出生后一直都很健康,也很正常,和周边的同龄人一样,两岁的时候不幸患上脑膜炎,当时在XX卫生院治疗,但治疗效果不好,之后无法正常交流,言语表达和交流能力都和一般正常人不一样,说话只会说一个“啊”,后来在XX地办了一个残疾证。李XX的智力和两只腿都有点问题。大概三、四年前,村干部和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上门来把李XX接到福利院,一直住到现在,家人偶尔给几十块钱的零花钱他用。李XX不抽烟,偶尔喝点啤酒,家人平时都控制他的酒量,也没见他喝醉过,也没见他闹过。问:李XX平时与他人有无过节?答:没有。问:李XX有无服用治疗药物?答:没有。问:李XX平时回家的表现?答:李XX有时候由我们或者村里的人把他接回来玩,他自己也会搭车回来,有时候他自己也会沿着引江济汉的渠顶道路自己走回来。问:李XX的脾气和性格?答:平常很正常,说“啊”的时候口气也很平常,受了急的时候也只会说“啊”字,只不过声音比平常大一些,因为智力低下,交流也困难。
2.根据公安机关对福利院院长许某的询问笔录记载:称李XX和强XX两人智力方面都有问题,通俗的讲,就是弱智,平时两个人走路都是一拐一拐的,说话也模糊不清。其中强XX稍微好点,李XX平常无法跟人正常交流。问:你发现刀子的具体位置?答:我是在李XX的卧室床头柜里发现的。当时抽屉开着,我一眼就看到那把刀放在里面,刀刃上还有血。问:你以前见过那把刀吗?答:没有见过,而且我们福利院也不可能把刀给院民保存,我认为应该是李XX2019年春节前回家后,从他家里带来的。问:强XX和李XX之间有什么矛盾?答:强XX住在安置点最南边的53号房,李XX住在安置点最北边的23号房,平常两个人没什么来往,也没听说他们有什么矛盾。昨天我到现场后,听苏XX他们说,昨天中午因为李XX砍了强XX门口的树枝,两人发生矛盾要打架,被苏XX把他们劝开了。除此之外,没听说他们两人有什么其他矛盾。问:强XX和李XX平时表现表现如何?答:他们两人平时性格都不好,强XX经常跟院民闹矛盾,而且他一急就喜欢咬人,咬住还不放,院里很多人都被咬过。李XX性格比较暴躁,听到别人说他什么坏话,他就要打人,而且他每次要打人都喜欢手里拿东西打,两个人都不是那种好相处的人。
3.根据公安机关对李XX邻居的询问笔录记载:称李XX小时候一直很健康,与正常人一样,两岁的时候得了脑膜炎,当时在后港卫生院治疗,但效果不好,之后无法正常交流,言语表达和交流能力都与正常人不一样,说话也只能说一个“啊”,后来在XX地办了残疾证。他平时很正常,说“啊”也很正常,急了的时候也会说“啊”,但是比平时声音大些,与他人没有过节,没有服用治疗药物,三、四年前住进福利院,有时候由村里人把他接回来,他自己有时也会搭车回来,有时也会沿着引江济汉的渠顶道路自己走回来。李XX不抽烟,偶尔喝点啤酒,没看他醉过,也没看他闹过。
4.根据公安机关对XX镇新福利院院民黎XX的的询问笔录记载:称李XX是个左撇子,腿脚不便,也不能正常说话,人不灵光。问:你将李XX持刀将强XX捅伤的事讲一下?答:今天上午9点钟左右,我在福利院逛的玩,逛到福利院西边角落时,看到强XX指着树自言自语说:“枝枝、枝枝、XX、XX(指李XX)。”我看到树枝断了几根,强XX的意思应该是李XX把树枝折断了,我也没有和他搭话就回家了。今天晚上7点多钟,我听到外面有吵闹的声音,我从家里走出来,看到我家门口水泥路上靠近南边花坛的地方有两个人,虽然是晚上,但是我还是能认出是李XX和强XX。住我隔壁26号的周XX也在场,他比我先出来的。李XX仰面躺在地上,强XX上半身匍在李XX的腿上,双手抱着李XX的腿。然后我看到李XX弯起身子用左手朝强XX的脸上、头上打,当时我看不清他左手上拿了东西没有的。我和周XX说要他们不要打了。接着,李XX的双腿开始犟,犟了几下没犟开,两个人就都没动了。这时候,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苏XX骑着自行车来了,我和周XX也慢慢走近去,周XX将强XX从地上拉的坐在地上,强XX满脸都是血。李XX也起身朝自己家里走去,这时我才看见李XX左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后来李XX在家里一直没出来。问:李XX手里拿的什么?答:李XX左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刀身(不包括刀把子)大概长15厘米,前面是尖的。问:强XX有没有还手?答:我看到的时候是强XX一直用双手抱着李XX的双腿在,没有松过手。
5.本次鉴定对被鉴定人李XX哥哥的调查记录:李XX是足月顺产出生,两岁前生长发育正常,两岁左右患脑膜炎,出现抽搐,在当地医院治疗约半年余,经常抽搐,后来脚手发生变形,不能正常说话,只能发出“啊……哦……”的声音,平时饿了能够简单表达,不知道冷暖,衣服穿上后,不知道脱,没有入学,出门后不能自己回家,可以在家放牛,做别的事情比较差,扫地扫不干净,手脚无力,不能协助家人做事。他目前发音不准确,可以说一些简单的字。他跟周围人关系还好,只要不得罪他;自己受委屈后就容易吵闹,有时对他好他还是知道的;有时在家无故发脾气,情绪容易激动,说他不对的时候就会发脾气,有时会持续几天,受了委屈就会一直放在心里,有报复的心理;跟人吵架后,手舞足蹈,跟父亲也经常发火,但动手很少。大概十年前,遭附近一老人殴打后,经常跟家人反映自己身上疼,老人过世后,拿工具将老人的坟墓挖了部分土,后来是我们跟别人家属去道歉。他平时没有虐待小动物、欺负小孩,没有故意破坏别人家的东西,有时候会去挑衅别人。他知道拿钱去买东西,不能很好交流,就把东西拿了,然后给钱,但不会算账,别人说多少就是多少。他有时自言自语,都是跟别人发生矛盾才有点,有时候在吃饭的时候会突然哈哈大笑,把饭都喷在桌子上。李XX在福利院有三年时间了,身体状况还好,听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反映他喜欢跟其他人打闹,这次本来是打算在家过完年,等过了正月十五送他去福利院,正月初二的时候他自己背着东西去了福利院,不清楚他的水果刀是哪来的。家族中两系三代没有精神及智力方面的问题。
6.本次鉴定对XX县XX镇XX村信息员江某某的调查记录:李XX小时候患脑膜炎后智力就有问题,跟别人有点不一样,说话表达不清楚,比其他同龄人要差些,不会骑自行车、摩托车。他跟周围人可以有些交流,别人关心他、帮助他,他有时候能懂,但有时候也会认为在嬉闹,平常总是有人跟他嬉闹,嬉闹的时候不知道轻重,嬉闹过分后就会发火;有时别人欺负他,他也能够忍让,别人也不太去惹他,跟周围人没有太大的矛盾,没见他把别人弄伤过。我有时候看到他口袋里有钱。他母亲去世了,他对他的父亲还蛮好的,没发现他的家人有智力问题。
7.本次鉴定对XX镇XX村新福利院职工苏某某的调查记录:李XX是2017年进的福利院,我是2019年1月去福利院上班。李XX在福利院还比较守规矩,但他做事还是差点,自己的衣服洗不干净,穿不工整,吃饭知道饱饿。他说话有些听不懂,喜欢去撩别人,和别人发生一些小矛盾,有一次把同室的另一个人的手指头快咬断。别人睡午觉的时候,他就在周围走动,弄出声响,有时去把别人碰一下,也经常拿别人的一些东西,有次看到一根手机充电线,自己又没有手机,但他拿着充电线就跑了,也不知道他拿去有什么用。福利院里面的人都记仇,听说他以前在另一个福利院时被别人在地上拖拽得皮肤都擦伤了。他这次是因为小事情,两人发生了点矛盾,李XX把强XX门口的树枝折断了,强XX去找李XX说理,可能两人发生了争吵。他作案的刀具不知道是从哪弄来的。
8.本次鉴定对XX镇XX村新福利院职工刘某某的调查记录:李XX是2017年上半年进的福利院,生活自理情况还可以,自己打饭,手脚动作还比较麻利。他表达比较差,能听懂别人的话,但自己的话又不能表达清楚,工作人员说话都能听,没有瞎吵闹,能把自己的房间收干净,还可以安排他跟别人打饭。他在福利院就喜欢撩别人,经常去把别人这里摸一下,那里弄一下,平常都和其他人嬉闹,没有太过分,手脚不干净,经常去拿别人的东西,看到有窗户开的,就去拿别人的东西。被害人寝室门口有树枝被人折断了,被害人说是李XX弄的,李XX说不是自己弄的,觉得被害人诬陷了自己,发生了矛盾,晚上被害人去找李XX说理,两人发生了争吵,李XX从寝室里出来,拿着刀就捅被害人。
9.据XX县残疾人联合会于2015年3月17日签发的残疾人证:李XX,智力残疾贰级,残疾人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有效期结束:2025年3月17日。
(二)法医学检验
1.根据《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进行精神检查:在家人的带领下步入检查室,步态跛行,衣着欠整,呆滞面容,年貌不相称,意识清楚,听从检查者的指意落座,对环境无陌生及恐惧,配合检查,语音障碍,发音、吐词不清晰,能理解、表达简单的生活用语,词汇贫乏,主动言语少,交流中无故意隐瞒,智力存在障碍,只知道自己的名字和大致住址,不知道出生时间,实际年龄,不知道目前在什么地方和大致时间,不识字和计算,能听懂问话者的简单话语(问:你叫什么名字?傻笑,摇头,发出轻微的“XX”声;问:多大了?摆手,摇头;问:现在是上午还是下午?不作回答、摇头;问:你的刀是哪里来的?回答:买的;问在哪买的?回答:街上;问买刀干什么的?回答:用的;问:买刀是想打别人的吗?点头、表达不清;问:有没有人叫你去打人?摆手;问:你知道把人捅死了吗?回答:知道;问:你是想杀那个人吗?摆手;问:你知道杀人偿命吗?点头;问:知道杀人有罪吗?点头,把手伸到背后,表示要被铐起来;问:你捅了人怕吗?摆手);不知道左右手,不知道大拇指是哪一个,叫伸出两个指头却伸出三个,对数字没有概念,能认识部分物品,如笔、手机、茶杯、手表等,但不能说出用途;未发现幻觉和妄想,思维贫乏、迟钝,问话注意力不集中,时有东张西望,情绪稳定,偶尔傻笑,思维、情感、行为不协调;理解力、判断力、抽象概括及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低下(问:香蕉是什么形状?回答:弯的;问:苹果是什么形状?回答:圆的),意志活动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低下,只满足吃、喝等简单日常需求,日常生活料理需要他人督促,对自身生活状态无内省力。
2.其它检查:
(1)日常生活能力评定(ADL)结果分析报告:总分31,功能有明显障碍(做饭菜、打电话、处理自己钱财根本无法做;使用公共车辆、吃药、购物需要帮助;做家务、洗衣有些困难;行走、吃饭、穿衣、梳头、刷牙等、洗澡、定时上厕所自己完全可以做。
(2)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测试结果:总分19分,有社会功能缺陷(职业和工作、社会性退缩、家庭内活动过少、家庭外的社会活动、家庭职能、对外界的兴趣和关心、责任心和计划性均有严重功能缺陷;个人生活自理有功能缺陷)。
(3)头颅CT平扫诊断:左侧侧脑室改变。
(4)脑电图诊断报告:边缘状态脑电图。
(5)韦氏成人智力量表结果:IQ48,属于:智力缺损(中度)。
(6)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总分:16分,为小部分责任能力。
【分析说明】
(一)被鉴定人李XX作案时精神状态评定如下:
1.根据调查材料:被鉴定人李XX出生时正常,两岁时因患脑膜炎后言语、智力受损,说话 “啊……啊……”,听不清内容,不识字,不会算数,拿钱去买东西,别人说多少就是多少;在家人的要求下可以做简单的事情,如放牛、扫地,但扫不干净,饿了知道吃,不知道冷暖,个人生活需督促自理;平常跟周围人关系还好,受委屈后情绪容易激动、吵闹,有报复的心理,跟人吵架后,常有自言自语,手舞足蹈,发脾气,但动手很少,也知道别人对他的好,有时候会去挑衅别人。李XX在福利院有三年时间,喜欢和其他人嬉闹,经常去把别人这里摸一下,那里弄一下,但没有太过分,手脚有些不干净,经常去拿别人的东西,身体没有其他问题,家族中两系三代无精神及智力方面的问题。
2.本次鉴定精神检查:意识清楚,呆滞面容,衣着欠整,配合检查,语音障碍,吐词不清晰,能理解他人的简单问话、表达简单的生活用语,词汇贫乏,未发现幻觉和妄想,思维贫乏、迟钝,交流中无隐瞒,注意力不集中,情绪稳定,偶尔傻笑,思维情感、行为不协调;对数字没有概念,能认识部分物品,但不能说出用途,不知道自己的年龄、住址,分不清左右,理解力、判断力、抽象概括及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低下,意志活动缺乏,生活自理需要他人督促,无内省力。
3.日常生活能力评定(ADL)结果分析报告:总分31,功能有明显障碍;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测试结果:总分19分,有社会功能缺陷;头颅CT平扫诊断:左侧侧脑室改变;脑电图诊断报告:边缘状态脑电图;为贰级智力残疾人。
4.结合以上资料可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及人格障碍等诊断。
综上所述,被鉴定人李XX自幼智力低下,不能学习、识字及简单计算,语音表达不清晰,能理解、表达简单的生活用语,词汇贫乏,能从事简单的劳动,效率低下,能自理简单生活,但需要督促和帮助;韦氏成人智力量表结果:IQ48,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被鉴定人李XX作案时精神状态符合诊断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
(二)被鉴定人李XX作案时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如下:
被鉴定人李XX自幼智力水平低下,未入学,不识字、不能完成个位数加减法,只能从事简单的劳动(如放牛,扫地),并且效率低下,能自理简单生活,但需要督促和帮助,能掌握简单的生活用语,但词汇贫乏,言语障碍,吐词不清,难以正常的交谈,能表达自己的意思,理解力、判断力、抽象概括及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低下,案发时符合诊断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据调查被鉴定人李XX性格比较暴躁,平常跟周围人关系还好,受委屈后情绪容易激动、吵闹,有报复的心理,听到别人说他什么坏话,他就要打人,而且他每次要打人都喜欢手里拿东西打,本次案发是受到被害人指责和挑衅所引起,被鉴定人李XX作案时没有受到别人指使以及精神病性症状的支配,部分现实动机,作案时间、地点具有随机性,对作案后果没有正确估计,作案后没有逃避,审讯时没有伪装及掩盖作案事实,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没有实质上的认识,且因智力水平低下,广泛影响被鉴定人李XX对其他事物的判断和认识能力,表现为现实检验能力及社会功能低下,明显削弱了作案时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总分:16分,为小部分责任能力。
综上所述,根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2—2016》及结合《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进行评定,被鉴定人李XX作案时因受智力低下影响,对危害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李XX 作案时精神状态评定为:精神发育迟滞(中度),限制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