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对事故车辆不同部位血迹来源进行法医物证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0-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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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LSJYW1606109643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XX月XX日,某某司法鉴定中心送检九份样本到司法鉴定中心,委托中心对8-5号样本、8-6号样本、8-7号样本、8-8号样本和8-9号样本是否为人血迹,以及8-5号样本、8-6号样本、8-7号样本、8-8号样本和8-9号样本分别为陈某某、管某某、尚某甲和尚某乙四人中谁所留进行鉴定。
据送检人介绍,九份样本分别为采自陈某某的血样8-1号样本、采自管某某的血样8-2号样本、采自尚某甲的血样8-3号样本、采自尚某乙的血样8-4号样本、附着血迹的眼镜8-5号样本、事故车辆主驾门里板两处血迹擦拭棉纱布8-6号样本和8-7号样本、事故车辆驾驶位踏板血迹擦拭棉纱布8-8号样本和事故车辆主驾驶位气囊血迹擦拭棉纱布8-9号样本。
【鉴定过程】
1.检材处理和检验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血红蛋白检测金标试剂条法》(GA765-2008)进行人血斑确证试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GA/T 383-2014)附录A中的Chelex法抽提DNA,采用Huaxia Platinum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美国AB公司)进行复合PCR扩增,用3500型号遗传分析仪(美国AB公司)进行毛细管电泳和基因型分析。
2.检验结果
2.1人血斑确证试验(人血红蛋白金标试剂条检验)
8-5号样本、8-6号样本、8-7号样本、8-8号样本和8-9号样本呈阳性反应。
2.2STR基因型检验结果
【分析说明】
1. 根据人血红蛋白金标试剂条检验结果分析,8-5号样本、8-6号样本、8-7号样本、8-8号样本和8-9号样本均呈阳性反应,提示上述样本均为人血。
2. D3S1358等23个STR基因座均为人类的遗传学标记,具有人类种属特异性和组织同一性,联合应用可进行个体识别,其累积个体识别能力大于0.999999。
3. 8-2号样本、8-5号样本、8-6号样本、8-8号样本和8-9号样本的DNA分型结果一致,似然率为6.8540×1030。
4. 8-7号样本检出混合DNA分型结果,该DNA分型结果可在8-2号样本和8-4号样本的基因型中找到来源。
【鉴定意见】
依据现有资料和检验结果,眼镜上的血迹、事故车辆主驾门里板两处血迹、事故车辆驾驶位踏板血迹和事故车辆主驾驶位气囊血迹均为人血。眼镜上的血迹、事故车辆主驾门里板其中一处血迹、事故车辆驾驶位踏板血迹和事故车辆主驾驶位气囊血迹为管某某所留。不排除事故车辆主驾门里板中另一处血迹来自管某某和尚某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