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张某坐骨神经损伤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0-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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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TJSJYW1603093212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XX年X月X日,张某因故受伤。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住院病案:
入院情况:左臀部镰刀砍伤,疼痛、出血1小时。查体:左臀部有一约5cm长皮肤软组织裂伤,边缘不齐,达肌肉深侧,断裂肌肉外露,周围肿胀,伤口污染中度,大量活动出血,小腿以下感觉麻木,小腿后侧、足底感觉无,踝及足趾背伸活动可,肌力弱、踝、足趾跖屈不能。辅助检查:X线片示骨盆未见明显骨质损伤。诊疗经过:入院后给予活血、对症药物治疗,急诊在手术室联硬麻醉下行伤口探察吻合术,(手术经过:...探查臀大肌、臀中肌断裂,坐骨神经断裂约90%,伴行血管断裂,予以吻合断裂肌肉及坐骨神经...)术后给予抗生素、对症药物治疗,患者病情好转,自动出院。出院诊断:左臀部镰刀砍伤;臀大肌、臀中肌断裂;坐骨神经大部分断裂。
20XX年X月X日门诊病历:
主诉:左侧臀部外伤坐骨神经接续术后,要求检查。体格检查:左下肢肌力4级、感觉减退,余未见明显异常。辅助检查:左侧腓神经运动传导速度减慢,复合肌肉动作电位波幅降低,感觉传导速度未引出肯定波形。左侧胫神经运动及感觉传导速度未引出肯定波形。诊断:左侧坐骨神经损伤;左侧腓神经损伤?左侧胫神经损伤?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拄双拐跛行入室,神清语畅,问答切题。左臀部检见13cm×2.5cm弧行瘢痕,局部无红肿,压痛(-),左髌骨上缘上10cm处大腿周径较右侧变细2cm,左小腿感觉麻木,左踝关节背伸肌力Ⅳ级,左足拇趾背伸肌力Ⅳ级,四肢肌张力不高,余未见明显异常。
3.审阅检查资料
20XX年X月X日河北XX医院肌电图&诱发电位检查:左侧腓神经运动传导速度减慢,复合肌肉动作电位波幅降低,感觉传导速度未引出肯定波形。左侧胫神经及感觉传导速度未引出肯定波形。20XX年X月X日天津市XX医院肌电图&诱发电位检查:左侧坐骨神经不全性损伤。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鉴定材料,结合天津市天盾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人检验所见,综合分析认为:
被鉴定人张某因故致伤。临床诊断“左臀部镰刀砍伤;臀大肌、臀中肌断裂;坐骨神经大部分断裂”。伤后病史记载“左臀部有一约5cm长皮肤软组织裂伤,边缘不齐,达肌肉深侧,断裂肌肉外露,周围肿胀,伤口污染中度,大量活动出血,小腿以下感觉麻木,小腿后侧、足底感觉无,踝及足趾背伸活动可,肌力弱、踝、足趾跖屈不能”。本次鉴定时天津市天盾法医司法鉴定所检查发现其拄双拐跛行,左臀部检见13cm×2.5cm弧行瘢痕,局部无红肿,压痛(-),左髌骨上缘上10cm处大腿周径较右侧变细2cm,左小腿感觉麻木,左踝关节背伸肌力Ⅳ级,左足拇趾背伸肌力Ⅳ级。
张某外伤就诊后病史记载其20XX年X月X日XXXX医院肌电图&诱发电位检查:左侧腓神经运动传导速度减慢,复合肌肉动作电位波幅降低,感觉传导速度未引出肯定波形。左侧胫神经及感觉传导速度未引出肯定波形。20XX年X月X日天津市XX医院肌电图&诱发电位检查:左侧坐骨神经不全性损伤。
张某的左侧臀大肌、臀中肌断裂、坐骨神经大部分断裂均与此次外伤有关。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张某因故所致左侧坐骨神经大部分断裂,行坐骨神经吻合术,现遗左小腿肌力Ⅳ级,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第5.10.1.6条之规定,评定为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