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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司法鉴定所对颅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0-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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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BSJYW1600754887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9年03月20日,周某因纠纷被人用“菜刀”砍伤头顶部多处。

2019年03月20日某县医院住院病历记载:神清,语言清晰,问答准确。面色较苍白,心率108次/分,律齐,血压90/50mmHg。伤后无呕吐、抽搐。伤口在当地诊所简易包扎,头皮敷料渗血多。额顶部见二条纵行锐器劈裂创口,创缘整齐,伤口活动性出血,创口分别长约9cm、9cm。四肢肌力Ⅴ级,肌张力正常。急诊头颅CT提示:额顶部见颅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周围头皮肿胀,颅内未见明显创伤性改变。治疗经过:入院后急诊行清创缝合术,术中见创口下颅骨呈粉碎性凹陷性损伤,范围达3cm×3cm,创口内活动性出血,碎骨片见少量泥土污染。给予清创、破碎颅骨整复。术后专科常规补液、抗炎、止血、消肿对症治疗,伤病情稳定出院。出院后某鉴定机构按颅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经手术治疗鉴定为重伤二级。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因诉讼需要,委托我所对其损伤程度等进行法医学重新评定。

【鉴定过程】

1、适用标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2、检验方法:按照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及《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3、法医检验

神清,检查合作。额顶部见二条纵行缝合创痕,创缘较整齐,创面缝线周边轻度红肿、淤血,创口痕分别长约9cm、9cm。四肢关节活动无异常,肌力Ⅴ级,肌张力正常。

4、法医阅片

审阅某县医院2019年03月20日头颅CT片(片号XXXX),额顶部见颅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周围头皮肿胀。颅内未见明显创伤性改变。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机关提供的现有资料,包括病史及案情材料,结合法医学检验所见,分析如下:

据所供资料,周某于2019年03月20日遭他人砍伤,致头皮软组织创、额顶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等。急诊行清创、破碎颅骨清除术等治疗。入院后摄片示额顶部见颅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周围头皮肿胀,颅内未见明显创伤性改变。医院手术记载,额顶部见二条纵行锐器劈裂创口,创缘整齐,伤口活动性出血,创口分别长约9cm、9cm。术中见创口下颅骨呈粉碎性凹陷性损伤,范围达3cm×3cm,创口内活动性出血,碎骨片见少量泥土污染。法医学检查所见额顶部创痕位置与受伤当日所示位置相符,据此被鉴定人锐器创伴颅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予以认定。据此分析,被鉴定人临床诊断颅骨呈粉碎性凹陷性骨折,但伤后无意识障碍、无头痛呕吐、颈强、颅内压增高、肢体瘫痪、肌张力增高等脑受压症状体征。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1.3c)、第5.1.4.a)等条款之规定,本例颅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头部锐器创已分别构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周某被他人持械砍伤,致颅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头部锐器创等,已分别构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被鉴定人周某损伤部位及CT影像

二条头皮锐器创痕,分别长约9cm、9cm

????颅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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