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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所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例

  • 案例时间:2019-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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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LNSJYW1565056896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12月14日,刘某某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及头胸部及周身多处。伤后于北票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司法鉴定所,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刘显儒进行伤残程度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7日北票市中心医院住院病历

2018年12月14日14时0分,刘某某以“头胸部外伤后头晕,头痛伴恶心呕吐,胸痛,胸闷,气短约2小时余”为主诉住院。现病史:入院2小时前因车祸伤及头胸部及周身,伤后一过性昏迷,醒后自觉头晕、头痛,伤处疼痛,恶心呕吐,为胃内容物,胸痛,胸闷,气短,呼吸困难,急诊行颅脑CT检查后,以“创伤性硬膜外血肿为诊断收入院。体格检查:嗜睡,双瞳孔等大正圆,直径约3.0mm,对光反应迟钝,颅脑左颞顶部触及一大小约8cm×10cm血肿,双侧鼻腔可见血性渗出,颈强(+),双肺呼吸音粗,左侧胸骨压痛阳性,左下腹压痛(+)。颅脑CT示:左侧硬膜外血肿,右侧颞叶及左侧顶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颞骨骨折。胸部CT示:双肺炎症,双侧胸腔积液。左侧多发肋骨骨折。肋骨CT三维重建示:左侧第3-9肋骨骨折,左侧肩胛骨骨折。

治疗经过:完善相关检查,给予止血、抑酸,接骨,改善脑循环,抗炎等对症治疗。

出院诊断:创伤性硬膜外血肿(左侧),脑挫伤(右颞、左顶叶),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颞骨骨折(左侧),颅底骨折,肋骨骨折(左侧第3-9),左侧肩胛骨骨折,肺挫伤(双侧),肺炎(双侧),头皮血肿,胸壁挫伤,腹壁挫伤,胸腔积液(双侧),血气胸。

四、鉴定过程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体格检查

步入检查室内,自述时有头晕、头痛,胸部疼痛。查体:一般状态良,神志清晰,问答合理,查体合作。双侧额纹对称等深,双眼球活动无受限,双侧瞳孔等大正圆,直径3.0mm,对光反射良,伸舌居中,示齿口角不偏。颈软无抵抗。双侧胸廓对称无畸形,双肺呼吸运动一致,双肺听诊呼吸音清。四肢肌力5级,肌张力正常,双侧膝腱反射对称存在,双侧巴宾斯基征阴性。

3.阅片所见

2018年12月14日北票市中心医院胸部CT片(0834013号)示:双肺炎症,双侧胸腔积液,左侧多发肋骨骨折。

2018年12月15日北票市中心医院头部CT片(0834155号)示:左侧硬膜外血肿,右侧颞叶及左侧顶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颞骨骨折。

2018年12月15日北票市中心医院肋骨CT三维重建片(0834155号)示:左侧第3-9肋骨骨折,左侧肩胛骨骨折。

2018年12月31日北票市中心医院头部CT片(0834155号)示:右颞叶、左顶叶见片状低密度影,脑挫裂伤软化灶形成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病史材料,结合阅片及检验所见分析认为:刘某某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主要伤及头部、胸部,导致创伤性硬膜外血肿(左侧),脑挫伤(右颞、左顶叶),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颞骨骨折(左侧),颅底骨折,肋骨骨折(左侧第3-9),左侧肩胛骨骨折,肺挫伤(双侧),头皮血肿,胸壁挫伤,腹壁挫伤,胸腔积液(双侧),血气胸。目前伤后6个月余,伤情基本稳定。

1.右颞叶及左顶叶脑挫伤,脑软化灶形成,遗留时有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十级5.10.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2)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之规定,评定为十级伤残。

2.左侧第3-9肋骨骨折,共计7根肋骨,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十级5.10.3颈部及胸部损伤7)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之规定,评定为十级伤残。

3.其余损伤不构成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刘某某颅脑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左侧多发肋骨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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