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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所对患者孟某“烟雾病”手术并发言语及肢体运动感觉障碍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0-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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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SSJYW1563346431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被鉴定人孟某因“头痛4月余,发现‘烟雾病’2月余”于2016年9月26日至某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就诊,医院行“右侧股动脉入路脑血管造影术”治疗,孟某至9月29日出院。2016年11月4日至11月22日,孟某因“烟雾病”再次至该院神经外科住院,行左侧颞浅动脉-大脑中动脉搭桥+硬膜翻转+颞肌贴敷术等治疗。术后遗有言语障碍及右上肢运动感觉障碍,为此引发纠纷,孟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委托本所就某大学附属医院对孟某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孟某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本鉴定所受理后,对提供的病史资料进行了详细审查、摘录并复印留存,在本鉴定所召开医疗损害鉴定听证会,医方、患方及神经外科、神经内科、法医等相关专业专家出席了鉴定听证会,本鉴定所充分听取了医方、患方的陈述,并分别对医方、患方进行了询问,最后与会专家及鉴定人进行了讨论并形成最终意见,会后对孟某进行了法医临床学检查。本所对其2016年8月13日头颅MRI、MRA片及2016年8月22日头颅CTA进行读片,示:两侧额叶皮层下点状缺血灶,左侧侧脑室后角旁小片脑梗死。两侧颅内动脉及左脑前、中、后动脉少许节段性狭窄、闭塞伴侧支循环形成,符合烟雾病表现;2016年11月19日头颅CT平扫示:左侧颅脑术后,左侧额颞叶脑梗死。临床检查示其说话缓慢,呈电报式,余脑N(-),四肢肌张力、腱反射对称、正常,四肢各关节肌力均Ⅴ级,双侧病理征均阴性。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孟某系中年男性,因“头痛4月余,发现烟雾病2月余”于2016年9月26日至9月29日在某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行右侧股动脉入路脑血管造影术。造影示双侧颈内动脉末端、大脑中动脉及大脑前动脉起始端重度狭窄、闭塞,周围颅底烟雾状血管紊乱丛生,符合烟雾病表现。医方建议患者行CTP进一步检查,以明确病因及相关治疗措施,但患方拒绝,要求出院,医方告知相关病情及相关风险后,患方仍拒绝检查,要求出院,自愿承担后果。2016年10月19日门诊查头颅CTP示两侧大脑前、中、后动脉供血区白质呈低灌注缺血改变,左侧颞叶、额叶、顶叶以及右侧颞叶、枕叶、顶叶皮质呈低灌注缺血改变。2016年11月4日孟某入住某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要求手术治疗。于2016年11月10日行左侧颞浅动脉-大脑中动脉搭桥+硬膜翻转+颞肌贴敷术等治疗。术后影像学检查示手术搭桥血管通畅,颅内情况稳定。术后出现面部抽搐、血压波动大、言语障碍及右上肢肌力感觉障碍等症状,予以抗癫痫、控制血压等对症治疗。

烟雾病是一种病因尚不明确的以双侧颈内动脉末端和大脑前动脉、大脑中动脉起始端增厚、狭窄或闭塞,并伴有大量代偿血管形成为特征的慢性进展性脑血管疾病,分为出血型和缺血型,临床上以缺血型较为常见。烟雾病的诊断主要靠影像学检查,特别是脑血管造影。烟雾病的治疗主要有内科治疗和外科治疗,内科治疗主要是对症治疗,外科治疗的手术方法主要有颅内-颅外血管吻合术、颅内-颅外血管连通术。颞浅动脉-大脑中动脉皮层吻合术是颅内-颅外血管吻合术的一种手术方式,手术将颅外的动脉直接吻合于脑表面的动脉,以建立颅外颅内的侧支循环,改善脑缺血的状况。颞肌-脑皮层贴敷术是颅内-颅外血管连通术的一种手术方式,是将颅外的颞肌覆盖在脑表面,使颞肌上的血管与脑表面的血管建立吻合支,从而增加脑皮层的血流量,对烟雾病患者有改善脑部血供的治疗作用。

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及影像学检查,结合本所读片,医方诊断烟雾病正确。被鉴定人孟某有头痛伴头晕、视物旋转等明显临床症状,存在明确的手术指征,医方行手术治疗,手术规范,术后搭桥血管通畅,脑血运有明确改善,手术成功并达到了预期效果,符合医疗规范。医方术前告知患方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术后可能出现偏瘫、失语等,患方同意手术,孟某术后出现言语及肢体运动感觉障碍等症状,医方同患方进行了多次沟通,经治疗及康复,症状渐渐好转,目前仅遗有言语障碍,且较术后明显改善,系手术难以防范的并发症,医方术后处置符合医疗规范。医方术前、术中、术后对血压进行了监测,对术后血压波动大也进行了处置,从术中麻醉到术后护理记录单上血压基本上维持在正常水平,医方对血压管理基本稳定,无明确违反医疗规范的过错。

【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某大学附属医院对孟某的诊疗行为符合规范,不存在医疗过错,其术后出现言语及肢体运动感觉障碍等损害后果,系手术难以防范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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