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温某作案时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0-08-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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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CSJYW1559811966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5日,温某在某市某区一出租房内,因其外婆唠叨,故将其外婆杀害。因家属提出温某患有精神病,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
鉴定时间:2019年5月29日。
鉴定地点:四川正泰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
在场人员:某市公安局某区分局民警:周某。
被鉴定人:温某,男、1982年12月4日、离异,户籍地:某省某市某区前进路12号楼1单元4号,现住某市某区某街7号楼4楼15号出租房。身份证号码略。
视频脑电图检查:正常范围视频脑电图、正常范围地形图(2019年5月29日某市精神卫生中心检查)。
精神检查:被鉴定人温某自行步入检查室,意识清晰、数问皆答、对答切题、接触好,回答鉴定人提问:我叫温某,36岁,1982年12月4号出生,家住某市某区某街7号楼4楼15号,是租的房子,我和外婆两个住,我是离了婚了的,离了1年多,女儿7岁,我妈带起的。问:有工作没有?答:之前在火锅店上班,端菜,2500元一个月,包吃住。问:说说你杀外婆的事?答:2018年11月5号,我骑车找工作,下雨了,我就回家了,外婆在家问我为什么回来了,她念我说我没找到工作,她不高兴,报怨我,那段时间我心里也不高兴,心情不好,我就拿小擀面杖敲她头部,她当时是侧对我,把她敲昏了。她就退到床边去了,后来我又打了她两棒棒,我就回客厅发呆,后来我就又拿菜刀再次砍她,砍了两刀,后头又拿了把折叠刀又捅她颈子,之后我又回客厅坐到下午三点过,把作案工具等装在一个袋子里,打车丢在张坝树林,之后我回城里,在水井沟吃饭后就回家了。问:为什么说家里进了强盗?答:我想骗我妈说家里进了强盗,外婆被我杀了,当时心里怕,怕抵命,不敢对公安说实情。问:为什么用擀面杖打了你外婆后还要用擀面杖再打?答:当时她还在出气,我自己都不晓得咋回事。问:那为什么用菜刀和折叠刀再次去捅杀外婆?答:我自己都不晓得了。问:为什么要把作案工具丢到某坝去?答:杀了人我害怕。问:当时知道杀人犯法吗?答:知道。问:现在咋办?问:服从法院判决。问:你与外婆有矛盾吗?答:没有。我现在后悔了。问:以前有病没?答:没有,感觉生活压抑,就是冒火发脾气。问:与邻居关系如何?答:可以。问:平时喝酒不?答:偶尔喝。在本次精神检查中温某意识清楚、检查合作,情感反应协调,能完整陈述作案动机目的和经过,思维逻辑、语言表达、智能活动正常,没有查及幻觉、妄想、思维障碍等精神病性症状。
【分析说明】
据送检材料反映,温某平时性格内向,话不多,曾在火锅店打工,一直无精神异常表现。本次脑电图检查:正常范围视频脑电图、正常范围地形图。在本次精神检查中温某意识清楚、检查合作,情感反应协调,能完整陈述作案动机目的和经过,思维逻辑、语言表达、智能活动正常,没有查及幻觉、妄想、思维障碍等精神病性症状。综上所述:被鉴定人温某不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有关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被鉴定人温某于2018年11月5日在外找工作未果心情不好,回家后因其外婆唠叨,遂先用擀面杖击打其头部,后因担心外婆未死,故再次用擀面杖、菜刀和折叠刀击打和捅刺其外婆直至死亡。温某作案后因惧怕承担杀人后果,故伪造现场后将作案工具丢弃在某坝树林,返回家后对其母亲谎称有强盗入室并将外婆杀害。温某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中先未如实交代,但最终在公安机关调取天网监控后如实交代了其作案动机目的和经过。温某作案时明知杀人犯法,为逃避打击作案后伪造现场,并将作案工具丢弃到郊区树林里,可见作案时动机目的明确,其辨认能力、控制能力完整。根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 JD 0104002-2016)有关标准,被鉴定人温某在本案中评定为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温某作案时不符合有关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在本案中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