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对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碰撞形态进行痕迹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0-07-02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SCSJYW1559525812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15日0时25分许,甲车在绕城高速内环76km+400m处,与乙车发生交通事故。现根据划分双方责任之需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两车碰撞形态进行痕迹鉴定。
【鉴定过程】
(一)鉴定方法简要说明
根据委托鉴定事项,本案例主要依据的鉴定方法为GB/T 33195—201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A 41—201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GA/T 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二)相关痕迹检验
1. 甲车相关痕迹检验
(1)甲车前保险杠蒙皮损坏、脱落,前横梁中部轻微凹陷变形,前部进气格栅损坏,发送机罩盖前部向下、中部向上弯折变形,发动机罩盖左侧局部油漆脱落,表面已产生锈迹,左前灯具损坏(照片1、2)。甲车前部损坏区域离地高度约20cm~100cm。
照片1甲车前部损坏情况 照片2甲车散热器损坏情况
(2)甲车前部散热器见一穿透性破洞,破洞内侧、发动机构件损坏,损坏部位见新鲜痕迹,损坏部位距前端约52cm,离地高约37cm(照片2)。
(3)甲车车身左侧见上下两组近似平行的纵向刮擦痕迹,左侧前、后翼子板在纵向刮擦痕迹部位见明显圆弧状凹陷变形。上下两组纵向刮擦痕迹中心离地高约58cm、76cm(照片3、4)。
(4)甲车后保险杠蒙皮左侧损坏、缺失,后行李箱盖前部变形,车身后部左侧构件向右前部变形(照片5)。
照片3甲车车身左侧痕迹
照片4 甲车左侧后部痕迹 照片5 甲车左后部损坏情况
2.乙车相关痕迹检验
(1)乙车前保险杠蒙皮左侧损坏、缺失,左后轮灭失(照片6)。左前翼子板部分损坏缺失,车身左侧见两条水平纵向擦刮痕迹(照片6)。
(2)乙车车身后部构件均向前严重凹陷变形,后保险杠蒙皮损坏,部分灭失,后横梁从中部向前弯折变形,右后纵梁向前弯折变形,后行李箱盖下缘向前变形,后部灯具损坏;车辆后部损坏区域离地高约20cm~100cm,最大凹陷深度约为64cm(照片7~照片9)。
照片6乙车左侧痕迹 照片7乙车后部损坏情况
照片8 乙车后部最大凹陷深度 照片9 乙车右后纵梁
3.事故现场痕迹检验
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及事故照片,事故地点位于成都市绕城高速内环(成灌往成彭方向)76km+400m路段处,甲车停于道路右侧应急车道内,车头朝向成灌方向,车身左侧紧贴道路右侧波形护栏,车头前方路面散落有因两车碰撞而散落的碎片;乙车跨停于车行方向从左往右第二、第三车道之间,车头朝向成灌方向。
(三)车载事件数据记录仪数据检索
1. 甲车身前部、左后部均存在变形、损坏,且变形严重。
2. 利用博世车辆事件数据检索仪CDR(Crash Data Retrieval Tool 17.7)检索被鉴定车辆事件数据记录仪(EDR)的数据(照片10)。
照片10 EDR数据检索
3. 事件数据
(1)一般信息
如图1所示,甲车EDR存储事件共4次,其中最近的一次记录为“TRG18”。“TRG18”与前一次事件“TRG17”的时间间隔为ms,“TRG17”与前一次事件“TRG16”的时间间隔为-16381 ms or greater。事件18被触发记录的原因为车辆发生侧碰事件,事件17被触发记录的原因为车辆发生前/后纵向碰撞事件。
图1甲车EDR记录总体信息
(2)事件17碰撞数据
①事件17记录完整,碰撞类型为前/后纵向碰撞事件,事件中安全气囊点爆,预紧式安全带起作用(图2)。
图2甲车EDR记录的事件17基本信息
②甲车EDR所记录的碰撞前(记录功能被激活前)0~4s内的车辆行驶速度为0km/h、未踩制动踏板、发动机转速为0RPM等信息(图3)。
图3甲车EDR记录的事件17碰撞前的相关信息
③甲车EDR所记录本次事件中,碰撞后(记录功能被激活后)200ms内纵向ΔV见图 4,其中在120毫秒时车辆纵向ΔV达到最大值-42.8km/h。
图4甲车EDR记录事件17的ΔV
2. 事件18(最近一次事件)碰撞数据
①事件18记录完整,该事件记录了车辆在驾驶员侧发生碰撞时EDR记录的车辆相关数据(图5)。
图5甲车EDR记录的事件18基本信息
②甲车EDR所记录的碰撞前(记录功能被激活前)0~4s内的车辆行驶速度为0km/h、未踩制动踏板、发动机转速为0RPM等信息(图6)。
图6甲车EDR记录的碰撞前事件18的相关信息
③甲车EDR在本次事件中所记录的碰撞前(记录功能被激活前)23ms至碰撞后(记录功能被激活后)69ms内的信息显示:车辆安全气囊ECU传感器记录的侧向ΔV由0km/h增加至9.4km/h;驾驶员侧B柱处的传感器记录的侧向ΔV由-0.2km/h增加至-0.8km/h后降至-0.4km/h;驾驶员侧C柱处的传感器记录在碰撞前23ms至碰撞后9ms侧向ΔV均为负值,最大侧向ΔV为-0.4km/h,碰撞后13ms~69ms内侧向ΔV均为正值,最大侧向ΔV为0.3km/h(图7)。
图7甲车EDR记录事件18的相关信息
注:“+”、“-”符号的说明
纵向ΔV——向前为正+,向后为负-。
B柱、C柱处传感器侧向ΔV——由外向内为正+,由内向外为负-。
【分析说明】
(一)车身相关痕迹分析
1. 甲车车身左侧见上下两组近似平行的纵向刮擦痕迹,左侧前、后翼子板在纵向刮擦痕迹部位见明显圆弧状凹陷变形,上下两组纵向刮擦痕迹中心离地高约58cm、76cm。甲车后保险杠蒙皮左侧损坏、缺失,后行李箱盖前部变形,车身后部左侧构件向右前部变形。乙车前保险杠蒙皮左侧损坏、缺失,左前翼子板部分损坏缺失,车身左侧见两条水平纵向擦刮痕迹。以上两车痕迹在痕迹形态及痕迹形成机理上符合与路侧波形护栏发生碰撞所形成。
2.甲车前保险杠蒙皮损坏、脱落,前横梁中部轻微凹陷变形,前部进气格栅损坏,发送机罩盖前部向下、中部向上弯折变形,发动机罩盖左侧局部油漆脱落,表面已产生锈迹,左前灯具损坏。甲车前部损坏区域离地高度约20cm~100cm。甲车前部散热器见一穿透性破洞,破洞内侧、发动机构件损坏,损坏部位见新鲜痕迹,损坏位置距前端约52cm,离地高约37cm。乙车车身后部构件均向前凹陷变形,后保险杠蒙皮损坏,部分灭失,后横梁从中部向前弯折变形,右后纵梁向前弯折变形,后行李箱盖下缘向前变形,后部灯具损坏;车辆后部损坏区域离地高约20cm~100cm,最大凹陷深度约为64cm。以上两车痕迹在高度上存在对应关系、且甲车前部散热器的损坏情况与乙车右后纵梁在高度及痕迹形态上存在对应关系。故在事故发生时,甲车前部与乙车后部发生过碰撞可以成立。
(二)根据EDR数据解析车辆行驶状态
1. 综合甲车EDR所记录数据及车辆的损坏变形情况等事故相关信息,分析认为,EDR所记录的事件17、事件18的数据应为甲车在本次事故过程中车辆的EDR记录功能被记激活所记录。
2. 根据甲车EDR所记录的事件17、事件18记录的信息,其中最近的一次记录为事件18,事件18与事件17的时间间隔为9毫秒。两次事件均记录甲车在发生碰撞事故前(记录功能被激活前)4秒内车辆行驶速度均为0km/h、未踩制动踏板、发动机转速均为0RPM。故可以确定甲车在发生碰撞事故前应处于停止状态。
3. 根据甲车EDR所记录的事件17记录的信息,车辆在碰撞后(记录功能激活后)纵向ΔV均为负值,最大ΔV为-42.8km/h,同时根据上述分析车辆在碰撞前应处于停止状态,因此,根据符号定义规则,可确定甲车在事件17发生后应处于向后加速运动的过程。
4. 根据甲车EDR所记录的事件18记录的信息,甲车驾驶员侧B立柱处传感器记录碰撞后(记录功能激活后)侧向ΔV为负值,说明该位置处于向左加速或向右减速的过程;驾驶员侧C立柱处传感器记录碰撞后(记录功能激活后)侧向ΔV的符合由“-”转变为“+”,说明该位置先向左加速或向右减速而后突变为向右加速或向左减速的过程。结合甲车在发生碰撞事故前应处于停止状态及甲车左前、左后部的碰撞痕迹特征,分析可确定在碰撞后甲车向左侧方向运动,在运动过程中甲车左后部与护栏发生碰撞导致甲车绕碰撞部位(左后部)逆时针方向旋转。
(三)碰撞形态分析
在事故发生时,乙车后部与停止于路面上的甲车前部发生碰撞,碰撞导致甲车在横向移动过程中与护栏发生碰撞。
【鉴定意见】
在事故发生时,乙车后部与停止于路面上的甲车前部发生碰撞,碰撞导致甲车在横向移动过程中与护栏发生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