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精诚法医司法鉴定所对面颅骨多发损伤的伤残程度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19-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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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SJYW1558765335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12月18日,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当即送医;现某单位委托我所对张某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A医院出院记录(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5日,住院病历号:××××)摘录:车祸伤致口面部出血约6小时。当时出血较多,无昏迷、呕吐,以“唇和口腔外伤”收入院。患者于手术室缝合面部及口内创口,收入我科后给予抗炎、消肿、止血等对症治疗。2018年12月21日CT诊断报告单影像提示:双侧鼻骨、双侧额窦、右侧眼眶内侧壁、外侧壁、双侧上颌窦前壁、后外侧壁、右颧弓骨折伴全部鼻窦积液,右眶内积气。出院诊断:1、双侧上颌骨骨折;2、左下颌骨骨折;3、唇和口腔开放性创伤。出院情况:颌面部稍肿胀,面部多处创口,均已缝合,缝线存,稍红,按压无渗出渗液,对位可,双侧耳屏前触诊均感疼痛,右侧较重,伴头部不适,右耳见少量血痂渗出,张口度一指半,前牙开合,咬合错位。
B医院出院记录(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7日,住院病历号:××××)摘录:因“颌面部外伤七天”于我院就诊,门诊以“上下颌骨折、颧骨颧弓骨折、鼻眶筛骨折”收入院。专科检查见:头活动自如,额部发际线内见一4㎝长横形已缝合创口,前额部见三条2㎝长纵形已缝合创口,右眉间见一条2㎝长斜形已缝合创口,鼻根部见一2㎝长横形已缝合创口,右侧颧骨颧弓区见一条2㎝长横形已缝合创口,左侧口角区见一2㎝长纵形已缝合创口,左颏下区见两处2㎝长横形已缝合创口,面颈部未触及明显肿大淋巴结。张口度一指半,开口型↓,右侧颞下颌关节稍压痛,双侧颞下颌关节未触及明显动度。右侧颊粘膜见一5㎝长、0.5㎝宽横形充血带,左侧口角区粘膜见两处1㎝×0.5㎝大小溃疡面,舌背见一4㎝长横行已缝合裂伤,舌底见4处缝合伤口,伸舌居中,活动自如,上下牙弓开合,上颌牙及牙槽骨松动。于2018年12月27日在全麻下行“双侧上颌、眶骨、颧骨颧弓骨折开放复位内固定术+双侧鼻骨骨折开放复位内固定术+左侧下颌骨骨折开放复位内固定术+左侧髁突骨折复位固定术+关节成形术+关节盘复位固定术+清创术+上下颌颌间结扎固定术+上下颌颌间结扎固定拆除术+松牙固定术+邻近瓣转移缺损修复术+颧弓成形术+骨折片摘除术+骨皮质修整术”;手术经过摘录:显露眶外侧壁、颧骨、颧弓,见颧骨、颧弓、颧额缝处断裂错位,用骨膜剥离器及持骨钳松解骨折片段并试复位,用接骨板行内固定,完成右侧颧骨、颧弓、眶骨骨折开放复位固定术,修整颧弓形态,完成颧弓成型术;显露右髁部见髁颈部内侧游离髁头骨断端,取出髁突骨折片及细小骨折碎片,完成骨折片摘除术,打磨髁突断面,修整髁突关节面,完成右侧关节成形术,用持骨钳将髁突断端复位后,行右侧髁突骨折开放复位术,术中见关节盘向前内移位,复位后以可吸收缝线悬吊于颞肌筋膜,完成右侧关节盘复位术;显露双侧鼻骨见双侧鼻骨呈粉碎性骨折,推上颌向上,移位的骨断端以手法复位并接骨板规定,完成双侧鼻骨骨折开放复位固定术;显露上颌骨前壁、眶下缘及颧骨,见上颌骨前壁及眶下缘、颧牙槽嵴粉碎性骨折,眶下神经嵌顿于骨折断端间,行周围神经嵌压松解术,清除骨缝间肉芽组织,完成清创术,清除骨折碎片,完成骨折片摘除术,用钢丝行颌间栓结结扎固定,恢复咬合关系,完成上、下颌颌间固定术,复位双侧上颌骨前壁、眶下缘及颧牙槽嵴骨折,用接骨板行内固定,完成双侧上颌骨、眶骨骨折开放复位固定术;显露左侧下颌骨见左侧下颌骨体部呈粉碎性骨折,断端错位明星,肉芽组织增生,行清创术,以持骨钳加持颊舌侧骨板,移位的骨折断端以手法复位并接骨板固定,完成左侧下颌骨骨折开放复位固定术,修整凸凹不平的骨皮质,完成骨皮质修整术,解除颌间固定带钢丝,完成上、下颌颌间结扎固定拆除术;术后行抗炎、止血、消肿等治疗。出院诊断:上下颌骨折、颧骨颧弓骨折、鼻眶筛骨折。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日期:2019年5月19日。
2.检验地点:本所鉴定室。
3.在场人员:记录人孙某。
4.检验方法: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进行检验。
5.使用的仪器设备:直尺、卷尺、关节量角器、阅片灯、照相机等。
6.法医学检查:
⑴被鉴定人步入检查室,神志清楚,对答切题,能够配合进行身体检查。
⑵体格检查:①前额部有三条2㎝条状瘢痕,右眉间有一条1.5㎝条状瘢痕,鼻根部有一条2㎝条状瘢痕,右颧弓区有一条2.5㎝条状瘢痕,口角左侧有一条2㎝条状瘢痕;②面部外观正常、两侧对称,颅神经功能正常;③尽力张口时,上、下切牙间仅可置入其本人的垂直并列之示指和中指二横指末节关节的宽度。
⑶阅送检影像学资料:A医院2018年12月21日CT(№××、姓名张某)示:双侧鼻骨、双侧额窦、右侧眼眶内侧壁、外侧壁、双侧上颌窦前壁、后外侧壁、右颧弓骨折伴全部鼻窦积液,右眶内积气;B医院2018年12月25日CT(№××、姓名张某)示:双侧上颌骨、眶骨、颧骨、颧弓、鼻骨骨折,左侧下颌骨骨折,左侧髁突骨折;B医院2019年1月2日CT(№××、姓名张某)示:双侧上颌骨、眶骨、颧骨、颧弓、左侧下颌骨骨折内固定术后。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单位所提供的被鉴定人张某损伤的案情、病史及影像学资料,结合本所检查所见,分析如下:
2018年12月18日,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临床诊断为面部多发裂伤,双侧上颌骨、眶骨、颧骨、颧弓、鼻骨骨折,左侧下颌骨骨折,右侧髁突骨折,上述情况属实,予以认定;临床于2018年12月27日行“双侧上颌、眶骨、颧骨颧弓骨折开放复位内固定术+双侧鼻骨骨折开放复位内固定术+左侧下颌骨骨折开放复位内固定术+左侧髁突骨折复位固定术+关节成形术+关节盘复位固定术+清创术+上下颌颌间结扎固定术+上下颌颌间结扎固定拆除术+松牙固定术+邻近瓣转移缺损修复术+颧弓成形术+骨折片摘除术+骨皮质修整术”等治疗。
被鉴定人张某伤后至今6月余,临床效果稳定,故其鉴定时机已到。
被鉴定人张某面颅部多发伤,伤后经对症治疗,目前遗留面部条状瘢痕累计长度14㎝、张口受限Ⅰ度,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2.4)“面部条状瘢痕形成,累计长度达10.0㎝”及5.10.2.27)“张口受限Ⅰ度”规定,分别构成十级残疾、十级残疾。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张某因交通事故致面部多发裂伤,双侧上颌骨、眶骨、颧骨、颧弓、鼻骨骨折,左侧下颌骨骨折,右侧髁突骨折,上述损伤予以认定,本次损伤遗留面部条状瘢痕累计长度14㎝、张口受限Ⅰ度,分别构成十级残疾、十级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