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重度营养不良致死的法医学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19-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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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HSJYW1558404631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唐×,女,13岁,于2012年11月12日因“进行性消瘦6月,走路不稳1周”入某某医院住院治疗,12月12日凌晨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鉴于本案涉及医疗纠纷诉讼,由当地人民法院委托本院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
【鉴定过程】
本院接受委托后,派出3名鉴定人员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并提取了死者组织器官进行进一步组织病理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149-1996、GA/T 147-1996、GA/T 148-1996,对唐×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
2、尸表检验记录
一般情况:尸长147cm,发育正常,营养极差。全身极度消瘦状态。尸体现象:尸斑浅淡,分布于体表背侧未受压处,指压不褪色。冰冻缓解尸体,腹部剑突处见尸绿形成。头顶发长24cm,发色黑。双眼眼球凹陷,双眼睑、球结膜苍白,角膜高度混浊,口、鼻腔及双侧外耳道未见异常分泌物。头面部未见明显皮肤损伤痕迹,双侧眼睑边缘及口唇粘膜轻度皮革样化改变,未见损伤痕迹。颈(项)部见散在点、片状皮肤出血。躯干部肌肉、软组织菲薄,皮肤干燥,胸、腹部见散在点、片状皮肤出血。右胸部外侧见长2cm已缝合引流切口,左下腹部见引流管伴长7cm已缝合手术切口,位于其左侧1cm处见长2cm引流切口。四肢肌肉、软组织菲薄,双手指甲床苍白,左膝部偏内侧见0.9cm×0.6cm皮肤脱痂痕。四肢散在少量点、片状皮肤出血。肛门及外生殖器:未见异常。
3、尸体解剖记录
头皮及帽状腱膜下未见出血,双侧颞肌未见出血。常规开颅,颅骨未见骨折;硬脑膜外及硬脑膜下均未见出血。颈部诸肌群未见出血。舌骨、甲状软骨和环状软骨未见骨折。喉头未见充血、水肿,喉腔及气管腔内见少量淡红色粘液、冰渣。右侧胸壁引流切口部位见大片状软组织出血,余未见异常。胸、肋骨未见骨折,腹壁皮下脂肪最厚处0.4cm,左侧横膈顶位于第5肋骨,右侧横膈顶位于第5肋骨,肝下缘于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未及,位于剑突下3cm。双侧胸腔及腹腔内积少量淡红色液体,大网膜正常下垂,各器官分布正常,未见破裂。
4、器官大体及组织病理检查
全脑重1316g。腐败状,脑组织表面呈苍白色、贫血状,蛛网膜下腔未见出血,脑回增宽,脑沟变浅,全脑各切面未见挫伤、出血,脑底未见异常。心脏重133g。心包腔内积少量淡黄色积液;心内、外膜光滑,心外膜下见散在斑片状出血,左、右心室腔未见明显扩张,心肌呈淡红色。心脏各瓣膜未见异常。冠状动脉各分支未见异常。左肺重518g,右肺重405g。两肺高度膨隆,边缘钝圆,两肺肺膜下见斑片状出血;切面呈暗红色、淤血状,局部质地实。肝脏重614g,大小21cm×11cm×5cm。被膜光滑,被膜下见点状出血,表面灰红色,质地中等;切面呈灰红色,未见新生结节样改变。脾脏重56g,大小9.5cm×5cm×1.5cm。包膜未见皱缩,呈灰红色,质地软;切面呈暗红色,红、白髓分界尚清,余未见异常。左肾重77g,大小9cm×4.5cm×2cm;右肾重68g,大小8.5cm×5cm×1.5cm。两肾包膜易剥离,表面光滑,质地软,切面呈贫血状,未见出血,皮、髓质分界尚清,双侧皮质厚均为0.5cm,肾盂未见异常。胰腺重40g,大小10.5cm×3.5cm×1.5cm。包膜下未见出血,表面灰红色,切面呈灰白色,未见出血、坏死,周围脂肪组织未见异常。胃内容物50mL,暗褐色液体,其内可见未成形食物成分,胃粘膜光滑,未见出血、溃疡。肠浆膜光滑、呈苍白色,粘膜光滑,未见出血、坏死。双侧共重7g。表、切面均未见异常。子宫及附件共重30g,子宫大小4cm×4cm×1cm,子宫粘膜光滑,宫腔内未见异物。
镜检示:未见蛛网膜下腔出血。神经元尼氏小体消失,神经元、胶质细胞和小血管周围间隙增宽,间质血管淤血。大脑、小脑及脑干均未见挫伤。心内膜未见增厚,心外膜纤维组织增生,心外膜下散在少量炎症细胞,局部见灶性出血。心肌横纹尚清,心肌细胞略萎缩、变细,心肌间质淤血,局部心肌间质见灶性出血,血管周围见较多纤维素成分。肺膜未见增厚,肺膜下见散在淋巴细胞浸润。部分肺泡腔见多量嗜伊红染色均质状物质,部分肺泡腔内见大量纤维素渗出,局部肺组织灶性出血,局部肺间质及肺泡腔见炎症细胞浸润,局部肺泡壁毛细血管及间质血管淤血,支气管腔内见大量脱落上皮、炎症细胞及纤维素成分。肝细胞肿胀,中央静脉及肝窦扩张、淤血。汇管区见灶性淋巴细胞浸润。脾窦贫血,白髓松散,中央动脉管壁未见异常。肾包膜略增厚,肾小球毛细血管襻轻度淤血,部分肾球囊腔内见粉染絮状物渗出,部分肾球囊壁层基底膜略增厚,肾小管肿胀,呈自溶改变,远曲小管见较多透明管型。肾上腺球状带细胞见脱脂变,皮质上皮自溶改变。胰腺自溶明显。胰腺实质、间质未见出血,脂肪细胞未见坏死。喉头上皮脱落,粘膜下轻度水肿,局部粘膜下见散在少量淋巴细胞浸润。食管、胃、肠粘膜自溶。子宫、卵巢均未见异常。
【分析说明】
根据案情及病史:唐×因 “进行性消瘦6月,走路不稳1周”于2012年11月12日入医院治疗,入院时查体:体温34.6℃,脉搏46次/分,呼吸17次/分,BP 106/68mmHg;神志清,精神差,消瘦貌,心率46次/分,心音低钝,腹部凹陷。2012年11月13日彩色超声检查示肝实质回声增粗,胆囊偏小,双肾积水和大量腹水;心彩超示大量心包积液。入院后对症治疗,患儿11月19日尿量进行性减少,查肾功能示UREA27.3mmol/L,CREA:186umol/L,考虑急性肾功能不全。经腹膜透析等治疗,12月2日患儿出现烦躁不安、呻吟、呼吸急促,SPO2下降,胸片提示胸腔积液,病程末期患儿出现低血糖及血压下降,于12月12日0时25心率突然降至50次/分,经抢救无效,临床宣布死亡。
尸体检验发现:唐×全身极度消瘦状态,多器官呈贫血状,口唇粘膜及指甲床苍白,皮肤粘膜干燥,营养状况极差;另检见心、肺灶性出血,肺水肿伴肺泡腔纤维素渗出,灶性肺出血及局部炎症细胞浸润,肾球囊蛋白液体渗出,肾小管腔内透明管型形成,全身皮肤散在点、片状出血等。上述病理学改变符合多器官功能衰竭所致,与其病史反映的临床过程相吻合。经器官病理学检查,脑、心、肺等重要器官未发现致死性疾病的病理改变,其全身极度消瘦状态应与长期营养不良有关。此外,未检见致死性机械性损伤和机械性窒息的法医病理学改变。
综上所述:唐×的死亡原因符合在重度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引起心、肺、肾等多器官功能障碍及内环境紊乱等,终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
【鉴定意见】
唐×符合在重度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引起心、肺、肾等多器官功能障碍及内环境紊乱等,终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图1. 肺泡纤维蛋白渗出 图2. 肾小管蛋白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