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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所对触电烧伤受害人吕某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0-08-03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FJSJYW1558338699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26日12时许,被鉴定人吕某在某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做电维修时触电烧伤。为确定民事赔偿标准,保险公司委托福建澄源司法鉴定所对吕某的伤残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法医临床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2月28日联勤保障部队第九00医院出院小结(住院号:762792)记载:

出院诊断:1、烧伤(双手、前胸、头面颈)40% TBSA 浅Ⅱ度30%,深Ⅱ度10%,Ⅲ度1%2、高血压病2级(高危)。

诊疗经过:患者吕某,男,48岁,已婚,因“电弧烧伤致多处疼痛皮肤剥脱2小时余”入院。入院查体:面部颈部及胸腹部焦黑,双手见焦痂及鲜红真皮创面,双上肢可见散在皮肤剥脱。口腔黏膜正常,咽部黏膜无红肿及异物。双手指末端焦黑,双上肢、胸腹部感觉减退,双下肢皮肤感觉正常。

辅助检查:(2018-11-13)行彩超(血管系统)检查提示:右下肢腘静脉、胫后静脉血流缓慢;右下肢股总静脉、股浅静脉、股深静脉血流通畅。(2018-11-13)行彩超(血管系统)检查提示:左下肢股总静脉置管术后;管腔内血流通畅;左下肢腘静脉、胫后静脉血流缓慢;左下肢股浅静脉、股深静脉血流通畅……

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检验,于2018-10-26请五官科行经气管切开术,夜间急诊全麻下行头、面、颈、双上肢烧伤冲洗清创术(40%)+烧伤焦痂切开减张术(两处),2018-11-01全麻下行烧伤创面清创冲洗治疗+削痂术(20%),2018-11-13全麻下行烧伤冲洗清创术(40%),2018-11-20全麻下行双上肢、前胸壁清创游离植皮20%+头皮取皮3%+微粒皮制备20%术,2018-12-18全麻下行双上肢+前胸壁清创植皮(3%)+头皮取皮术(3%)。现患者伤口愈合可,创面大部分已愈合,部分创面皮肤仍缺失。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根据《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对吕某进行检验及阅片。

2.体格检查:被鉴定人神清,回答切题,体检合作。

检查见:颈颏部、颈前部、前胸腹部见皮肤增生性瘢痕,面积为10%(九分法),质硬,颈部活动轻微,功能丧失;左上臂、左前臂、左手部见皮肤增生性瘢痕,面积为9%(九分法),质硬,左肩活动牵拉,活动轻微,左肘屈曲70°畸形,功能丧失,左腕僵直固定,功能丧失,左手各指屈曲畸形,功能丧失;右上臂前侧、右前臂环形前侧,右手部见增生性瘢痕,面积5.25%(九分法),质硬,右肩活动受限,前屈90度,余功能活动轻微,左肘屈曲80°畸形,功能丧失,左腕僵直固定,功能丧失;左手各指屈曲畸形,功能丧失,余体表未见明显异常。

【分析说明】

1.被鉴定人吕某因烧伤致双手、前胸、头面颈40% TBSA 浅Ⅱ度30%,深Ⅱ度10%,Ⅲ度1%,经医院行气管切开术,头、面、颈、双上肢烧伤冲洗清创术(40%)+烧伤焦痂切开减张术(两处),烧伤创面清创冲洗治疗+削痂术(20%),双上肢、前胸壁清创游离植皮20%+头皮取皮3%+微粒皮制备20%术等,目前遗留全身增生性瘢痕形成,颈部活动轻微,功能丧失,左肩活动牵拉,活动轻微,左肘屈曲70°畸形,功能丧失,左腕僵直固定,功能丧失,左手各指屈曲畸形,功能丧失,右肩活动受限,前屈90度,余功能活动轻微,左肘屈曲80°畸形,功能丧失,左腕僵直固定,功能丧失;左手各指屈曲畸形,功能丧失等。经计算双手功能丧失分值达150分以及双上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以上,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7.3.4)条、5.4.6.3)条5.3.6.3)条之规定,其颈颏瘢痕形成致颏颈黏连的伤残等级评定七级伤残;双手功能丧失的伤残程度评定为四级伤残;其双上肢各大关节功能的伤残程度评定为三级伤残。

2. 被鉴定人吕某全身瘢痕形成致颈部活动轻微,功能丧失,左肩活动牵拉,活动轻微,左肘屈曲70°畸形,功能丧失,左腕僵直固定,功能丧失,左手各指屈曲畸形,功能丧失,右肩活动受限,前屈90度,余功能活动轻微,左肘屈曲80°畸形,功能丧失,左腕僵直固定,功能丧失;左手各指屈曲畸形,功能丧失等,导致其双上肢、双手不能完成其功能,依据《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B/T31147-2014)4.1条和4.2.2.2条之规定,进食0分,床上活动5分,穿衣0分,修饰0分,洗澡0分,床椅转移10分,行走15分,小便始末5分,大便始末5分,用厕0分,总分40分,即其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吕某双上肢功能障碍的伤残程度评定为三级伤残;被鉴定人吕某双手功能丧失的伤残程度评定为四级伤残;被鉴定人吕某颈颏瘢痕形成致颏颈黏连的伤残等级评定七级伤残;

2.被鉴定人吕某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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