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中天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左肱骨近端骨折当事人的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19-07-24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LNSJYW1557210295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29日,王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伤后入第一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头部外伤,颈部外伤,颈间盘突出,左肩部外伤,左肱骨近端骨折,左膝部外伤,左膝前交叉韧带部分损伤,左侧肩袖损伤。住院22天,于2018年6月20日出院。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第一医院住院病案复印件、医学影像片3张。
(二)法医学检验
1.检查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对王某某进行检验。
2.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自行步入检查室,神清语明,问答正确,查体合作。头颈部、胸部、腹部未见异常,左肩关节略肿胀,仍有触痛,关节活动不良,左肩关节被动活动障碍,被动活动度:前屈上举115°,后伸26°,外展上举90°,内收25°,水平内旋60°,水平外旋60°。右肩关节(健侧)被动活动度:前屈上举160°,后伸45°,外展上举170°,内收30°,水平内旋80°,水平外旋70°。左膝关节轻微触痛,活动度尚好,其他未见异常。
3.阅片检查:
2018年5月29日左肩关节正斜位片示:左肱骨近端骨折。
2018年6月4日左侧肩关节MR平扫描片示:左侧肩袖损伤,左肩关节积液。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王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头部外伤,颈部外伤,颈间盘突出,左肩部外伤,左肱骨近端骨折,左膝部外伤,左膝前交叉韧带部分损伤,左侧肩袖损伤。经阅读被鉴定人受伤当天的左肩关节正斜位片示左肱骨近端骨折,且为新鲜骨折,2018年6月4日左侧肩关节MR平扫描片示:左侧肩袖损伤,左肩关节积液。与本次交通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目前检见被鉴定人左肩关节仍有肿胀、局部触痛、肩关节活动不良,被动活动左肩关节:前屈上举115°,后伸26°,外展上举90°,内收25°,水平内旋60°,水平外旋60°。右肩关节(健侧)被动活动度:前屈上举160°,后伸45°,外展上举170°,内收30°,水平内旋80°,水平外旋70°。左肩关节功能丧失28%。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中5.10.6.11条(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25%以上。)之规定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残疾。
被鉴定人王某某的其他外伤不构成伤残等级。
依据《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公安部GA/T 1193-2014),结合临床治疗情况,被鉴定人王某某的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王某某因交通伤,致左肩袖损伤、左肱骨近端骨折,左肩关节功能丧失28%,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残疾。
2.被鉴定人王某某的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