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印章印文盖印时间案件进行文书鉴定
- 案例时间:2018-08-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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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BJSJYW1527700579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王某在2012年任职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且于2015年离开了某投资公司。此后,王某拿出一份其在职该投资公司时的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规定,王某应从其任职的总经理的2012年起至2015年止获得每年公司利润的分红。但该投资公司承认其与王某签署过类似的分红协议,但起始时间应为2013年,而不是2012年,双方对协议存在争议。王某将该投资公司诉至某法院,在法院庭审过程中,该投资公司提出对王某拿出的协议书上该公司公章的盖印时间提出质疑,并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同意了该投资公司的鉴定申请,并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王某拿出的协议书上该投资公司的印章盖印时间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本鉴定依据《文书鉴定通用规范(SF/Z JD0201001-2010)》;《印章印文鉴定规范(SF/Z JD0201003-2010)》;《印章印文形成时间物理检验鉴定规范(SF/Z JD0201013-2015)》对送检材料进行检验:
1.对检材上印章印文进行检验:
检材标称时间为“2012年1月1日”。其上“山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印章印文系红色印油盖印形成,印文印迹盖印基本清晰,特征明确,可供检验。
2.对样本上印章印文进行检验:
样本共有十二份,十二份样本材料上“山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印章印文均系红色印油盖印形成,样本一至样本十二为标称时间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间盖印形成。经检验,样本一至样本十二上“山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印章印文的尺寸大小逐渐增大;且样本一至样本七印文字迹“投、资”附近边框印迹完整;样本八至样本十二印文字迹“投、资”附近边框印迹不完整,且形态特征一致。十二份样本印章印文在印文字迹笔画雕刻细节特征,印文边框防伪线的相对位置等特征均相符合,上述样本特征符合点反映了样本一至样本十二上“山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印章印文为同一枚印章所盖印;差异点是因为印章印文的胀缩及印章变化所造成的,反映了样本印章印文差异点符合历时性变化特点。
3.对检材与样本印章印文进行比对检验:
将检材上“山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印章印文分别与样本一至样本十二上“山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印章印文同比放大后进行重合比对及印文字迹细节特征比较检验,发现:
(1)检材与样本九印章印文重合度最好,印文字迹相对位置及笔画形态等雕刻细节特征均相符合。
(2)检材与样本一至样本八印章印文相比较,检材印章印文尺寸略大,且检材与样本一至样本七印章印文在印文字迹“投、资”附近边框特征存在差异,检材与样本八印章印文在印文字迹“投、资”附近边框特征一致。
(3)检材与样本十至样本十二印章印文相比较,检材印章印文尺寸略小,但在印文字迹“投、资”附近边框特征一致。
【分析说明】
综合分析认为:检验过程中发现的检材与样本一至样本十二上“山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印章印文符合点,属于本质性符合,是客观事实的反映,构成了同一认定的科学依据。
样本一至样本十二印章印文特征变化反映了样本印章印文特征具有历时性变化特点,即样本印章印文尺寸逐渐变大,且印章印文“投、资”字迹附近边框自样本八开始出现部分缺失现象。检验中发现,检材印章印文与样本九印章印文尺寸一致,且检材印章印文“投、资”字迹附近边框有部分缺失现象,检材印章印文特征反映了检材与标称时间为“2013年1月5日”样本九印章印文的盖印时间接近。
【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检材上“山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印章印文应为2012年10月之后盖印,与标称时间为“2013年1月5日”样本九印章印文的盖印时间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