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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对精神损伤的法医精神病鉴定

  • 案例时间:2018-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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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DSJYW1527471155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9日12时30分,被鉴定人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时与董某驾驶的轻型封闭式货车相撞,事故原因无法查清,于某在事故中头部等处受伤,经住院治疗,诊断“脑挫伤、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等”。于某事故受伤至今存在精神异常表现,因赔偿事宜,某某市人民法院委托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对于某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

精神检查:(按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进行检查):被鉴定人于某由其家人陪同步入检查室,衣着适时、尚整,貌龄相符。意识清,定向力完整,无自我意识障碍。接触被动,检查基本合作,答话切题,声音低微,未发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问其“为啥有时自言自语?”称“一般不说”;“为何有时偷偷笑?”答:“脑子不好使了”;“为啥经常翻垃圾桶?”答“怕有脏东西”。思维联想较迟缓,对检查者的问话尚能领悟,反应较慢,简单问题需多次询问、提示后才能予以回答,无回避对视、做作及隐瞒和夸大自身伤情表现。注意力尚集中。存在顺、逆行性遗忘,对车祸前后经过均不能回忆。仅能说出车祸后出现的部分不适症状,如“脑子不好使,膀子痛”。智能较差,如:一般常识掌握不多,不知八月十五是“中秋节”、十月一日是“国庆节”、五月一日是“劳动节”;回答四种交通工具为客车、轮船,经提示回答自行车、摩托车;能回答出四种粮食为小麦、玉米、地瓜、豆子;简单计算吃力,稍复杂便无法回答,如“假如给你100元钱,一天用7元,可以用几天?”回答不出。“假如买烟的话,7元一盒,可以买几盒?”反复计算才对。问“如果1小时走8里地,15分钟走多少里?”答:120里。一般理解力较肤浅,抽象思维能力、判断、概括等能力较差,如:知道本子、笔是学习用品;不知鸡鸭鹅、猪牛驴各为哪类动物,称是家庭动物;冰箱彩电是用电的物品;称篮球、铅球一样的地方都是圆的;摩托车、汽车的共性是都烧油,鸡鸭的外观区别蹄不一样、一高一矮、翅膀不一样;对各种轮胎条纹作用解释为抗磨;知道夏天穿白色衣服凉快,但不知为什么;不知路边树木刷白石灰原因;不知夏天卖雪糕为什么用棉被包着;不明确“画蛇添足”什么意思,称是画错了;“过河拆桥”解析为踏着桥走;不明白“东郭先生和狼”的寓意。表情焦虑,情感反应迟钝。自知力存在,意志活动可,主动要求,行为无异常。

体格检查:可见左额颞部手术疤痕。

辅助检查:脑电地形图示:界限性。TCCD检查颅内血管顺应性差。韦氏成人智商测量IQ=56。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检查表明受试者的社会功能有严重的缺陷,不能履行正常的社会职能。颅脑CT示:左侧脑软化灶、左侧颅骨术后所见。

【分析说明】

(一)根据某某市人民法院提供的鉴定材料记载: 被鉴定人于某既往健康。于2017年6月9日在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当即昏迷不醒,在某某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硬膜下血肿(左、额、颞)、脑挫裂伤(多发,左额、颞、基底节)、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等,住院25天。又于2017年10月31日,在该院行“颅骨缺损修补术”。该伤后出现:记忆力下降,呆滞,自言自语,傻笑,爱翻垃圾桶,不知吃饭,有时跟着生人就走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等异常表现。

(二)鉴定时精神检查所见:被鉴定人于某意识清,答话切题,声音低微,思维联想较迟缓,对检查者的问话尚能领悟,反应较慢,简单问题需多次询问、提示后才能予以回答,无隐瞒和夸大自身伤情表现,存在顺、逆行性遗忘,对车祸前、后经过均不能回忆。仅能说出车祸后出现的部分不适症状,如:“脑子不好使,膀子痛”。智能较差,如:一般常识掌握不多;简单计算吃力;一般理解力较肤浅,抽象思维能力、判断、概括等能力较差。表情焦虑,情感反应迟钝,自知力存在,主动要求,行为无异常。

依据以上材料分析,被鉴定人具备以下特点:(1)既往健康。于2017年6月9日因车祸致头部外伤,经治疗后仍存在上述神经精神症状。(2)伤后社会功能受损。(3)鉴定前脑CT检查:左侧脑软化灶。心理测试和精神检查证实,被鉴定人主要存在轻度智能障碍。其轻度智能障碍症状继发于脑外伤之后,并非脑部其它疾病和应用精神活性物质等因素所致。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颅脑外伤所致器质性智能损害(轻度)”的诊断。

(三)精神伤残评定:按照两院三部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评定:被鉴定人于某既往健康,2017年6月9日摔伤头部,造成脑器质性损伤,至今未恢复,遗留轻度智能损害,社会功能受损。其表现符合本标准“5.8.1.1)颅脑损伤致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重度受限”的条款,故评定八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于某在2017年6月9日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遗留“颅脑外伤所致器质性智能损害(轻度)”,伤残等级评定为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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